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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00:46: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合肥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状况,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开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合理的技能人才保障,我局于2010年底组织开展了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综合调研。本次调研采取普查、抽样调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召开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学校和企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力求调研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一、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现状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日趋强劲,高技能人才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战略地位得到确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不断建立和发展,高技能人才数量快速增长,高技能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初步形成,高技能人才成长环境逐步改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贯穿高技能人才不同成长阶段的政策体系得以建成

我市先后制定和出台了《合肥市2005-2010年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合肥市蓝领人才开发与引进计划》、《合肥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等政策,明确了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发、交流引进、评价使用等各个成长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逐步建立起一整套高技能人才工作政策体系,为高技能人才工作开展提供了动力支持和科学指导。

(二)多渠道多层次的技能人才培养开发与交流引进制度得以建立

我市的技能人才队伍主要通过自身的培养开发和外部的交流引进两种方式来发展壮大:

在自身培养开发方面,我市统筹资源,多向发展,加强各类企业培训机构和院校培训机构的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初步形成了社会各级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对技能人才开展订单式和定向式培养,推进校企合作模式,建立起面对企业在职人员、待转移就业和新成长的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劳动者及其职业生涯不同阶段需要的职业技能培养制度。目前我市年培养各层次技能人才15万人,其中通过5所技师学院、1所高级技工学校、26家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开展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年培养高技能人才1.5万人;通过27所技工院校、152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中级工培训,年培养中级技能人才7.5万人;通过156家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再就业技能培训,年培养初级技能人才6万人。其中农民工技能培训从2009年起成为民生工程,两年来,我市创新推出的“农民工技能培训券”工作模式效果显著,深受好评,在2009年中央巡回检查组视察我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成为我市的典型事例。2010年省委书记张宝顺同志在调研我市农民工培训定点机构省妇联巾帼家政服务中心的时,对培训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在外部交流引进方面,我市充分发挥省内兄弟城市与本市在资源、产业和人才方面共享、相融和互补特点,不断巩固“省会劳务协作圈”、“皖北城市结对合作”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九市人力资源联盟”三大人力资源合作平台,积极开展城市间的劳务协作,优化人力资源跨地区合理配臵和有序流动;2010年卢仕仁副市长亲率我市多家重点企业,分赴河南信阳,湖北武汉、江西南昌等省外城市集体招聘,签订人力资源交流合作协议,搭建起与外省市人力资源合作交流有效平台。

(三)全方位覆盖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鉴定得以推广 完善政府指导、社会化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网络建设,全市已建成职业技能鉴定站(所)41家,主要分布在大型企业、行业协会、职业院校等,其中安徽新华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合肥市万众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等已成为质量过硬、信誉良好、认可度高、具有行业权威的品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积极拓展职业技能鉴定规模,扩大职业院校毕业生鉴定覆盖面,推动企业职工参加鉴定,将新兴职业(工种)纳入鉴定范围,2005年至2010年底全市累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51.5万人次,核发职业资格证书46.5万人,2008年至2010年底全市累计开展专项能力鉴定1.7万人次,核发专项能力证书1.5万人,为各层次技能人才提供技能鉴定服务。

(四)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评聘和使用机制得以初步建立

近年来,我们在江汽集团、省建工集团、供水集团、燃气集团等多家骨干企业进行试点,逐步推动我市企业建立起以职业技能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创立起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高技能人才社会化评聘新机制,建立起就业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技能人才与技术职称相对应的使用新制度。

政府出台多项政策提升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在我市,明确被聘任的技师、高级技师可以享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视为高职高专同等学历,实行同等待遇。高技能人才被纳入政府特殊津贴评审和市拔尖人才评选范围。高级技师退休后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同等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政策。企业正式录用的外地高技能人才,可直接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在子女上学、家属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2009年起建立技师和高级技师工资指导价年度发布制度,为高技能人才和用人单位协商工资待遇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参考。

(五)适应和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环境得以优化 建立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制度,从2004年开始,每年举办全市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综合性大赛,由日立、海尔、格力、江汽等大型企业承办,面向全市各行各业的在职职工和社会人员开展,有1千多家用人单位近20万人参赛,对竞赛获奖选手授予“合肥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颁发奖金和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积极推荐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竞赛活动,充分调动职工刻苦学习、钻研业务的积极性。

建立全市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从2007年开始,每两年开展全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活动,评选对象为本市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业内认可的高级工以上技能水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生产一线技术岗位职工。评出的获奖选手分别授予“合肥市技能大奖”和“合肥市技术能手”称号,奖励每人1万元和2千元奖金。

创立“中国·合肥技工节”品牌,从2008年起,每两年举办“中国·合肥技工节”,以 “尊重人才、崇尚技能”为主题,通过院校成果展、技能大师亮绝活、企业产品展、城市之间人力资源签约、技能人才招聘会、校企合作对接会、高峰论坛等系列活动,集中展示企业高技能人才的高超技艺和先进事迹、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学成果和学生作品,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社会氛围。技工节的举办在我市乃至全国都是首创,它既是技能人才工作交流展示的盛会,也是劳动者的盛大节日,创立至今得到了各级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获得国家和省市多位领导的充分肯定,在2008年第一届技工节上,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刘丹副司长、省人社厅原朱勇厅长、市长吴存荣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在2010年第二届技工节上,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吴道槐、省人大副主任郭万清、省人社厅副厅长林海、市长吴存荣、市委副书记熊建辉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每届活动都吸引了几十家知名媒体和2万人到场,规模空前,成为我市乃至我省的技能人才品牌展会。

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试点项目,2010年在江汽集团、叉车集团、荣事达三洋、昌河汽车公司等大型知名企业中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试点项目,选派国家、省、市职业技能竞赛和评选表彰活动的获奖选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及其他有专业特长的高技能人才,集中开展技能研修、技术攻关、技能创新和带徒传技等活动,加速培养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创新成果的传承推广。

(六)切实有效的高技能人才保障机制得以加强

组织领导方面,我市的技能人才工作一直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部门牵头,我局具体负责,宣传、财政、教育等成员单位间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技能人才工作。

资金投入方面,基于市委市政府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对技能人才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每年安排200万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技工院校建设和补贴实训设备,扶持和促进技工教育事业发展。市人才发展资金切块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发和奖励。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全市就业专项资金中每年用于职业培训补贴不低于1500万。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市通过多种方式开展高技能人才工作,包括加大对技工院校的支持发展力度“培养一批人”, 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孵化一批人”,举办技能大赛“赛出一批人”,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活动“树立一批人”,举办技工节“推出一批人”,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动一批人”,还有建设蓝领公寓“留住一批人”,建立职教城“汇聚一批人”,等等,多管齐下,百花齐放,有力地推进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高技能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社会对技能人才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对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认识不到位、看低技能人才的社会价值、认为技能人才不是人才等问题依然存在。技术工人的社会地位较低,重普教、轻职教,重学历、轻技能的倾向在社会的各个领域普遍存在,导致很多劳动者不愿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不愿当技术工人、不愿走技能成才的道路。

(二)技工院校的生源障碍严重制约技能人才队伍的壮大

技工院校一直是培养优秀技能人才和合格技术工人的主力军,但是目前在招生方面遇到了很大的障碍:技工院校被拒绝进入生源地的初、高中进行招生,不能进入正常的对口渠道导致技工院校被不少学生和家长误认为是非法办学单位;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没有和职业技术学院一同纳入高校招生范围,不能加入到高考选报志愿的院校行列,严重影响招生和办学发展。

(三)现行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有待革新

现行的院校教育教学模式和学制单一,教育教学内容不能很好地适应企业和社会需求,跟不上企业技术革新和产品换代升级的速度,行业企业参与教学的良性机制尚未形成,产学结合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人才培养模式有待革新。

(四)企业对职工培训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

不少企业存在重使用轻培养、忽视甚至不愿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现象,单纯依赖院校和社会提供培训服务,没有发挥企业应有的主体作用,绝大部分企业也没有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职工工资总额1.5%至2.5%)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

(五)用人单位对技能人才的使用待遇政策执行不到位 为合理确定技能人才的使用和待遇,省市政府部门已在相关政策中予以明确,但在有的用人单位并没有得到落实。技能人才的工资待遇与专业技术人才的差距较大。

三、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能的人才,是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也是提升我市经济创新能力的必由之路。因此,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重要讲话精神,从我市经济建设对技能人才资源的需求出发,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十二五期间采取有针对性、实用性的“蓝领人才16条”举措,加强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推动技能人才工作观念创新、政策创新和机制创新,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环境,倾力打造技能人才大市和强市,努力实现技能人才总量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技能人才结构与我市产业、行业发展需求相适应。

(一)充分发挥企业主体和院校基础作用,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1、进一步加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指导督促企业积极开展职工培训,将职工培训列入本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职工培训规章制度,努力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占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中落实。

2、加快在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在大中型企业中择优建立一批培训基地,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面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技术工人以及具备条件的社会人员,开展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工作。充分利用企业培训资源,建立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实习实训服务。

3、建立更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扩大试点范围,在大型和知名企业中新建更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充分发挥技能大师掌握的丰富实践经验和绝技绝活的优势及模范带头作用,有效促进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产生积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保护和开发我市优质品牌。

4、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和支持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面向初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开展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加强技工院校建设,提升办学层次,在现有规模上积极发展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骨干名牌专业。

5、大力推行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技工院校紧密结合企业岗位需求,与企业共同制定培养计划,推行“订单式培训”、“委托式培养”,实现从招生、培养、实训、就业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校企合作,使学校的专业设臵和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更加适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企业为技工院校教师实践、学生实训实习提供场所。鼓励企业选派优秀技术人员担当技工院校实习指导教师或兼职教师,鼓励优秀学员直接参与产品生产和技术攻关。

(二)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科学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6、推进职业技能鉴定改革。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网络建设,建成一批质量过硬、信誉良好、认可度高、行业权威的品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积极拓展职业技能鉴定规模,扩大职业院校毕业生鉴定覆盖面,推动企业职工参加鉴定,将新兴职业(工种)纳入鉴定范围。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完善考核鉴定程序,规范考核鉴定行为。加强命题管理,建立题库,保障考核鉴定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7、完善高技能人才社会化考评办法。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原则,推行高技能人才社会化考评制度。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考核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突破比例、资历、年龄、身份等条件限制,对掌握高超技能、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骨干人才,可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

(三)加强高技能人才的交流与引进,完善高技能人才使用激励机制。

8、大力引进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鼓励和支持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充实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通过人力资源交流、人才信息共享、劳务协作等方式,促进企业引进外地乃至境外优秀高技能人才。进一步落实企业正式录用的高技能人才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9、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就业服务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功能,为高技能人才提供及时有效服务。加强高技能人才市场需求调查、分析和预测,及时发布高技能人才供求信息,为培训设臵专业、企业招聘人才、高技能人才合理选择职业提供信息服务。开设专门服务窗口,为高技能人才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鉴证、社会保险关系代理、代管档案等一站式服务。

10、建立高技能人才使用与待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企业依据工资指导价位合理确定高技能人才工资待遇。继续将高技能人才纳入政府特殊津贴评审和市拔尖人才评选范围,继续执行高级技师退休后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同等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政策。尽快实现技师和高级技师的企业职工享受相应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待遇。

(四)积极开展选拔表彰活动,优化高技能人才成长环境。

11、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继续每年举办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每两年开展全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活动,充分发挥竞赛和评选活动的选拔和激励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爱岗敬业、争当技术能手的积极性,引导更多的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12、扩大“中国·合肥技工节”品牌效应,继续举办技工节系列活动,更好地展示技术工人的风采和培养成果,促进技能人才的培养、开发与引进,搭建更广阔的合作平台,有力地促进校企合作与地区间的人才交流,加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与省内外的联系,交流合作,共同发展。

13、建立首席技师选拔制度。建立技能大师库,定期开展首席技师选拔活动,对象为本市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本行业、领域中贡献比较突出、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一线技能岗位高技能人才。对获选的选手授予“合肥市首席技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管理期间,每人每月享受政府津贴。

(五)强化高技能人才工作的保障机制。

14、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体制。建立全市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部门牵头,人社部门具体负责,宣传、人社、财政、经信委、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参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定期研究解决高技能人才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开展高技能人才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

15、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财政投入。在人才发展资金中安排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发和奖励,且资金安排比例逐年增长。市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每年有一定比例安排用于技工院校建设和补贴实训设备等投入。

16、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坚持以科学的人才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高技能人才的方针政策,宣传高技能人才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逐步改变重学历轻技能、重普教轻职教的落后观念,提升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动员各级各界关心和支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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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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