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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协会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7:09: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物流协会规章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协会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协会的有序发展,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效益,按公正、公开制定制度。

第二条 本章财务管理制度使适用协会一切财务行为。

第三条 协会实行“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第四条 协会任命专人管理协会的财务工作,委托主管财务工作的秘书长对财务管理监管执行。

第五条 我协会经费预算管理实行秘书长审批、学校团委与社团联合会审核的“三审”制度。

第六条 经费预算工作应在学年开始前进行,即每年换届后编制、上报第二年的预算。编制内容和方法是参考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各主管职能部门填报,上报秘书处。在此基础上,协会根据年度发展计划与财力等因素,编制本学年协会经费预算。

第七条 各个部门根据本部门收支计划,提出预算方案,经秘书长审批后,上报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审核,审核批准后再委托秘书长监管执行。

第八条 我协会按照管事与管钱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支出预算切块管理,即将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与专项支出两大部分,预算资金统一归由秘书长审批执行,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严格按照预算中列明的金额和支款方式办理。

第九条 预算项目调整必须按原预算批准程序由秘书长审批,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超越权限作出减收或增支的决定。

第十条 未列入预算、而在年度中又必须的项目,应先填写立项报告,在协会财力许可的情况下,报经秘书长审批后执行,并在年终做追加预算。

第十一条 协会经费来源为会员费、学校专项拨款、协会对外劳务所得以及其组织的捐款或赞助。

第十二条 协会每年向会员收取的费用,费用的多少按照社团联合会的规定, 1 费用统一与学年招新完毕后一周内收取入账。

第十三条 协会对外劳务得以及其他组织的捐赠或赞助应及时入账。 第十四条 协会按照管事与管钱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支出切块管理,即将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两大部分。

第十五条 基本支出为各部门保证日常远作的常规支出,由部门部长具体办理,再转交给秘书长审批管理。专项支出为预算内专项支出和预算外立项支出,由秘书长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50元内支出应向协会相关职能部门部长(专项支出为项目负责人)提出口头申请,部长(专项负责人)同意后执行。50元以上支出应向部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长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 基本支出应在三天内、专项支出应在项目结束一周内向秘书长报销。报销时应出具正规发票或者收据,50元以上应由部长作“审核人签名”。劳务报酬支出等无法得正规发票的特殊支出应有资金接收方填写收据,收据后应有经手人签名、秘书长签名。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票据,不予以报销。

第十八条 经费结算分项目结算、每月结算、年度结算及年终结算。 第十九条 项目结算工作在每个项目完成后的一个星期之内完成结算,结算完毕后向主管财务的秘书及会长汇报。

第二十条 每月结算工作应在每月月末的倒数第四天结算完毕。结算完毕后向主管秘书长汇报,主管秘书长及会长在每月月末的倒数第二天向指导老师汇报。

第二十一条 年度结算工作应分别在学年换届后及新学年招生前进行,由秘书长对各向收支账目进行全面的清理结算,并在此基础上结账。结算完毕一星期内,向会长汇报,最后向指导老师汇报。

第二十二条 年终清理结算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 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实际收支金额账目;

(二) 报账人员应对资金账目遂项核对,保证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支出按规定的支出用途如实列报、收支记录无误。

(三) 收支决算一盖以新任会长团受任日为准。

(四) 每项结算须先向秘书长及会长汇报,最后由秘书长及会长向指导老师 2 汇报。

第二十三条 清点、核对非资金物品。

第二十四条 秘书长编写递交财务结算报告,并向全体会员公布年度财务报告。

第二十五条 结算完毕后进行年终结账及账目移交。

第二十六条 账目档案包括账目清单、资金账目本、资金原始收据剧本、非资金物品清单、预算与结算报告。

第二十七条 账目档案清单应列出历年账目档案存、销状况,账目移交时由经手人、证明人、接收人核实签名。

第二十八条 非资金物品清单应详细列出协会内非资金物质,如实记录损坏、遗失等耗损情况,账目移交时由经手人、证明人、接收人核对签名。

部门规章制度

第二十九条 为了使各个部门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成员之间的团结与合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三十条 工作宗旨:协助发展协会,为工贸全体学子服务。

第三十一条 在例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若有事可预先向部长请假,经允许方有效。

第三十二条 每次会议由部长或部长委托人主持,并有专人做好考勤和会议内容详细记录,把出勤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

第三十三条 会议通知有专人负责如是短信通知,收到后必须回复。 第三十四条 当一次活动被确定某一项目时,由部长组织成立项目小组,推选负责人,项目结束后项目小组自动解散。

第三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在不影响部门和协会正常工作基础上调动人员,受调动者不应以不正当理由拒绝。

第三十六条 项目开始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活动计划,计划包括:活动背景、活动目的、日程安排、人员安排、经费预算等相关信息。

第三十七条 项目活动进行时,由负责人根据情况修改计划并实施活动中的各种问题。

3 第三十八条 项目活动结束时有负责人向部长提交活动总结及相关的材料,并存档管理。

第三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负责,并对部门负责,做到权责统一。 第四十条 无论项目小组如何划分,各成员有权管理和义务相互协作。 第四十一条 凡外出工作应先制定计划,并向部长说明,工作结束归校后应及时做工作总结并存档。

第四十二条 经费各项开支应用账本具体记录,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保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要依据一定程序向部长移交,并交代财务情况。

第四十三条 在活动中应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讲究计划性,不得铺张浪费,动用经费应预先得到部长的同意。

第四十四条 不得随意把经费用于与本协会本部门无关的活动中,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违者视情况轻重,作批评、警告直至辞退。

第四十五条 所有经费的使用,必须是用账本明确登记收入和支出情况,并注明用途、时间、经手人的签字及包销情况。

第四十六条 所有经费透明公开,并不定时向秘书长汇报,如发现漏洞,由经手人负责,并主动向部门作公开检讨。

第四十七条 会员理应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协会及部门的规章制度。 第四十八条 增强服务意识,时刻以协会及部门利益为主,不能以权谋私,坚持协会为工贸全体学子服务的宗旨。

第四十九条 在生活中,不得擅自以协会名义从事不法或有损我校形象的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作出批评,警告或辞退。

第五十条 在执行任务中,出现错误的,必须追究负责人或当事人的责任,让其主动认错,检讨自我。

第五十一条 外出拉赞助或与外校交流时,必须带名片,穿着适当,礼貌待人。

第五十二条 在外出工作时,如获得商业赞助时按比例给予做出特殊贡献的个人奖励, 且部门应酌情给予适当的劳动补偿,贡献突出的成员可给予优先评优或推荐。

第五十三条 在会议中,无故缺席达3次,免去其部门职位。

活动管理制度

第五十四条

本协会活动必须按照依据《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及学院有关规定,并依据本会章程,有计划的开展和组织。

第五十五条

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应健康丰富,体现创新精神,并且具有积极性和实用性。每次活动应有明确的目的,每个阶段应有详细的活动计划和安排表。

第五十六条

本协会通过一系列经典的素质拓展项目,让参训学生接受挑战,达到激发学生潜能,增强学生对未来走上社会后的适应能力和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提高个人竞争力以及企业、组织的市场竞争力的一种交流运作的方式。

第五十七条

每学期初,理事会商讨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安排,并有序地开展活动。

第五十八条

各部门分管自身管辖范围内的具体工作,部长负责各部门在每学期工作开始拟出本学期工作设想和规划,学期末作出书面工作总结,上交秘书长审核存档。

第五十九条

各部门在组织活动前,要将计划书(包括活动主题、经费等有关示事项)交至秘书长,上报院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十条

协会的各项活动由各部门协同合作完成。

第六十一条

本协会在组织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前,必须提前两周以上交详细计划,并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及经费预算等,经学院社团联合会上报学院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十二条

各部门应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其内容包括:每次例会的情况,工作任务,分工任务,分工情况,每名成员的表现情况,并在每次活动后及期末交至秘书处备案。秘书长在活动结束后立即总结活动过程并将活动结果上报学院团委及社联。

第六十三条

协会的活动有:

1.邀请校内外知名物流专家、学者、企业精英到校进行物流专题讲座 2.与社会和其他学校的协会组织建立联系,进行校际和行业学术交流。 3.组织毕业校友到校与学生进行交流和座谈。

4.与企业联系和合作,组织学生定期到物流合作企业实践和参观。

5 5.组织进行各种级别和类型的物流知识技能、创业计划、项目策划等比赛。

6.举办年度物流专场展览会,向全校师生推介物流知识。 7.组织会员定期进行物流知识的讨论、技能培训工作等。

项目管理制度

第六十四条 当一次活动被确认为一个项目时,由会长组成项目小组,项目结束后项目小组自动解散。

第六十五条 项目小组成员根据个人需求由会长任命产生。 第六十六条 项目小组成员由各个部门派代表产生。

第六十七条 项目小组要在不影响各部门的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运作。 第六十八条 无论项目小组如何划分,协会各成员有相互协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十九条 由会长跟踪监督整个项目发展的全过程。

第七十条 项目开始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制定计划,计划包括:活动背景分析、活动目标、活动日程安排,人员安排、资源配置和经费预算。

第七十一条 项目进行过程中,由项目负责人修改计划、监督计划实施并负责实施活动中的各种问题。

第七十二条 活动结束时,由负责人向理事会提交活动总结及相关的材料。 第七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负责,并对整个协会负责。

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第七十四条 严格履行本社团成员的职责和义务,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国家法律。社团成员有义务维护本社团的利益。

第七十五条 每学期对干部和会员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后评出优干二人,优秀会员五人,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十六条 由常委会组成考评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打分,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予以撤职,不合格的会员勒令退会;

第七十七条 正当理由下的请假需在活动或会议开始的24小时前上报本部 6 长或部长以上的负责人,无正当缺席理由必须参加社团组织的会议及活动,缺席或者不请假三次以上者,社团负责人有权将其除名。

第七十八条 两个月内任何理由下缺席一半以上者,社团负责人有权将其除名。

第七十九条 无正当理由参加社团活动及会议不准迟到,正当理由迟到者须在活动或会议开始前12小时上报本部门或部门以上负责人。

第八十条 对社团安排的正当工作有意不完成三次以上者,社团负责人有权将其除名。

第八十一条 会议及活动安排由负责人提前两天短信通知。

第八十二条 无特殊情况会议或活动早退者须在会议或活动前上报本部门或部门以上的负责人。

第八十三条 社团成员拥有社团内部的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第八十四条 各部门有权执行部门职责内的权利,有义务做好本职工作。 第八十五条 加入本社团默认成员承认以上规定有效,必须执行社团规定。 第八十六条 社团负责人有权将违反以上规定或不执行规定者除名。

工作管理制度

第八十七条

物流协会理事会每两个星期举行一次例会,总结近期工作和布置新的工作任务;并根据实际需要,理事会可以推迟、提前或多次召开会议,具体时间由会长决定,由秘书长通知或其他形式通知。

第八十八条

物流协会的各个部门每个星期召开一次部门例会,交待近期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及本协会理事会的工作指示,以及做好本部门的培训工作。

第八十九条

学期全体成员大会是每学期期初、期末,在大约开学第二周和假期前第三周召开的全体成员大会。主要是商讨协会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发展规划,理事会的学期报告,经费预算结算,和各部门的学期报告。全体成员大会要求全体成员参加,主席主持,如某部门全部缺席时,改期再开;如会员人数少于60%时,改期再开。会间要求有秘书长负责记录,会后交由会长统一保管。决议的通过要求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赞成。

第九十条 为严格管理制度,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全体协 7 会成员有如下职责:

(一) 对一些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 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犯有错误的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行政处分等处罚。

(三) 全体会员大会做出的决定须由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会员通过。

(四) 召开临时会议处理日常事务,由各部门发起的,不论时间,会长主持会议,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场。表决方式同学期全体成员大会,要求有会议记录,会后交由秘书长统一保管。

(五) 允许并鼓励成员之间以小聚会的形式开展工作和联系感情。

协会运作管理制度

第九十一条

对协会成员进行物流知识的培训,让所有成员了解协会的职能,提高成员的参与热情和凝聚力。

第九十二条

按协会内的部门性质,职能及协会成员的特长进行分工。协会各部长由在该方面比较有能力的学生担任,各组成员在部长的带领下明确自我的目标和任务,并努力搞好所在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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