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常规教学管理的
规定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办人民满意学校,乡中心学校针对少数学校和部分教师在常规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经中心学校研究,就相关事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各校应按县局颁发的《作息时间表》,分时段不折不扣地执行。每天确保值日教师提前一小时到校、其余教师至少提前半小时到校;学校要做好考勤记载,按时兑现奖惩。中心学校不定时查岗,对当天值日教师未按时到岗者每人次罚款50元,对非值日教师未按时到岗者每人次罚款20元。对每学期累计被查处3次以上的学校和个人,在评优、评模、职称职务晋升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严肃劳动纪律。在法定工作日,未经教育局或乡中心学校同意,各校不得私自放假、不得自行缩短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得将工作日与休息日调换。否则,如属学校行为,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如属教师个人行为,在全乡通报批评,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要严格控制教师请假,请假理由不充分,按时间扣除工资的平均值;对请恶假、请赖假者,加倍处罚。
三、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各校应按部颁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每节课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一律不能合班教学。如有违犯,每节次处以100元罚款,对每学期累计被查处3次以上的学校和个人,在评优、评模、职称职务晋升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
1、全体教师都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雅、身正为范。严禁穿背心、拖鞋上课,违者每人次罚款10元。
2、课前认真备课,教案能指导教学。未备课就上课,每课时罚款20元;上课不带教案,每次罚款10元;教学完全脱离教案,每课时罚款5元。
3、课前三分钟,学生要唱健康、有积极意义的歌曲,教师要在教室门口候教。课前三分钟未候教,每人次罚款5元。
4、教师在上课时,严禁抽烟、接打手机、会客、阅读与教学无关的书报、坐着上课、离开教室。发现有以上行为,每人次罚款10元;如造成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5、课后做好作业练习批改和辅导工作。按规定的数量和要求完成各课作业练习的批改工作。特别要关心爱护“学困生”,真正做到面向全体学生。
6、做好教学情况检测和分析工作。每学期每学科写一份质量较高的教学情况分析报告。严禁在各级各类考试、阅卷中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
7、严禁空堂,每节次惩学校100元,任课教师50元。
五、严禁在校抹牌赌博,每次罚学校300元,校长100元,每人次100元。
六、凡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书面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教育事故的学校、学校领导、教师,根据情节轻重报县局给予行政处分。
杉木乡中心学校
二○○九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