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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五)财务部编制:项目所在地国地税预交税款费用、机构所在地国地税预交税款(不包含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费用、残疾人保障金;李平远安排的每月固定开支;筹资费用;零星费用等
2、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规范及公司要求,是否在规定工期完成施工
3、有无浪费材料情况、罚款、扣款
4、是否服从管理,工人有无打架偷盗行为。
5、是否使用彝族人,是否配合工作等
(三)采购部将资金计划传递给商务部,商务经理审核该班组产值量价是否合理、该次付款占已回收款比例是否合理
(四)商务部将资金计划传递给工程部,工程部审核资金计划的合理性。 (五)分管工程的副总将资金计划传递给财务部。
金计划执行准确率提报公司常务副总。
(四)对外支付业务必须以资金计划为发起依据,在发起支付时,不允许修改资金计划要素。
第二十二条 次周执行资金计划时,对于计划中未发起支付或者虽然发起支付但实际未支付的款项,归口管理部门应于次周五再次编制资金计划。
第六章紧急用款管理
第二十三条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紧急用款,但在周资金计划中未作安排的,应按支付流程完成审批权限将支付单据交付财务部门。
第二十四条申请紧急用款时,应提前1个工作日层层上报至常务副总
第二十五条 如果紧急用款在公司总体资金计划剩余额度内能合理安排调整的,财务部门可通过手续完善的支付手续进行资金拨付。
第二十六条对公司批复下拨的紧急用款,各部门只能用于申请的紧急事项,不允许串项使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资金计划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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