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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装修须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00:34: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房屋装饰装修须知

一、装修工程开工前: 请您会同您装修单位到管理处办理申报手续。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修,应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办理申报手续须携带以下资料: (1)装修施工图纸或施工方案1份;

(2)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修合同复印件各1份;

(3)装修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联系电话)1份;

(4)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5)装修负责人、施工人员一寸照片2张/人。

(6)如室内更改水电的须提交水电施工图纸。

二、装修手续办理程序:

(1)业主填写《装修申请表》,装修单位填写《施工人员情况登记表》、提交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

(2)管理处审核资料及现场查看符合要求后与业主、装修单位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3)业主及装修单位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服务费、临时出入卡工本费。 (4)签发《装修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卡(三天内)。

三、办理装修收费:(放在现场展板)

序号收费内容收费标准备注

(1)业主交装修保证金1000元装修完毕检查合格7个工作日后退还。

(2)装修单位交装修保证金1000元

(3)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5元/个纳入管理服务费开支。

(4)装修人员留宿保证金500元/人限3人

(5)办理装修许可证后,把出入证发给装修人员,非业主一律凭证出入。

四、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从事住宅室内装修应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所有房屋装饰、装修活动必须事先到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获审批后方可施工。

3、住宅室内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3.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

3.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3.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3.4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以上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以上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4、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禁止下列装修行为:

4.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遮雨(阳)蓬,在院内搭建葡萄架、棚等;

4.2改变住宅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4.3拆改燃气管道和其他公共设施。

5、如要重贴卫生间、厨房地砖而改动防水层,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以免造成渗漏水。

6、请选择具有承建资格证书的装修单位,并签订书面装修合同,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6.1.装修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6.2.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验收合格应出具装修质量保证书);

6.3.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6.4.保修的内容及期限(室内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为五年,自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5.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6.6.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6.7.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6.8.合同的生效时间;

6.9.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7、装修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请勿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备。

8、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您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

2 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时,应要求装修单位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9、装修单位负责采购的装修材料及设备,在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当向业主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请您注意查收。

10、为减少装修对邻里造成较大影响及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装修前请您告知您的邻里。

11、每天装修施工时间为:上午7:00-中午12:00,下午14:00-19: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的装修时间以管理处的规定为准,并避免有噪音的施工项目。为避免装修施工给邻里生活造成影响,请在自开始入住起半年内完成装修,入住半年后管理处将会对装修施工时间予以限制。

12、装修时应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装修现场每户至少须配置两台两公斤以上灭火器,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焊接作业须事先向管理处申请,并由持有效上岗证的人员操作。

13、装修前,请先检试屋内所有地漏、下水管是否畅通,装修时须防止装修垃圾堵塞地漏,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14、因室内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15、装修垃圾不得放于公共楼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应入袋并按照管理处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及时清运。

16、卫生间地面装修完成后,客户需根据最终完成面标高确定是否需安装门槛,以免卫生间水流进入房间。

17、为维护物业整体美观,保证物业的价值,本小区禁止在外立面(原有阳台门、窗的外面)安装防盗网。您可以选择在阳台门或窗户内侧安装管理处统一款式(包括材料和颜色等)的拉闸门或窗花。

18、为保证安全,请选择强排式或平衡式热水器,并须找专业人员或在管理处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安装,避免扭裂墙内铜接口造成漏水。

19、在铺木地板前一定要弄清水、电管线走向及开关的位置,采用钢钉的长度不能超过2.5CM,墙脚线、墙面等处打孔时应注意错开卫生洁具水管位和电器插座开关位,以免打破水管造成渗水或损坏电气管线,不明之处请向管理处咨询。

20、室内暗埋冷、热水管为内置PVC的镀锌管,业主在装修时如要改动管道,需配置同样管材及配件。

21、为了维护物业整体美观,请勿在窗户、外墙及公共地方竖立任何标志及广告牌。空调须按管理处技术人员指定的位置安装。

22、为保持小区安全、清洁、文明的居住环境,避免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请务必告诫装修施工人员及您的家人(包括保姆等)遵守小区安全管理规定,切勿从室内向户外抛弃任何物品,或将杂物置于阳台、窗台,否则将对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3、装修时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绿化、公共设施。

24、装修施工用电请备临时电源箱,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其它违章用电。

25、煤气管道改造必须由煤气公司施工。

26、有线电视线路改造请咨询相关部门。

27、电话插座及网络改造请咨询中国电信,咨询电话:10000。

29、因装修工程发生纠纷时应尽可能按合同、协议内容协商解决,或向市、区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按仲裁协议仲裁,调解、仲裁不成可采取诉讼方式。

30、在建材搬运时,只准走楼梯间。运后务必将楼道、堆放场地打扫干净。否则视情况予以罚款;

31、搬运板材走楼梯时,注意墙面、牌灯等设施完好,有损毁的予以赔偿和罚款;

32、建筑材料和垃圾需及时清运干净。垃圾须运到指定地点,楼梯及楼道散落垃圾和装修剩材视为就近门牌户主,须进行清理;

33、装修砂、砖须尽量尽快搬运完毕,以免阻碍通道,在10天内视为无主弃物,物业服务中心将组织清理。

34、如您室内装修时改动了原有的各种隐蔽管线,为了今后的维修和使用,应请施工单位提交隐蔽工程施工图,并留一份给管理处存档。

附:各户型装修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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