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设计工程系学生会环保部相关管理条例
部长:梁培坚助理:郭倩红
部门管理条例:
1、每个星期开1次小组长会议,每半个月开1次部门例会;(建议)
2、全部门的人员应该保持一个良好的时间观念;(重点)
3、每位成员应遵守部门的工作、管理相关条例;
4、每位新进成员实行1个月的考核期,考核结果由所在组长作建议,干部讨论决定是否录用;
5、每位成员因无故缺席参加会议、活动3次,干部应与之谈话,了解他(她)的思想动态,决定是否重返考核期,考核期为1个月,还不通过就与于劝退;
干部管理条例:(此条例以防止干部长时间不与储备干部的联系,使得关系疏远)
1、部门干部可(需)不定时定点巡查值日小组的日常工作;(建议)
2、部门干部每周巡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重点)
3、干部之间应多联系,讨论部门工作的如何改善;遇大事,干部们应互相讨论;(建议)
小组管理条例:
1、各小组长需不定时向部门干部汇报工作情况;(重点)
2、各小组的集合地点由小组自行讨论;
3、各小组长应该控制日常工作的效率;(重点)
4、各小组如遇个人情况不能参加日常工作的可与其它小组长联系进行调配,或者上报部门任意干部进行部门人员的调配;(重点)
5、各小组成员应爱护部门的财产,如:笔记本、文件夹及其里面的资料、笔等;(重点)
6、补课期间,部门的日常工作应按补课的时间所对应的小组值日;
7、在工作应善于发现问题,要学会自己处理;若不能解决则上报干部给以解决!
8、
会议管理条例:
1、每个人应遵守会场纪律;
2、别人发话时不得私自交谈,且把手机调为震动;
3、每个人参加会议时应带上笔和笔记本以做记录;
4、当别人发表建设性的话语、建议时,应记录下来,加以学习;
5、每当召集开会时,因事不能来的,必须向干部请假并说明原因、及充分的理由; (本条例仅尚未完善,以后待续。)
梁培坚 制
201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