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信用社出纳基本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14:38: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三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出纳基本制度

第一章节 主要任务

第一条、按照国家法令、法规和出纳制度,办理现金收付、整点以及损伤票币的兑换工作,代理各种债券的发行及保管与兑付。

第二条、根据市场货币流通需要,调剂调运各种票币,做好现金供应和回笼工作。

第三条、保管现金、金银、外币和有价单证,做好现金、金银、外币和有价单证的调运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严格库房管理,确保库款安全。

第五条、宣传爱护人民币,做好反假币、反破坏人民币的工作。

第六条、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加强核算,减少库存现金占压,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加强柜面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揭露贪污盗窃和各种违法活动。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八条、坚持十项基本制度:

⑴ 坚持钱帐分管;⑵ 坚持“四双”制度;⑶ 坚持复核制度;⑷ 坚持双先制度;⑸ 坚持登记制度;⑹ 坚持日清日结制度;⑺ 坚持交接制度;⑻ 坚持查库制度;⑼ 坚持报告制度;⑽ 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第九条、未经业务技术培训的人员,不得直接对外办理现金出纳业务。

第三章现金的收付、兑换与整点

第十条、现金收付必须依据内容正确、要素齐全的有效凭证办理,做到手续完备、责任分明、数字准确。

第十一条、出纳员不得代填或代改交款凭证,收付现金要当面点清,一笔一清。票币封签对外无效。

第十二条、每日营业终了,应将现金收入、付出登记簿的发生额与现金科目发生额核对一致,并登记现金库存簿结出余额,实际库存现金和总帐现金科目余额核对相符后,由会计在现金库存簿上签章,再填制现金入库票,将现金全部入库保管。

第十三条、信用社要按核定的业务库存限额合理保留库存现金,超过限额要及时缴存。

第十四条、出纳员应有计划地做好主、辅币的调剂工作。同时做好人民币大小票币、残缺票币兑换业务。办理大小票币、残缺票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兑换工作时,应换人复核后一次交付。

第十五条、出纳员应按照上级行规定的标准认真做好完整券、损伤券的挑剔工作,

第十六条、票币整点必须做到点准、墩齐、挑净、捆紧、盖章清楚。每把(卷)须盖带社(行)号的经手人名章,每捆应在绳头结扣处贴封签,注明社(行)号、券别、金额、封捆日期,加盖封捆员和复核员名章。

残损币要及时送存联社营业部,以免资金积压。残损券必需按照有关规定做到点准、墩齐、挑净、扎紧、盖章清楚,使它达到五好钱捆的标准。挑选人民币七成新以上为新币,七成新以下为残币,残损券理一头齐,另一头不整齐部分用剪刀修齐,100张为一把,10把为一捆,并在同一侧左右两边腰条上各盖五个印章,最上面一张为人民币正面,最后一张为人民币底面,正底面应为同方向。打捆时在人民币正面放一张比封签略长的牛皮纸,把它与人民币成捆后,贴上封签,封签应与人民币正面同方向,封签上填上“三穗县信用联社”,某年某月某日及人民银行要求的封包员、复核员印章(即封签上应有双人印章)。为了便于工作,各信用社上存款项10元券

以下必须成捆上存,20元券以上可以成把上存;城内信用社二元以下每把必须盖章,五元以上,超过五把必须连同经办人私章一起带到营业部,汇总营业部的同票面人民币,以便成捆。各社送存的成捆的人民币必须达到捆紧不松动(以用双手大拇指用力顶所成捆人民币的中部而不松动、弯曲为标准)。

各信用社的送存资金如达不到以上要求,联社营业部当日暂放库房不予入帐,第二日内送存社必须来人整理,如逾期不整理的,将对送存社出纳员以每日二十元进行罚款。

各社要加大残损券的回收工作力度,以保证今年残损券回收任务的全面完成,努力实现不向客户支付七成新以下人民币的承诺,提高市场流通人民币的整洁度。

第四章库房管理与现金运送

第十七条、信用社应设臵出纳专用库房,库房的结构、设施要符合规定标准。

第十八条、现金、有价证券等,必须入库保管。库内现金、实物应按种类、券别摆列整齐、保持清洁。库内不准存放其他物品。

第十九条、凡入库保管的现金、有价证券等,都必须有帐记载,出入库时应填制出入库票,做到帐款、帐实相符,责任分明,严禁以白条子抵作库存。

第二十条、库房、保险柜钥匙必须严密保管,严禁随意放臵,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县联社,并采取防范措施。库房、保险柜的修锁、换锁,必须向县联社报告,由县联社指定人员修、换,并办理以旧换新和交接手续。

第二十一条、认真贯彻双人管库的原则,由出纳员和会计员分管钥匙和密码,开关库时要共同开库、锁库,不得委托对方代管,形成一人管库。并定期共同核对库存(由会计员在现金库存簿上签注“核对相符”或注明多缺数字后共同签章)。

第二十二条、实行查库制度。信用社出纳主管人员和信用社内

勤主任每月至少查库两次。联社主管主任(或总稽核)每季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性查库。每次查库完毕,应将查库情况详细登记查库登记簿,并由检查人员和管库员共同签章,以备查考。如发现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严肃处理,重大总是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夜间只查岗不查库。

第二十三条、运送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必须由两人以上持枪(械)负责押运(不凶手司机),不准委托他人捎带。信用社娶送款主要由上级联社负责运送,信用社网点由信用社负责运送。

第二十四条、押运现金、有价证券等必须注意安全,严密交接手续。对运送时间、地点和路线,要严守秘密,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押运车辆不准搭乘无关人员及捎运其他物品。

第五章 错款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生出纳错款,应立即查找,并向在关部门报告。所有的出纳错款,均按长款归公,短款自赔的原则处理。属于自盗、挪用以及侵吞长款的,均应追回款项,并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六条、各信用社发生出纳错款时,应在出纳错款登记簿上逐笔详细登记,如实填报出纳错款报告表并按规定时间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章票样管理与反假

第二十七条、人民币票样是鉴别人民币真假和进行反假斗争的重要资料,各信用社应妥善保管。

第二十八条、发现假币,一律没收,并应当着客户的面在假币正、背面加盖带本社社号的“假币”戳记和经办员名章,同时开具没收收据,登记假币登记簿。已没收假币连同一联假币没收收据一并入库保管。

第二十九条、凡发现挖补、拼凑、揭去一面以及有意损坏、涂抹等被破坏的人民币,原则上均应没收。经追查如确系误收的,可按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给予兑换。

第七章出纳交接

第三十条、凡现金、有价单证、收付讫章等出入库和库房、保险柜钥匙(密码)的转移都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应由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当面点交清楚,并登记交接登记簿和共同签章。交接登记簿应妥善保管,以备查考。

第三十一条、出纳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将经办的一切款、物、帐移交清楚,其中管库人员应将保管的现金、有价单证等,按当日实有库存详列移交表,与会计帐簿核对相符,经接收人、监交人会同清点无误后,共同在移交表上签章;保管库房和保险柜副钥匙(包括字锁密码副本)的人员调动,也应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妥交接手续不得离职。

第三十二条、出纳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将出纳部门所保管的一切现金、有价单证等,全部填列移交表,与会计帐簿核对,由信用社主任监交点验无误后,由监交人及交接双方在移交表上签字,移交表归档保管。

第八章现金出入库

第三十三条、根据人民银行现金出入库有关规定,规范各信用社的出入库行为。需要出入库的信用社,认真做好现金需求的预测,并提前一个工作日报联社营业部。为保证正常营业,各信用社每个星期四做好下个星期的现金出入库计划上报联社营业部,没有上报现金出入库计划的信用社,星期五至星期天不得办理出库业务。确因业务需要急需出库的信用社,必须报经联社领导批准,并且每次罚款50元。

第九章奖惩办法

第三十四条、县联社每季对各信用社的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以上的检查。在检查中,对出纳制度执行较好的信用社和个人在100-200元的额度内进行奖励;对出纳制度执行较差的信用社和个人扣发当季工资100-200元,并限期整改。连续二次以上被扣发工资的信用社和个人,除限期整改外,全辖通报批评,不得参加本年度的先进评选。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出纳制度未尽事宜或与上级联社规章制度相抵触的,按上级联社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出纳制度从二00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出纳基本制度讲义

农村商业银行出纳基本制度

信用社(银行)会计基本制度

信用社出纳工作总结

信用社出纳工作总结

信用社出纳自查报告

《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出纳制度》

信用社会计出纳试题

农村信用社基本制度试题 临沂出纳多选

出纳制度

信用社出纳基本制度
《信用社出纳基本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