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办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 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6、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7、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8、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医院门诊办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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