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
甲方(农户)名称:
地址: 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十五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位置:
甲方将耕地
亩经营权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
(名称)。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
元/亩/年,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于每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当年的土地租赁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调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诉。不负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镇乡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备案复印件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大会才能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期满,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如果不能续签合同,乙方须将土地恢复耕地原状。
甲方(农户)签字:
乙方(公司)签字: 电话:
电话: 盖章:
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