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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18

发布时间:2020-03-01 19:43: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县十四届人大二次 会 议 文 件(18)

关于光山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汪锋普

各位代表: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光山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实际,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财政在服务政府、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推动完善监督职能等方面的作用,充分体现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全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运行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 12作开展融资担保,全年为65家域内企业(合作社)提供融资担保30645万元;融资办已成立扶贫互助社试点15个,投入资金500万元,用于解决我县贫困群众贷款难、担保难、发展难的问题。同时,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882.7万元、异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资金414.7万元,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年教育支出1103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26.9%。严格按照 “专户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的原则,发放“两免一补”资金8432万元,资助学生13117人次;发放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贴1480万元;发放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资金5094.6万元;落实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及校舍安全工程资金2803.9万元,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加快“全面改薄”工作进度,统筹安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3539万元,优先解决最贫困地区、最薄弱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分两批安排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1530万元,用于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落实2017年度现代化教育推进工程1760万元,保障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支持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全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2.3%。认真贯彻落实再就业政策,共争取省市专项补助1511万元,弥补县本级财力的不足,确保再就业工作稳健运行。全年共缴入社保基金专户115585万元,为各项社保事业的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认真完成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工作,筹集发放城市低保资金596.6万元,农村低保资金3905.9万元,惠及2122名城市低保对象、23022名农村低保对象;加大五保供养及核查力度,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入户核查,确认我县现有五保户集中供养对象833人,分散供养对象8932人,落实专项资金4105.4万元;认真做好抚恤救济工作,落实抚恤资金3468.2万元,筹集拨付救灾资金365.5万元,发放孤儿补助资金160万元;筹集发放企业军转干部基本生活费105.9万元。积极开展道路救助工作,全年完成社会救助19例,救助18人,拨付资金35.9万元,完成一次性救助1例,救助1人,拨付资金1万元。

——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年医疗卫生支出548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3.4%。以深化医改为重点,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拨付专项资金400万元,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医改资金保障工作,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635万元,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26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537万元;积极推行城乡医疗救助机制,争取省市专项补助资金645万元,安排县级配套资金20万元,扩大救助范围,增加救助病种。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9421万元,全年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796.7万元,争

- 56有企业基本情况,针对县属国有企业集资情况,稳妥制定工作方案,有序化解风险;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做好全县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对房屋出租、房地产出售、公务改革等按程序进行审批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年实现国有资产处置、出租收入961万元,按照《预算法》要求,已全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全年县本级财政专户管理单位135个,单位入户率达到100%,财政专户集中收入7956万元,拨付7464万元。积极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取消票据工本费,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提高非税管理水平。

——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财政集中支付规模不断扩大。财政支付中心全年共收到用款计划481012万元,较上年增长11.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366863万元,较上年增加2.3%。单位实际支付与下达的用款额度相比,节约额度114150万元,控支率23.7%。同时,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资金支付安全,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强化综合治税管理。严格按照《信阳市税收保障办法》的要求,充分发挥财税部门的主体和纽带作用,积极配合,共建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强化责任、细化管理、依法行政、从严执法,切实加强综合治税工作。

——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按照财政监督职责,对县级配套资金、会计信息质量、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涉农资金等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县乡镇财政资金加强了监督检查和考评,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使用,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问题整改。

各位代表,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着不少困难,财政收入增速回落,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人均收支水平偏低;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资金统筹整合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继续提高;财政重点改革推进力度需要持续加大;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仍然相对薄弱;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财政管理和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深化改革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县实现脱贫摘帽的决胜之年。编制好2018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全县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2018年县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

- 910资金,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继续支持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健全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尽快实现就业;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监管,建立就业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机制。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落实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支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支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配合完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改革。

——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鼓励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消化库存商品住房;加强实物形态管理,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效益。

(二)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核定我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952万元,预期增长目标为9%,这一目标是指导性目标,这一增幅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因素,是积极稳妥的。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

(1)税收收入安排41810万元,较上年增长13.5%。其中: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税收收入20426万元,较上年增长13%;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的税收收入21384万元,较上年增长14%。

(2)非税收入安排14142万元,较上年下降2.5%。

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地方应将上级财政的各项补助收入全额编入本级预算,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编报的完整性和科学性。截止目前,省市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指标尚未下达,按2016年底告知数预计我县本年转移支付指标18331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72746万元,预计返还性收入10570万元),调入资金5000万元,经测算,预计上解10300万元。按照收入安排和现行的财政体制算账,今年全县财政预算收入为233968万元,根据“量入为出”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今年全县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33968万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可支配财力支出160995万元,较上年增长13.6%(按可比口径计算)。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32万元,比上年预算(可比口径,下同)减少25.3%;

(2)国防支出585万元,比上年增长97.1%; (3)公共安全支出11491万元,比上年增长33.7%; (4)教育支出65435万元,比上年减少12.4%; (5)科学技术支出981万元,比上年增长9.7%;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38万元,比上年增长2.5%; (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862万元,比上年增长257.1%;

(8)医疗卫生支出46142万元,比上年增长27.4%; (9)节能环保支出1576万元,比上年增长9.8%;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805万元,比上年增长

- 1314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以及新批准的重大事项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加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力度。认真落实《河南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按照渠道不变,用好授权、精准使用,提高效益的原则,以摘帽消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投入扶贫开发。认真落实《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统一归集,归口管理,集中支付、专项核算的资金管理模式,真正建立起“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

——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结余资金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要按规定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运转类支出一般不办理结转,结转两年以内的财政资金可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上述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加快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形成“二次”沉淀。按照财政政策取向,合理确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规模。

——强化预算绩效监督管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资金,推动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快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安排机制,强化支出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认真研究省财政厅建立的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争取资金奖励,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将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债务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妥善处理存量政府债务,按时完成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提高对债务管理的认识,严格落实要求,切实规范管理。

——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加强收入预算执行分析研判,及时有效应对。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促进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同时,坚决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将把收入质量作为重点检查事项,坚决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维护财经秩序。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不断适应会计管理新要求,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做到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促进财政管理严谨有序、规范高效开展。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的财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认真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的依法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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