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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0-03-02 18:50: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部

毕业论文

题 目

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思考

姓 名 杨 帆

考 籍 号 913310100806 专业、班级 公共事业管理2009级 联 系 电话 18711125484 指 导 老师 王江浩

2011年4月8日

目 录

内容摘要„„„„„„„„„„„„„„„„„„„„„„„„1 关键词„„„„„„„„„„„„„„„„„„„„„„„„1 正文„„„„„„„„„„„„„„„„„„„„„„„„„„1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2

1、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由我们党的宗旨和政府性质决定的„„„„„2

2、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客观需要„„„„2

3、建设服务型政府是适应世界各国政府改革潮流的需要„„„„„„3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途径„„„„„„„„„„„„3

1、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途径:转变政府职能„„„„„„„„„3

2、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途径:优化政府的组织结构„„„„„„„„„6

3、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途径:改革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7 结束语„„„„„„„„„„„„„„„„„„„„„„„„„„9 参考文献„„„„„„„„„„„„„„„„„„„„„„„„10

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思考

【内容摘要】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和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服务性政府,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建立在该理论基础上服务型政府的核心要求就是“以人为本”,正符合我国“科学发展观”思想。本文对服务型政府的涵义进行了解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了目标。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 公共服务 行政改革 市场

服务型政府是我国地方政府和学术界首先提出并在某些地方实行,而后中央采纳的一个概念。从2001年各地陆续有了这方面的讨论和实践。2005年3月5日召开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时,建设服务型政府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是我国国家领导人第一次正式提出服务型政府的概念。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可见服务型政府已作为我国政府改革目标,为中央所确认。所谓服务型政府,是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其实质就是要让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由政府本位、官本位体制转向社会本位、公民本位。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

1、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由我们党的宗旨和政府性质决定的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服务型政府,从根本上说是由我们党的宗旨和人民政府的性质所决定的。我们的政府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 市场化模式等。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西方国家宗旨,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和本质特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三个代表”的提出,如何提高政府的人民性和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功能,始终是我党追求目标。党的宗旨和政府的性质决定了政府所做的一切,必须也只能是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服务。

2、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客观需要

首先,科学技术的进步,知识经济、信息社会的来临,对传统的政府管理带来了重要的影响。由于信息传递的高速、便利,使中间层级的信息传递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冗余,增加了财政负担,降低了政府组织的服务效率,迫切需要政府组织结构扁平化。其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管制型政府”面临危机。“管制型政府”采取的全面管理、直接管理、暗箱操作、侧重行政控制等管理方式,导致政府规模极度扩张、行政效率低下、办事态度差等弊病。从根本上革除这些弊病,要求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最后,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公民主体意识日益明确,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提升;信息化使公民个人接收信息的能力大大增强,人们的个性化选择要求也日益提高;结构的多元化和政府对社会控制的弱化,促进了公民的自主性、权力观念的增强。政府面临着来自公众参与的压力,要求政府必须加快自身改革和结构调整,建立灵活的管理体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以满足公民需求及环境变化。

3、建设服务型政府是适应世界各国政府改革潮流的需要

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浪潮的冲击下,政府行政改革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世界性潮流。在这场重塑政府的革命中,形成了一种全新的行政理念。这种新的行政理念包括:政府服务应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政府应注重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政府的管理职能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政府行政中应引入市场化模式等。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西方国家的政府行政改革几乎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而展开的。特别是90年代后,西方各国都把塑造服务型政府作为首要目标。英国于1991年颁布公民宪章,主张施行公共管理的顾客导向。美国于1994年颁布了《顾客至上:服务美国民众标准》,主张建立顾客至上的政府。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也都把顾客导向,作为政府改革的重要环节。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展,政府改革和再造作为一个世界潮流,影响着中国政府改革的具体实践,建设服务型政府目标的提出,就是中国政府吸取国际经验而提出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革方针。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途径

1、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的途径:转变政府职能

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核心问题,也是促进科学发展、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所必须解决的重点问题。为实现政府职能的这一根本转变,必须采取以下对策。

1.1、依法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转移出去

多年来,由于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事不分、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不分,各级政府投入了许多时间、精力和财力,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情,应该由政府管的社会公共事务和提供的公共服务却不到位。如何解决这一难题?除了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以外,根本的途径是加强法制建设,依法划清政企之间、政资之间、政事之间和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之间的权力界限,切断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的利益纽带,实现政府责权的法定化,用法律的刚性手段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政企、政资、政事和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之间的权力界限划清了,利益纽带割断了,政府职责明确了,各级政府就能自觉地把不该管的事项转移出去,也才能把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财力转移到公共服务上来。

1.2、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明确公共服务在政府职能中的主导地位和核心地位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除了坚持发展依靠人民以外,还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所谓发展为了人民,就是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把发展的目的落实到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上。所谓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就是把改革发展取得的各方面成果,要体现出人民不断提高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人民不断提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和保障人民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就必须依法确立公共服务在政府职能中的主导地位和核心地位,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克服公共服务职能薄弱的现象,促使各级政府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也才能使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真正落到实处。

依据国际经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处于1000-8000美元的发展时期,是全面、系统地完善公共服务的重要阶段。2009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达到3700美元,2010年有望超过4000美元,今后将向更高水平迈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和期待也会越来越高。正因为深刻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中央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调整政府职能结构,依法确立公共服务在政府职能中的主导地位或核心地位,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满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必然选择,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举措。

1.3、健全政府职责体系,依法明确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责权限 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进程中,加强法治建设,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依法明确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责权限。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对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职权的规定不仅过于笼统,而且上下级之间公共服务职权重叠严重。政府间公共服务法定职责不清,宪法和法律对各级政府的刚性约束就会降低,政府间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推诿扯皮就难以避免,公共服务的效能也难以提高。因此,修改宪法和有关法律,依法明确各级政府公

共服务的职责权限,健全政府公共服务职责体系,是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当务之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职权明确了,公共服务职责体系健全了,才能够尽快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战略目标。

1.4、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不断加大了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例如,2003-2007年全国财政用于教育支出累计2.43万亿元,比前五年增长1.26倍。全国财政用于医疗卫生支出五年累计6294亿元,比前五年增加3589亿元,增长1.27倍。尽管如此,我国财政用于公共服务的支出仍然偏低。例如,2007年,我国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三项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总和为29.2%,与人均GDP3000美元以下国家和人均GDP3000~6000美元国家相比,分别低13.5和24.8个百分点。其中,医疗支出比重分别低4.7和8.2个百分点,社会保障支出比重分别低9.9和18.3个百分点。政府公共服务投入不足,既抑制了居民消费,影响了内需的扩大,又严重制约了政府职能转变,降低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效能。为使政府积极有效地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必须改革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1)按照中央关于“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和“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加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增加政府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比重,使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达到人均GDP同等水平国家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2)按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大对农村和落后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农村和落后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

(3)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科学配置各级政府的财力,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

1.5、加强行政监督,确保公共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为确保各级政府有效履行公共服务职能,防止行政权力越位、腐败和低效运行,就必须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为此,必须改革行政监督体制,提高监督主体地位,依法明确各监督主体的职责分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一旦发现权力越位、腐败或低效运行,立即启动处罚程序,绝不姑息。同时,还必须

积极培育公民社会,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将监督者也置于被监督之中,以防止和克服怠监、弱监、漏监、失监等现象,切实提高监督效能。

2、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途径: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为了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公共服务效能,必须进一步优化政府的组织结构。

2.1、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继续推进和完善大部制改革 精简、统

一、效能原则是对我国政府机构改革重要经验的总结,是解决机构庞大、职责分散、效能低下的重要途径,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开始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而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的目标,必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坚定不移地推进和完善大部门体制。第一,对已经实行大部门体制的,要继续整合职能和内设机构,真正做到职能有机统一。第二,在已经推行大部制但尚未整合到位的,如交通运输部,要继续推进并整合到位,真正建立起大交通的管理体制。第三,在应该实行而尚未实行大部门制的领域,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推出大部门体制改革。第四,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精神和要求,积极探索和推进公共服务领域的大部门体制改革,明确公共服务的职责分工,减少职责交叉。第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的要求,积极探索统筹设置“四大班子”的职能部门,切实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第六,在推进大部制改革中,坚决贯彻中央精神,严格执行政府组织法,严格控制编制和领导职数,不能以“过渡期”为由,突破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第七,既要给予地方政府改革的自主权,尊重地方改革的创造精神,又要注意改革的上下衔接,避免管理链条的断裂。

减少行政层级,积极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1982年推行市管县体制以来,我国政府层级已经由四级制为主转变成五级制为主。政府层级过多,存在诸多弊端:

(1)上情难以及时准确地下达,下情也难以及时准确地上达。

(2)中央下放的权力,很容易被中间环节截留,县(市)和基层政府的自主权难以得到落实。

(3)不符合当今世界组织结构扁平化的趋势,不利于调动县(市)和基层政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利于提高政府管理效能。解决政府层级过多的问题,唯一出路就是严格按照《宪法》规定,实行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

加强政府机构的法制建设,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依法行政,实现服务型政府的法治化,不仅需要依法明确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同时还需要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的法定化。为此,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做法,在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政府组织法,依法明确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使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不因领导人的变化而变化,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变化而变化,以保持政府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相对稳定性。

3、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途径:改革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

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加强行政法制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治本之策。与此同时,还必须改革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降低基本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效能。

3.1、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公民的基本生存、基本发展、基本环境和公共安全等对公民生存、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公共服务。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要实现三个目标:一是广覆盖,使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乡全体公民;二是促均等,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消除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和不同阶层、不同人群之间的差别;三是上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三项目标或任务,都直接涉及到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问题。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评估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和实行行政问责的主要依据,是社会组织等参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最低门槛,因此,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迫在眉睫。

3.2、大力推行以基本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的行政问责

政府绩效评估是实现政府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也是政府的重要指挥棒,对政府工作具有实际的导向作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将GDP的增长作为一

项重要的评估内容,导致各地想方设法追求GDP,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与这种错误的政绩观不无关系。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根据中央的精神和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其中之一,就是将基本公共服务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之中,并加大其权重。对于没有很好履行这一职责的政府,要进行行政问责,追究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

大力推行以基本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不仅能够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使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认真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同时能够促使各级政府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3、积极探索政社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虽然是政府责任,但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上也不必统包统揽。实践证明,政府垄断式的供给,不仅难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效率,难以满足公民社会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多样化需求,而且容易滋生消极腐败现象。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扩大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有序参与,探索政府与社会的合作机制和伙伴关系,有效整合市场和社会力量,通过合同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多样化和高效率。

结束语

本次实验是在指导老师王江浩老师的指导下完成的。在写作论文的过程中,王老师给予了很多悉心指导,并提供了很多与该论文相关的重要信息。王江浩老师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细心耐心的教育态度深深打动了我!在此对王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本次实验还得到了课题组的各位老师的大力协助,在此向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部全体老师表示我的由衷感谢!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宣传部,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2008.30-33 [2]罗志军,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A],《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C].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92 [3]张力,教育事业迈上新的台阶[A],国务院研究室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辅导读本[C],北京:人民出版社、中国言实出版社,2008.149 [4]刘新明,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继续推进[A],国务院研究室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辅导读本[C],北京:人民出版社、中国言实出版社.164 [5]余斌、陈昌盛, “十二五”期间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思路与途径[J],中国发展评论.2010,1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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