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合作协议
甲方(委托人): 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
地址:乙方(受委托人):
地址:
甲方为国内知名空调器生成企业。乙方为经合法登记的具备人事代理资质和能力的人事服务提供商。鉴于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订定此合作协议,就双方合作期间各项事宜约定规程条约,以供双方遵循办理。本合同人事招聘委托为居间性质,未约定部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于居间合同的的相关规定。
一、合作项目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如下人事服务:
1、人事招聘。
2、辅助人事管理。
二、合作期间
本协议有效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如有代理项目正在进行的,本协议内容对该进行中项目具有约束力。双方协商一致,可约定该协议延展有效期。
三、合作模式
甲方根据自身用人需要,向乙方下达代理招聘要求。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招聘人员,但招聘之人员经甲方面试合格后方予录用。乙方招聘之员工达100人以上,乙方应派驻客服人员参与协助管理。
四、招聘行为禁止事项
1、乙方不得直接使用甲方名义从事招聘工作,不得进行任何有损甲方名誉的活动;
2、乙方不得在招聘活动中采用虚构、夸大事实及其他错误诱导方式进行招聘工作,不得在招聘活动中作非经甲方授权的承诺;
3、乙方不得虚构或协助应聘对象虚构身份资料,蒙骗甲方。
五、招聘基本要求
乙方推荐人员的基本要求参照甲方《招聘简章》,若不符合甲方《招聘简章》规定的,甲方有权不予面试。若在录用后发现存在不符合甲方《招聘简章》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予以辞退,因此造成的包括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招聘活动的基本流程
乙方在接到甲方用工需求通知后自主安排招聘工作,负责其推荐人员与甲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前的所有事务,包括应聘人员的住宿、交通等。乙方在招聘过程中应向甲方随时通报招聘进程,根据甲方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将应聘人员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在应聘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后,及时安排面试。
七、风险承担
乙方根据甲方用人需求独立安排招聘工作,其从事招聘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风险(包括应聘人 1
员受到事故伤害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招聘的人员与甲方签订劳动关系后,甲方根据《劳动合同》及相关劳动法规承担用人单位责任。
八、应聘人员档案的制定、移交
1、乙方应查明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并按标准规范制作个人档案;
2、乙方应在甲方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前,向甲方移交应聘人员档案。
九、管理协助
乙方招聘人员经甲方面试合格录用后,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进行人事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员工入职手续的协助处理;
2、员工离职手续的协助处理;
3、员工劳动争议事件的协助处理;
4、其他与员工工作稳定、工作效率提升等相关工作的协助处理;
5、其他甲方要求的人事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费用支付
1、交通费
甲方同意承担乙方招聘人员过程中的部分交通费支出,具体额度根据双方具体约定确定(附则)。 招聘及管理服务费(以下简称服务费)
(1)甲方按元/人/月支付乙方服务费,支付期限为入职开始直至乙方招聘人员第一个劳动合同期满日止。服务费标准可根据招聘项目的差异具体调整,由双方以签订《服务费协定》的方式进行确定;
(2)月服务费的结算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招聘人员当月在职天数给予乙方结算服务费,具体为:a.在职天数在5天以内的,不予结算当月服务费;b.在职天数为6-25天的,甲方按%结算当月服务费;c.在职天数为26天以上的,甲方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
(3)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乙双方于次月10日前核对确定结算清单,根据核算结果,乙方在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发票,服务费支付时间为次月20日前。
(4)乙方指定付款账户如下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十一、商业秘密保护
双方对本合同涉及的各项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各类信息采取保密措施,非经对方认可不得就以上信息对外披露。任一方违反上述义务的,另一方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补偿和刑事责任等。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任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确有需要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签订《补充协议》形式进行变更;
十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向追诉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四、廉政条款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公司或私人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当利益的,应视为侵害甲方的利益。乙方应对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进行双倍赔偿,并有权对乙方每次处以合同总金额的10%的处罚,且不得低于50万元,同时,买方有权停止支付到期应付款,并保留追究卖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五、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若有争议,或在执行过程中分歧,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他
1、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本协议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如因甲方或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本协议条款无效或部分无效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违反法律法规方承担。
2、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国家有新的劳动法颁布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的建议供乙方参考,如需变动本协议,由甲、乙另行协商决定。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业务经办人:业务经办人:
电话:电话:
附则
在后期双方合作过程中,保证双方权益,现经双方协商,拟定以下内容:
一、本附则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附则内容对该进行中项目具有约束力。双方协商一致,可约定该协议延展有效期。
二、双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其他劳务公司、甲方现有员工等)提供或泄露甲乙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及甲乙方的商业秘密。
三、甲方承担乙方所输送劳务人员交通补助费元/人,乙方需提供消费发票(加油票,过路费,车票等)。
1、乙方输送员工入职日,甲方支付交通费总额的%给乙方(按支付当日在职人数支付)。
2、乙方输送员工入职日,甲方支付交通费总额的%给乙方(按支付当日在职人数支付)。
3、乙方输送员工入职日,甲方支付交通费总额的%给乙方(按支付当日在职人数支付)。
4、乙方输送员工入职日,甲方支付交通费总额的%给乙方(按支付当日在职人数支付)。
四、本附则本协议为双方前期签订的“人事代理合作协议”的附则部分,加盖公章后与“人事代理合作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应。
甲方: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业务经办人:业务经办人
电话: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