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根据永城市教育体育局文件(永教体字【2011】79号),永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创建“中华诗词之乡”的实施方案,我乡已经成立2个诗社,分别是以小学组的“白云”诗社和以中学组的“蓝天”诗社。卧龙乡“蓝天”诗社名单见另表。现将有关我校“蓝天”诗社的事宜通知如下,望“蓝天”诗社各成员认真领会通知内容。
一、近期工作
1. 将诗社成员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并于本月底以前交体育局办公
室(已完成)
2. 召开动员会,宣传活动方案,将方案印发到各成员手中,熟悉
精神,掌握要点(正在完成)。
3. 积极开展活动(各种活动要从下学期以我社行事历具体活动)。
二、实施措施
1. 充分发挥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功能和作用。
2. 要引导学生制定计划,撰写读书笔记,做到读写结合,学用结
合,读有所悟,写有所得。
3. 要努力营造读书、创作的环境和范围。
4. 要把创建“中华诗词之乡”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教育教学管
理、星级学校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下学期具体实施)
三、创建“经典诵读,诗词创作”校报或诗刊。(下学期创办)
永城市卧龙乡“蓝天”诗社
2011年6月15日
《蓝天诗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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