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发展新党员材料目录
一、发展对象预审,应报以下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入党
积极分子考察情况”填写∕每半年一次)
3、《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及《结业证》复
印件;
4、政审材料;(父母、配偶等的函调或外调材料)
5、学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6、共青团《“推优”对象审核表》;
7、《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
8、本人思想汇报;(每季度一份,不能打印)
9、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供的“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党总
支(直属党支部)发展对象简表”。
二、院党委审批新党员,应报以下材料:
1、上述第一条“预审”所报全部材料;
2、《入党志愿书》;
3、《发展新党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发展新党员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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