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产生处理流程
目的:
1:确保达到预计的目的和效果; 2:保持可追溯的线索和责任;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员工; 保存:此记录由人事行政部存档; 定义:此程序描述工伤产生后的处理流程。
一、成立工伤事故小组 1:事故小组:
1-1;工伤员工所在部门须有一名(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为事故小组成员;
1-2;事故小组设组长1名(人事行政部)、副组长1名(工伤员工所在部门)、组员1名(人事行政部);所有小组成员均为兼职; 1-3: 当有工伤产生时工伤事故处理小组即时生效;
1-4: 当工伤(伤亡)员工康复上岗(后事处理完毕)的同时事故处理小组休伏; 2:职责:
2-1:当工伤产生后的一切事务处理、追踪均由事故处理小组完成。并做好原始记录;
2-2:附表:《工伤事故处理小组名单》; 二:工伤产生:处理: 1:工伤产生:
1-1:当员工工伤产生时,现场旁人应立即断掉电源,保护现场; 1-2:立即通知有关部门、主管至现场进行初步紧急救治并送到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处理; (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如下:
1.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地址:道里区地段街151号 2.哈尔滨市第二医院 地址:道外区卫星路38号 3.黑龙江省医院 地址: 南岗区先锋路附239号
4.黑龙江省第二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59号 5.哈尔滨市第四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靖宇街123号 6.哈尔滨市第五医院 地址:哈尔滨市动力区健康路27号 7.哈尔滨市中医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副270号
8.哈尔滨二四二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集智街39号 9.哈尔滨市骨伤科医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214号 10.哈尔滨爱尔眼科医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349号 11.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都大街甲89号
12.哈尔滨市呼兰区中医医院 地址:呼兰区北大街92号 13.五常市中医医院 地址:建设大街629号附近14.尚志市人民医院 地址:尚志市中央大街257号 15.宾县人民医院 地址:大千路与宾州西路交叉处 16.依兰县人民医院 地址:哈尔滨市依兰县健康街 17.通河县人民医院 地址:岔林河大街
18.黑龙江中德骨科医院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116号
19.方正县人民医院 地址:山花街94号
20.双城市人民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市治国街民运胡同40号
21.巴彦县人民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X002绥巴公路 22.木兰县人民医院 地址:奋斗路木兰县卫生局对面直走200米 23.延寿县人民医院 地址:西公安街与南城西路交汇处。) 1-3:如在公司以外(上下班途中)产生的意外,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本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应立即与人事行政部联系;并确认是否属于工伤范围(110报警回执、120急救中心证明、证人等);并到指定的医院就诊;(送至工伤保险定点医院); 2:跟进
2-1:当工伤出现后,工伤事故处理小组应掌握好第一首资料并尽快到现场处理;如重大工伤的应保护好事发现场、拍片、人员访谈并做好笔录,展开一系列的调查和收集资料工作并一一归档; 2-2:人事行政部及有关人员应尽快了解该员工的资料;
2-3;慰问工伤(伤亡)员工(家属)并确认工伤(伤亡)产生的全过程并交待其收集好所有医疗发票及相关证据;
其中包括有:医疗费发票;医疗费清单(与医疗费发票相关的清单);病历疾病证明书;死亡证明书:
2-4:尽快联系员工家属,了解员工的家庭状况及基本生活状况并向公司汇报;
2-5:工伤事故处理小组人员应全程跟进及协助员工(家属)办理一切相关手续;
2-6:通知保险公司与本公司所购买相关保险的负责人;
2-7:员工在产生工伤(伤亡)后,员工(家属)应全力协助工伤事故处理小组对事件的跟进; 3:工伤登记、保险
3-1:人事行政部做好《工伤\意外事故报告》;
3-2:事发24小时内上报工伤保险科(友谊路423号1楼工伤窗口)备案(节假日顺延),领取《医疗通知单》后,到工伤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同时报工伤保险处(人社局1号楼1313室),申请“工伤认定”。
3-3:事发24小时内。人事行政部通知保险公司有关人员;
工伤保险报销材料
一、非定点医院医疗费用:
1、《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门诊治疗的持:医疗费收据、门诊医疗手册、处方、影像报告单;
3、住院治疗的持:医疗费收据、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室公章)、出院诊断、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公章);
4、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盖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2、《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公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2、《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3、《一次性医疗告知单》(单位公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4、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四、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公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五、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公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2、《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六、供养亲属抚恤金: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公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死亡证明、供养人户口、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证明、学生的在校证明;
5、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七、伙食补助费:
1、《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病历首页复印件(加盖病案室公章);
3、《哈尔滨市工伤保险住院结算单》(加盖公章);
4、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八、交通事故、民事案件报销(除准备上述所需材料另须):
1、《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交通事故终结书》或《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肇事车辆交强险、商业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
九、农民工医疗费用和待遇报销(除准备上述所需材料另须):
1、《中标通知书》、《项目施工合同》、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保险登记证》或《哈尔滨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3、农民工劳务合同,及农民工户口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统筹外就医交通食宿费:
1、《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交通票据(原件);
3、《工伤职工转院申请表》。 十
一、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1、《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哈尔滨市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在工伤科窗口领取一式四份);
3、配置辅助器具定点机构票据(原件);
4、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注:报销单位账户信息为:关于上报企业账号《通知》(在工伤科窗口领取),按《通知》要求填写后随报销材料一起上报,
已发生过工伤报销的企业,企业账号没有发生变动的,再次报销时使用原来曾报销人员的回执单即可。
企业账户在到帐后可 凭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及回执单到工伤保险科领取报销凭证。 工伤网上申报
1.登录http://www.daodoc.com/ 2.输入单位帐号 和密码
3.选择工伤定点申报,输入工伤员工姓名或身份证号(一个即可) 4.点击查询,选择查询被查询者,点击下一步。
5.选择定点医院及编号,填写治疗起止时间,联系电话。点击与申报等待审批。
复工流程
1:复工
1-1:当员工在产生工伤后可复工的须有医院(市级)证明;证明可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
1-2:所属部门应视其工作能力是否可安排原工作岗位工作,或在本部门安排其他工作;经确认不达的可向人事行政部回流换岗; 1-3:人事行政部应视其工作能力重新安排工作岗位并不可在合同期间终止合同;
1-4: 如属丧失工作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人事行政部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