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
苇
元
沟
中
学
2013.5.30
苇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
根据柳林县教体局精神和教育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安排,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准确的原则,特制订苇元沟中学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
一. 评定对象:初三参加中考学生。
二. 评定内容:
1. 道德品质与公民修养
2. 学习能力
3. 运动与健康
4. 审美与表现
三. 评定形式:
1. 以校组织,以班评定,按比例评比各班内四个维度和等级。 2. 根据不同的项目,分别评定、准确到位。
四. 评定方法:
(一) 道德品质与公民修养
由校领导、班主任与各班代课课教师组成评定组,通过调查查看记录,评定出班内各项四个等级。
强调:1.不得打乱各等级比例。
2.凡受过学校记过、公开批评的学生不能评为A、B级。 3. 不以个人恩怨论优劣。
(二) 学习能力
1. 看平时学习表现(能够按时完成作业、能够学有所长、听课能力、自学能力)
2. 去年期末成绩、本校一模成绩、全县一模成绩,算个人总平均分,从高到低按比例划定。
(三) 运动与健康
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可进行各种形式的展现展演。如唱歌、跳舞、器乐表演,书法、绘画表演,朗诵、演讲等。
学校统一组织评定,各班依法评定,打分确定等级。
各班评定之后送交学校统一审批,其结果在校内公示三天,无异议送交县招生办,
(评委:薛艮照、高连海、高俊峰、刘建平、杨海珍、高来福、卫彦峰、宋照平、王艳忠、李瑞芳)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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