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职专2010年度安全工作方案
按照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健康发展需要,立足工作实际,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思想,从坚持科学发展观,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安全工作制度建设,齐抓共管,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对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严、抓实,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推动茶陵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
组长:谭爱群
副组长:周建红王文河李明林雷光华
成员:向毛湘黄志刚段吉皇陈雄文
陈琳周方连刘小武罗建文
谭水牛尹光宇罗小检
2、学校安全工作组具体包括:
(1)、学生公共安全工作组(学生科负责)
(2)、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组(学生科负责)
(3)、预防传染病工作组(学生科负责)
(4)、门卫、宿管工作管理组(学生科负责)
(5)、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工作组(总务科负责)
(6)、校舍场地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组(总务科负责)
(7)、学校教学安全工作组(教务科负责)
三、主要措施
(一)抓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建立教职工学习制度,学习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文件精神。通过校会、班会、宣传栏、校园之声、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开展安全教育周(每学期开学头一周和结尾一周)活动。班会课和安全教育周是安全教育主要途径。
(二)抓岗位,落实安全责任
按岗位职责,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全体教职工同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三)抓规范,健全规章制度
学校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经常检查,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和责任制度。
(四)抓检查,开展专项整治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要经常检查各项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积极配合上级检查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
(五)发生突发事件时,全体教职工要以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为已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沉着冷静地按程序和预案办事。
四、各项规章制度
(一)值日制度
(1)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明确值日人员工作职责,制订行政人员、学生科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值日制度。
(2)值日人员按时到位,值日领导和教师对当天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3)值日人员经常巡查校园,负责维护校园秩序,调处所有偶发事件。着重加强学生上学、放学、午休、晚就寝期间的学校秩序管理。
(4)检查督促学生参加早操、课间操。
(二)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坚守岗位,保证每天24小时有人在校值勤。
(2)负责来访登记,管理好校门,按时开关,做好门卫工作。
(3)每天巡查校园六次以上,制止干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制止未经许可的机动车和外人进入校园。
(4)负责学校财产和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三)学生管理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生活老师管理和安排,团结友爱,文明办事。
(2)按时作息,严格遵守作息制度。
(3)保护公私财物,有损坏按价格赔偿,对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并给予校纪处分。
(4)注意安全:严禁私接电源使用其它电器,不准到塘里河里洗澡,不得在教寝室点蜡烛和玩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楼上不往下扔杂物,注意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
(5)做文明学生,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协助管理,接受检查,不讲粗话
脏话,不抽烟、不赌博、不偷他人财物。同学之间有矛盾应及时报告老师进行解决。不准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四)食堂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食堂经营负责人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卫生监督所年度审核。
(3)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每次检查都须做好记录。
(5)建立内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消毒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及奖惩制度,打印成文并悬挂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
(6)从业人员每年须经过健康检查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7)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有其他有妨碍食品卫生疾病者,不得接触饮食工作。病愈后,必须持县级医疗机构证明并书面监督所,经批准后方可恢复工作。
(8)从业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加工熟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制售食品时不得吸烟。
(9)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经营应分开,设立独立配餐室。
(10)须设立防鼠防蝇等设施,且设置的密度在规定的指标内。
(11)易腐食品应冷藏,生熟食分开存放;冰箱专人负责,定期清洗。
(12)青菜应充分浸泡后洗净,以消除农药残余。
(13)制售熟食应使用专业工具并严格标明,不得接触不洁物、有毒物。
(1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并注意保洁。
(15)食品容器、工具应及时清洗,并注意保洁。
(16)仓库内物品应分类分架有序放好,不得存放有毒害物品、不洁物及无关物品;仓库应保持防潮通风,并设防鼠措施,且定期清理。
(17)保持内外环境清洁,排水通畅;餐厅应及时清理,并设洗手设施。
(18)垃圾、废物应及时清理,必须放入密闭容器并加盖。
(19)定点采购食品,禁止采购“三无”食品,禁止采购及销售法律法规所禁止的食品。
(20)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向教育局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护
现场,在情况未判断明之前,禁止继续经营可疑性中毒的食品。
(五)学校食堂卫生操作规定
1、禁止露天加工,制作和售卖食品;
2、禁止加工和出售腐败变质、酸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3、禁止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河豚鱼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
4、禁止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5、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验的肉类及其制品;
6、禁止加工和售卖未在冷藏条件下保存的剩余食品;
7、禁止在熟食品混放和加工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混用;
8、采用分散式供水的学校食品,禁止使用未经净化、消毒的水加工制作食品;
(六)学生安全守则
1、严禁学生在校内外骑摩托车、电动单车,严禁学生使用热得快,严禁学生在教寝室烧火取暖,严禁学生下河下塘洗澡等。
2、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在宿舍注意用电安全,不准私自拉接、安装电线、电器,不准攀爬室内外电杆、电线、电器。
3、不准在教室楼道和教室内追逐嬉玩,不准坐、卧在阳台栏杆上,不准攀爬树木和危险建筑物。
4、杜绝非通学生校外住宿现象。
5、不准带任何凶器、武器和超长小刀到校,一经发现给予没收器械并给予批评教育。
6、上课时间,学生不得中途离校;通学生一律凭校牌出入,寄学生凭请假条及校牌出入。
7、实验课要按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酒精和易燃药品。
8、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发生矛盾应及时报告老师处理。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全体师生要做到警钟长鸣,时时注意安全,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平安、和谐的校园而努力奋斗。
茶陵职专
201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