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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存 货

发布时间:2020-03-03 08:17: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三章

第一节 存货的确认和计量

一、存货的概念与确认条件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

企业取得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三个组成部分。企业存货的取得主要是通过外购和自制两个途径。

企业在日常核算中采用计划成本法或售价金额法核算的存货成本,实质上也是存货的实际成本。

(一)、外购存货的成本

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最基本特征是,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包括可供直接出售的产成品、商品以及需经过进一步加工后出售的原材料。企业的存货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同属于材料,但是,由于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不符合存货定义,因此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应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

在产品。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和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并交付半成品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产成品。指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条款交付定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的代制品、代修品,加工、修理后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商品。指商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周转材料。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材料。如包装物、各种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等。

(二)、存货的确认条件

存货必须在符合定义的条件下,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资产最重要的特征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如果某一项目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存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流动资产,因此,对存货的确认,关键是判断其是否很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通常,拥有存货的所有权是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否拥有存货所有权不以存货的存放地点为依据)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存货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要予以确认也必须能够对其成本进行可靠地计量。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必须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依据,并且具有可验证性。(例如:外部证据是存货购进时取得的发票,内部证据是产成品的成本计算单)

企业外购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和商品。外购存货的成本即存货的采购成本,指企业物资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存货采购过程中有商业折扣的扣除商业折扣,有现金折扣的不扣除现金折扣,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财务费用。相关税费包括:关税、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等。采购过程中运费发票运费和基金部分的7%部分,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销项税,其余部分计入存货成本。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计入存货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等的进货费用,应计入所购商品成本。商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二)、加工取得存货成本

企业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主要包括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其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构成。某些存货还包括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如可直接认定的产品设计费用等。

存货加工成本由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构成,其实质是企业在进一步加工存货的过程中追加发生的生产成本,因此,不包括直接由材料存货转移来的价值。其中,直接人工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新酬。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制造费用是一项间接生产成本,包括企业生产部门管理人员的职工新酬、折旧费、办公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制造费用的分配应遵循受益原则进行分配,计入不同产品成本,可参考的依据有直接人工费用的比例、不同产品生产设备原值的比例等)

(三)、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的成本

企业取得存货的其他方式主要包括接受投资者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以及存货盘盈等。

1、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帐价值。

2、盘盈的存货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帐价值,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在确定存货成本时,应当注意,下列费用不应当计入存货成本,而应当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包括已经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仓储费用。是企业在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应当计入

当期损益。(库耗问题,现在处理的是不正确的)但是,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须的仓储费用则应计入存货成本;(酿酒过程中的地窖储存费用)(3)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计入成本费用。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但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氯气钢瓶等)

存货业务涉及的会计处理:

1、存货采购业务 (4)企业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向客户预付货款未取得商品时,应作为预付帐款进行会计处理,待取得相关商品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节 发出存货的计量

一、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合理确定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企业在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时,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企业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成本。

1、先进先出法是以先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2、移动加权平均法是以每次购进的存货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与原有库存的数量之和,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以当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

4、个别计价法。其特征是注重所发出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之间的联系,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次或生产批次,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 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即把每一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成本。

二、存货成本的结转

企业销售存货,应当将已售存货的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计入营业成本。也就是说,企业在确定存货销售收入的当期,应当将已经销售存货的成本结转为当期营业成本。

存货为商品、产成品的,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等准则规定的方法确定已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存货为非商品存货的,如材料,应将已出售的材料的实际成本予以结转,计入当期其他业务成本。

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还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实际上是按已售产成品或商品的帐面价值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帐款 应付票据 应收票据等 借:原材料

辅助材料

贷:材料采购

借、贷:材料成本差异

材料计划价格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制订,并至少每年检查一次,当计划价格与实施采购价格相差10%以上时就要调整计划价格。

借:在途物资

原材料

辅助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等 借:原材料

辅助材料

贷:在途物资

2、材料耗用业务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

贷:原材料

辅助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贷:材料成本差异

注:由于增值税采用进项扣除法,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如果未确定用于非经营性项目,其进项税额会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如果事后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或产成品发生非常损失,根据税法规定,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准确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是指扣减进项税额的计算依据不是按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原进价,而是按照当期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实际成本,并且是按照实际成本的各个组成部分所负担的进项税额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3、结转产成品成本

借: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辅助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

借:存货跌价准备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贷:资产减值损

5、存货盘盈

借:原材料

辅助材料

库存商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贷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6、存货盘亏 借:贷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辅助材料

库存商品

借、贷;材料成本差异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原材料

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 营业外支出

贷:贷处理财产损溢

7、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质

贷: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帐款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注: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税款(金银首饰除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交纳的准予按规定抵扣。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8、投资者投入存货 借:存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股本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9、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存货

换出资产为存货的,按照存货的公允价值作销售处理,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原材料

辅助材料

换入资产为存货的,应确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香税额。 借:存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非货币性资产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等)

10、债务重组获得存货

借:存货(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坏帐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帐款 第三节

期末存货的计量

一、存货期末计量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低计量。 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抵计量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使存货符合资产定义。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下跌至成本以下时,表明该存货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低于其帐面成本,因而应将这部分损失从资产价值中扣除,计入当期损益。否则旧会出现虚计资产的现象。

二、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由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估计的相关税费等内容构成。

(一)、可变现净值的基本特征

1、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前提是企业在进行日常活动。 如果企业不是在进行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比如企业处于清算过程,那么不能按照存货准则的规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2、可变现净值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简单地等于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并不完全等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的加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构成现金流入的 抵减项目。

3、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构成不同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二)、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的因素

企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可靠证据包括:存货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产品销售价格、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不同,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也不同。

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对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则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予以考虑,否则,不应予以考虑。

三、存货期末计量的具体方法

(一)、存货估计售价的确定

对于企业持有的各类存货,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最关键的问题是确定估计售价。企业应当区别如下情况确定存货的估计售价:

1、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通常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合同价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如果企业与购买方签定了销售合同,并且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等于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在这种情况下,在确定与销售合同直接相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销售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就其产成品或商品签定了销售合同,则该批产成品或商品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作为计算基础,如果企业销售合同所规定的标的物还没有生产出来,但持有专门用于该标的物生产的原料,其可变现净值也应当以合同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2、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余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产成品的一般销售价格(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3、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少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实际持有与该销售合同相关的存货应以销售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4、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一般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5、用于出售的材料等,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这里的市场价格是指材料等的销售价格。如果用于出售材料存在销售合同约定,应按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二)、材料存货的期末计量

材料存货的期末价值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与成本的比较为基础加以确认。

1、对于为生产所持有的材料,如果用于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2、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产品的售价-产品的加工费-估计销售费用-估计相关税费。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1、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1)、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由库存材料已不适用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帐面价值。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降。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5、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需要注意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由此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相互抵消。

(四)、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处理

1、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认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的状况为基础,既不能提前确认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也不能延后确认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且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都应当重新确认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2、企业的存货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转回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条件是以前减计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而不是在当期造成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其他影响因素。

3、当符合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条件时,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即在对该项存货、该类存货或该合并存货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

(五)、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转出的存货,也应同时结转以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四、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处理

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可以收回的保险赔款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损失,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

第四节

本量利分析

通常情况下,会计师把成本分为产品成本和期间成本,对于产品成本则进一步按成本的用途分为若干成本项目。但对于财务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来说,更重要的是成本与业务量的依存关系分类,也就是把成本分为随业务量增加的变动成本和不随业务量增加的固定成本,以便他们在决策一项业务时预计它的成本和利润。

一、成本按性态分类

成本性态,是指成本总额与产量之间的依存关系。成本按其性态分类,可分为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和混合成本三大类。

1、固定成本是指在特定的业务量范围内不受业务量变动影响,一定期间的总额能保持稳定的成本。例如固定的月工资,固定资产折旧等。

一定期间的固定成本的稳定性是有条件的,即业务量变动的范围是有限的。能够使固定成本保持稳定的特定的业务量范围,成为相关范围。一定期间固定成本的稳定性是相对的,即对于业务量来说是稳定的,但并不意味着每月该项成本的实际发生额都完全一样。

固定成本的稳定性,是针对成本总额而言的,如果从单位产品分担的固定成本来看则正好相反。业务量增加时,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将会减少;业务量减少时,单位产品分担的固定费用将会增加。

固定成本的发生额不取决于业务量,那么,它的多少是由什么决定的呢?

一般来说,固定成本的发生有两种情况:

(1)、提供和维持生产经营所需设施、机构而支出的成本。如固定资产折旧。其支出额取决于设施和机构的规模和质量,他们是以前决策的结果,现在已经很难改变。这种不能通过当前的管理决策行动加以改变的固定成本,称为约束性固定成本或承担固定成本。约束性固定成本给企业带来的是持续一定时间的生产经营能力,而不是产品。因此,它实质上是生产经营能力成本,而不是产品成本。如果企业不改变生产能力,就必须要承担这些成本。约束性固定成本属于企业“经营能力”成本,是企业为了维持一定的业务量所必须负担的最低成本。要想降低约束性固定成本,只能从合理利用经营能力、降低单位固定成本入手。

(2)、为完成特定活动而支出的固定成本,其发生额是根据企业的经营方针由经理人员决定的。如科研开发费、培训费等。这种可以通过管理层决策行动而改变数额的固定成本,称为酌量性固定性成本。他们的支出额虽然是由经理人员决定的,但对于一个想要长期稳定发展的企业来说,决不是可有可无的。酌量性固定成本关系到企业的竞争能力,也是一种提供生产经营能力的成本,而不是生产产品的成本。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产量决定酌量性固定成本,反而是酌量性固定成本影响产量。

2、变动成本是指在特定的产量范围内其总额随产量变动而正比例变动的成本。例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外部加工费等。

这类成本直接受产量的影响,两者保持正比例关系,比例系数稳定。这个比例系数就是单位产品的变动成本。

单位成本的稳定性是有条件的,即产量变动的范围是有限的。这就是说,变动成本和产量之间的线形关系,通常只在一定的相关范围内存在。在相关范围之外就可能表现为非线形的。

变动成本总额取决于产量的大小和单位变动成本的高低。那么,单位变动成本高低是由什么决定的呢?

一般来说,变动成本的发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技术或实物关系决定的,这种与业务量有明确的技术或实物关系的变动成本,成为技术变动成本。这类成本是利用生产能力所必须发生的成本。固定成本给企业带来生产能力,如果不加以利用,不生产产品,则不会发生

技术变动成本。生产能力利用的越充分,则这种成本发生得越多。另一种单位成本的发生额是由经理人员决定的,如按销售额一定的百分比开支的销售佣金。这种可以通过管理决策行动改变的变动成本,称为酌量性变动成本。这种成本的效用主要是提高竞争能力或改善企业形象,其最佳的合理支出难以计量,通常要依靠经理人员的综合判断来决定。

如果把成本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大类,业务量增加时,固定成本不变,只有变动成本随业务量增加而增加,那么,总成本的增加是由于变动成本增加引起的。因此,变动成本是产品生产的增量成本。

3、混合成本是指除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之外的,介于两者之间的成本,它们因产量变动而变动,但不是成正比例关系。

混合成本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进一步分类。至于如何对其进一步分类,人们的看法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可以将其分为四个主要类型:

(1)、半变动成本,是指在初始基数的基础上随产量正比例增长的成本。这类成本通常有一个初始基础,一般不随产量变化,相当于固定成本;在这个基础上,成本总额随产量变化呈正比例变化,又相当于变动成本。这两部分混合在一起,构成半变动成本。

(2)、阶梯式成本,是指总额随业务量呈阶梯式增长的成本。亦称步增成本或半固定成本。这类成本在一定业务量范围内发生额不变,当业务量超过一定限度,其发生额会突然跳跃到一个新的水平,然后,在业务量增长的一定限度内其发生额又保持不变,直到另一个新的跳跃为止。

(3)、延期变动成本,是指在一定业务量范围内总额保持稳定,超过特定业务量则开始随业务量比例增长的成本。延期变动成本在某一业务量以下表现为固定成本,超过这一业务量则成为变动成本。

(4)、曲线成本,是指总额随产量增加而呈曲线增长的成本。这种成本和产量有依存关系,但不是直线关系。曲线成本可以进一步分为两类型:一种是变动率递减的成本;例如自备水源的成本,用水量越大总成本越高,但越来越慢,变化率是递减的。另一种是变化率递增的成本。这种成本随产量增加而增加,而且比产量增加还要快,变化率是递增的。

二、成本估计

成本估计是探索特定成本性态的过程。如果特定成本是一种混合成本,就需要运用一定方法估计成本与产量之间的关系,并建立相应的成本函数模型。

混合成本的类型很多,情况也比较复杂。如何用运方程式来表示他们与产量的关系,有两种选择:一种选择是尽可能对混合成本的实际性态进行真实的数学描述,这样得出的方程式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有的方程式还可能相当复杂。另一种选择是,尽可能使用简单的方程式来描述混合成本。

由于产品的总成本是各种性态的成本组合而成的,亦可将它看成是混合成本。因此,成本的估计不仅包括介乎固定成本、变动成本之间的混合成本的估计,还包括产品总成本的估计。所以,成本估计,一般是根据大量的历史成本资料或成本发生的具体过程进行分析,寻

找混合成本与产量之间规律性的数量关系,最终确定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的历史平均值或标准值。它们代表正常的成本水平。

由于一定期间的固定成本的发生额是稳定的,它可以用y=a来表示;变动成本的发生额随产量而变化,它可以用y= bx来表示;如果只有这两种成本,则总成本可以用y=a+bx来表示。只要确定了a和b,利润=单价*销量-单位变动成本*销量-固定成本

这个方程式是明确表达本量利之间关系的基本方程式,它含有

5个相互联系的变量,给定其中四个,便可求出另一个变量值。在规划期间利润时,通常把单价、单位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视为稳定的常量,只有销量和利润两个自由变量。给定销量时,可利用方程式直接计算便可以方便地计算出在相关范围内任何产量下的总成本。

成本估计的方法包括:历史成本法、工业工程法、契约检查法和帐户分析法等。

历史成本分析法

1、历史成本法,是在采用传统的完全成本计算时,根据一系列的历史成本资料来推算一定期间的固定成本和单位变动成本的平均值,解决在传统成本计算下提供决策和计划成本资料的问题。历史成本分析法包括高低点法、散布图法、和回归直线法。

高低点法,是根据历史资料中产量最高及产量最低期成本以及相应的产量,推算单位产品的增量成本,以此作为单位变动成本,然后根据总成本和单位变动成本来确定固定成本的一种成本估计方法。b=(y2-y1)/(x2-x1)。a=y1-b*x1。

2、散布图法,是根据若干期历史成本资料,绘制各期成本点散步图,按目测所得成本变动趋势画出成本直线,在图上确定直线的截距即固定成本,然后据以计算单位变动成本的一种成本估计方法。

首先,将历史成本资料标入直角坐标系,成为散步图。其次,根据离散的历史成本点目测成本随产量变动的趋势,并画出一条能反映平均变动趋势的直线。在画此线时,力求直线两边的散步点个数相同,并且使各点到直线的距离之和尽可能小。此直线即为平均成本线。再次,根据画出的直线与纵轴的交点,确定直线的截距,它就是固定成本的均值。最后计算出单位变动成本。

3、回归直线法,是根据一定的历史成本资料,用数学上的最小平方法的原理,计算能代表平均成本的直线截距和斜率,以其作为固定成本和单位变动成本的一种成本估计方法。

工业工程法,在这里是指运用工业工程的研究方法,逐项研究解决成本高低的每个因素,在此基础上直接估计固定成本和单位变动成本的一种成本估计方法。

契约检查法,是根据企业签定的契约和合同,即定的管理与核算制度,以及支付费用的规定等估算固定成本和单位变动成本的方法。

帐户分析法,是根据各个帐户的本期发生额,通过直接判断或比例分配,对成本进行分析的一种方法。由于每个帐户所记录的成本内容不同,或者成本估计要求的准确性不同,分别采用近似分类和比例分配两种具体做法:

1、近似分类:将比较接近固定成本的项目归入固定成本,比较接近变动成本的项目归入变动成本;

2、比例分配: 将不宜简单归入固定或变动成本的项目,通过一定比例将其分解成固定和变动成本两部分。

二、成本、数量和利润的关系

根据上述论述,在把成本分解成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部分后,再把收入和利润加进来,成本、销量和利润的关系可以统一于一个数学模型。

1、损益方程式:

出预期利润;给定目标利润时,可直接计算出应达到的销售量。

例如,某企业月固定成本为1000元,生产一种产品,单价10

元,单位变动成本6元,本月计划销售500件,则预期利润为:

利润=10*500-6*500-1000=1000元

基本的损益方程式把“利润”放在等号左边,其他变量放在等

号的右边,这种形式便于计算预期利润。如果的数值是其他变量,则可以将方程式进行恒等变形,使等号左边是待求的变量,其他参数放在右边,由此可得出4个损益方程式的变换形式。

销量=(固定成本+利润)/(单价-单位变动成本) 单价=(固定成本+利润)/销量+单位变动成本 单位变动成本=单价-(固定成本+利润)/销量 固定成本=单价*销量-单位变动成本*销量-利润

2、包含期间成本的损益方程式

税前利润=销售收入-(变动销售成本+固定销售成本)-(变动

销售和管理费用+固定销售和管理费用)

3:计算税后利润的损益方程式

税后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利润总额-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利润总额*(1-所得税税率)

=(单价*销量-单位变动成本*销量-固定成本)*(1-所得税税率)。

4、边际贡献,是指销售收入减去变动成本以后的差额,即: 边际贡献=销售收入-变动成本 单位边际贡献=单价-单位变动成本

边际贡献,是产品扣除自身变动成本后给企业所作的贡献,它

首先用于收回企业的固定成本,如果还有剩余则成为利润;如果不足以收回固定成本则发生亏损。由于变动成本既包括生产制造过程的变动成本,即产品变动成本,还包括销售、管理费用的变动成本即期间变动成本,所以,边际贡献也可以具体分为制造边际贡献(生产边际贡献)和产品边际贡献(总营业边际贡献)。

边际贡献率=边际贡献/销售收入=单位边际贡献/单价。 变动成本率=变动成本/销售收入=单位变动成本/单价。 变动成本率+边际贡献率=单位变动成本/单价+单位边际贡献/

单价=1

由于创造了“边际贡献”这个新词,上面介绍的基本损益方程

式可以改写成:

利润=销售收入-变动成本-固定成本=边际贡献-固定成本

=销量*单位边际贡献-固定成本。 销量=(固定成本+利润)/单位边际贡献。 单位边际贡献=(固定成本+利润)/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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