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
镇村(居)组 合 同 编 号签 证 编 号
××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印制
原承包方(甲方):住所:
受让方(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原则下,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甲方将坐落在质量等级()级,承包地亩。(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以方式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原土地改良和生产设施投入的补偿权;2. 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4.甲方负责建造一座小桥。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1.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2.流转期满,在该上地上投入而提高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4.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建设厂房及生活设施。
三、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转价格每年每亩元,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向甲方支付价款共计元。
(二)支付方式:。
(三)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
四、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建设征用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违约责任。
(二)合同一经签订,所有条款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元。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数额由镇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裁定。
五、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动而变更,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坏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土地采取转让的方式流转,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变更原承包关系。如乙方经营破产,甲方土地不能作为清偿资产。土地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土地流转的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平等协商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签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发 包 方:(签字盖章)
签证机关:(签字盖章)
签 证 人:(签字盖章)
签证日期:年月日
补充栏目:
注:本合同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在此栏目作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