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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2 15:01: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严格执法惩防并举

确保整非打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合督查组: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文件精神和全省《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114号)的统一部署,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及时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动有效开展。

为切实抓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保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联合其他几部门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府人社发„2010‟126号)文件,对专项整治行动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亚平同志任组长,县公安局局长秦小军同志任副组长,监察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工商局、安监局、总工会、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各项具体工作,形 1

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重点抓的格局。同时,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划分责任片区,制订专项行动详细日程安排,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深入一线进行“拉网式”排查。

二、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效果。

为了使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深入企业、街道和基层一线,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县深入开展了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一是在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公园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并发放维权手册及其他宣传资料。二是派员深入企业举办职工维权培训班。三是通过县电视台、《府谷报》、政府网等媒体平台宣传了本次专项行动的意义和内容,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和关心,引导他们一同加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四是公布举报投诉热线电话(0912-8738355),为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劳动者投诉举报提供了有效渠道。此次宣传活动累计向企业发放《劳动保障维权知识读本》6000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单行本8000册,宣传单10000余份。

三、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抓好专项整治检查。

1、认真组织排查,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执法取得实效。 为抓好专项整治检查,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部署和要求,我们主要针对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

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着重检查企业依法领取证照、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违法犯罪的情况。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们根据掌握的小作坊、小砖窑、小矿山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劳动用工违法问题,依法查处。发现有违法扣留身份证件,或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农民工,拐骗农民工,拖欠工资涉嫌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提请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查实的无合法证照的“四小”企业,以《监察建议书》的形式通报工商部门,并提请工商部门依法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问题的单位,由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帮助企业树立了守法意识,提高了守法的自觉性,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2、严格执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彻底排查,整改打击并举。执法检查组根据工作实际,深入一线调查摸底,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详细台帐,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盲点死角。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有一案件深刻而清晰: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位于县人民中路的绥德小吃城存在收取劳动者押金、与劳动者不签订劳

动合同及随意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且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违法行为。我们当即责令该店负责人退还违法收取的押金并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由于该店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初期他们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不仅拒绝退还劳动者押金且态度蛮横,抵触情绪突出,对检查工作人员下达的限期改正指令书置若罔闻。面对当事人的抵触、对抗,我们耐心地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向其宣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在说服教育无果且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情况下依法给该店下达了处罚预先告知书。之后慑于法律的威严以及当事人认识的提高,他们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主动要求退还劳动者押金,严格按照整改指令规范用工行为。

通过受理投诉举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部门之间联动执法,严肃处理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全县各级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69人次,共出动车辆18辆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22户(证件齐全421户,证件不齐1户),其中小作坊23户、小矿山21户、小煤矿78户、小砖窑53户,其它企业246户,涉及劳动者人数18486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422份,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100份。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375件,责令限期改正42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05件,罚款134万元,追讨劳动者工资492.45万元,涉及人数16415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3777

份,催缴社会保险32.84万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四、加强预防预警,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我们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多措并举,力争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们实行每天专人值班制度(包括周末照常值班),及时受理来电、来访等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违规苗头,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以免错过最佳处理时机。二是以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专项排查,走访企业,及时了解、掌握产生劳资关系矛盾的诱因,及早介入,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尽可能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以达到防微杜渐,有效预防的检查预警目的。三是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尤其是新办企业、“四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劳资纠纷频发行业,发现劳资隐患,及时进行警示处置,以免造成职工集体上访、罢工、集会等重大事件。

五、存在的问题。 我县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家庭作坊式企业和无明确主管部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动用工不规范,劳资纠纷多,管理难度大。建筑行业的部分企业仍存在着非法承包,工资支付不规范,造成拖欠工资处理困难的局

面。

2、无证无照经营的“四小”企业依然存在。有的企业

工商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不齐全,尤其是乡镇的小砖窑,只有乡镇和村社的协议,缺乏应有的证照。山区的采石场虽然有完整的手续,但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3、个别企业与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职工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仍得不到有效解决,由此引发的权利义务争议较多。

4、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也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这种现状虽然是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约定好的,但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六、今后的工作方向。

为巩固这次专项行动成果,谋求长期效应,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围绕彻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强化六项举措,着手建立长效机制。

1、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加大常规巡视监察力度,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特别是外来劳务公司的劳动用工备案和劳动用工管理。

3、加快劳动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建设。积极

开展劳动监察执法信息数据库和监控管理平台建设,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4、继续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执法监察活动。同时,加大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力度,对于在受理范围内的案件要早立案、早查处,切实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此次专项行动领导重视,部署及时,措施得力,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使我县的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后,我们将从专项行动中总结经验,狠抓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实现“四小”企业和其他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大力营造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职工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府谷县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借章)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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