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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书书写规范

发布时间:2020-03-02 09:38: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检验报告书写规范

的:建立检验报告书写规范,确保检验报告数据完整、用语规范、结论明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工艺用水、环境监测及各类验证项目中所涉及到的检验报告的书写。

责 任 人:质量控制部 内

容:

1.检验报告书是对药品质量作出的技术鉴定,是技术性文件。药品检验人员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根据检验记录,认真填写检验报告书,要求做到依据准确,数据无误,结论明确,文字简洁,书写清晰,格式规范。每一张检验报告书只针对一个批号。

药品检验报告书应在“检验报告书”字样之前冠以药品生产企业的全称。

2.检验报告分三部分:表头栏目、检验项目及检验结论。 3.表头栏目的填写说明

检验报告书表头一般设置有以下项目:企业名称、标题、报告编号、检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批号、检品编号、生产厂家、检验项目、检验依据、请验部门、请验日期、报告日期。

3.1企业名称:应填写本企业全称。

3.2标题:“检验报告书”应使用加粗字体表示。 3.3报告编号:同检品编号。

3.4检品名称:原辅料、包装材料应按其包装上的名称填写;其他应按送样部门请验单上的名称填写。检品名称应按法定名称规范填写。

3.5剂型:按检品的实际剂型填写,没有的填“/”。 3.6规格:按检品的实际规格填写,没有的填“/”。 3.7批号:原辅料、包装材料应按其包装上的批号填写;其他应按送样部门请验单上的批号填写。

3.8检品编号:由专人负责编制,并标注在请验单的备注栏。 3.9生产厂家:适用于原辅料及包装材料,并按其包装上的名称填写。 3.10检验依据:成品应依据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品、待包装品依据企业标准。

3.11请验部门:与请验单上的请验部门一致。 3.12请验日期:与请验单上的请验日期一致。 3.12报告日期:为质控部负责人审定签发报告的日期。 4.检验项目的编排与格式

4.1在表头之下的首行,横向列出“检验项目”、“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三个栏目。

4.2 “检验项目”下,按质量标准列出【性状】、【鉴别】、【检查】与【含量测定】等大项目号,大项目号名称需添加方括号。

4.3 每一个大项目下所包含的具体检验项目名称和排列顺序,应按质量标准书写。

4.4 各检验项目的书写规范: 4.4.1[性状]

4.4.1.1 外观性状:在“标准规定”下,按质量标准内容书写。“检验结果”下,合格的写“符合规定”,必要时可按实况描述;不合格的,应先写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之处,再加写“不符合规定”。

4.4.1.2 熔点、比旋度或吸收系数等物理常数:在“标准规定”下,按质量标准内容书写。在“检验结果”下,写实测数值;不合格的应在数据之后加写“不符合规定”。

4.4.2 [鉴别]

常由一组试验组成,应将质量标准中鉴别项下的试验序号(1) (2)„等列在“检验项目”栏下。每一序号之后应加注检验方法简称,如化学反应、薄层色谱、高效液相色谱、紫外光谱、红外光谱、显微特征等。

4.4.2.1 凡属显色或沉淀反应的,在“标准规定”下写“应呈正反应”;“检验结果”下根据实际反应情况写“呈正反应”或“不呈正反应,不符合规定”。

4.4.2.2 若鉴别试验采用分光光度法或薄层色谱法,在“标准规定”下按质量标准内容,用简洁的文字书写;“检验结果”下列出具体数据,或写“与对照图谱一致(或不一致)”或“与对照品相同(或不同)”。

4.4.3 [检查]

4.4.3.1 pH值、水份、干燥失重、炽灼残渣或相对密度:

若质量标准中有明确数值要求的,应在“标准规定”下写出。在“检验结果”下写实测数值;实测数值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在数值后加写“不符合规定”。

4.4.3.2 有关物质、硫酸盐、铁盐、重金属、砷盐、铵盐、氯化物、碘化物、可见异物、澄清度、溶液颜色、酸碱度、易炭化物、不溶性微粒、热原、异常毒性、降压物质、细菌内毒素、过敏试验或无菌:

若质量标准中有明确数值要求的,应在“标准规定”下写出;但以文字说明为主,且不易用数字或简单的语言确切表达的,此项可写“应符合规定”。在“检验结果”下如测得有准确数值的,写实测数据,数据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应在数据之后加写“不符合规定”;如仅为限度不能测得准确数值的,则写“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文字叙述中不得夹入数学符号,如“不得过„„”不能写成“≤„„”,“百万分之十”不能写成“10ppm”等。

4.4.3.3微生物限度:在“标准规定”下写“应符合规定”,在“检验结果”下写测得的数值;实测数值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在数据后加写“不符合规定”。

4.4.3.4[含量测定]

在“标准规定”下,按质量标准的内容和格式书写;在“检验结果”下写出相应的实测数值,数值的有效位应与质量标准中的要求一致。

5.药品检验报告书的结论: 内容应包括检验依据和检验结论。

5.1 全检合格,结论写“本品按×××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5.2 全检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即判为不符合规定;结论写“本品按××××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5.3 如非全项检验,合格的写“本品按×××检验上述项目,结果符合规定”;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写“本品按××××检验上述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

6.检验报告出具及其人员签名并加盖专用章 检验报告的填写和打印由质控部专人负责。

由检验人及质控科负责人、质控部负责人亲笔签名,不得替代,并由专人加盖本公司的“质检报告专用章”(红色)。

检验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质保部,一份由质控部留存。 7.检验报告填写的注意事项

7.1 检验报告内容应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该项无填写内容是可划“——”;

7.2检验报告以打印方式出具,字迹应清晰可见,不得涂改; 7.3检验报告中计量单位、数据、代号等应符合法定单位和国家标准规定;数据处理和修正应符合有关规定。

8.检验报告的保存制度

8.1检验报告应注意保密,不得外借。如因工作需要出具报告时,须经质量保证部负责人或质量受权人同意后方可出具。

8.2 检验报告由质保部专人负责保管,按年度入档,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验证类检验报告原件附入验证报告,随验证报告入档保存。

9.检验报告模版

电子检验报告书

书写规范

书写规范

实习报告书书写说明

检验报告单书写制度

检验报告单书写制度

处方书写规范

毕业论文书写规范

工作总结书写规范

日语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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