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系学生会办公室制度
电气工程系学生会为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群众组织,坚持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为原则进行工作,要求全体学生会成员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把校学生会真正地建设成“同学之家,师生之桥,干部之校”。为及时总结工作,布置任务、交流思想、集思广益,系学生会必须定期召开例会。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电气工程学生会会议制度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会议质量,严肃会议纪律,促进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根据校学生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系学生会会议由主席团办公例会、部长例会、全体干部例会、部长办公会、部门例会、全体成员大会、大型活动组委会会议等执行机构会议
第二章会议安排
第三条: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系学生会正常性会议一律纳入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制度中未规定的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
第四条:主席团办公例会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组成,每周星期三和星期日晚九点一十在学生会办公室由执行主席召集和主持。
会议内容包括:
1、讨论决定学生会工作中的事项;
2、分析研究学生会各项工作,讨论作出整体评价,部署下阶段的重要工作;
3、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讨论审核《会议通报》;
4、分析学生会工作形势和动态,研究确定学生会发展战略、工作事项。
第五条:部长例会由主席团全体成员和各部门部长组成,时间有主席定,在办公室召集,主席团担任主持,主席助理负责记录议内容。 会议内容包括:
1、传达学习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系部决议和决定;
2、各部门部长汇报近期部门工作情况;
3、研究讨论各部门近期工作,主席团成员对各方面工作作总结,部署下阶段各部门工作方向及工作内容;
4、分析学生会工作形势和动态,研究确定学生会发展战略、中长工作计划;
5、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全体干部例会由主席团全体成员、各部门部长和副部长组成。每周星期四和星期日晚九点半在学生会办公室由主席召集召开,主席团担任主持,办公室秘书组负责记录会议内容。
会议内容包括:
1、传达学习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系部的决议和决定,下发《会议通报》;
2、主席团成员作近期分管工作总结报告;
3、各部长对上周的工作总结及下周的工作计划
4、委员自由发言,分析近期工作形势和动态,研究讨论各项工作,提出问题及建议;
5、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部长办公会由部门部长和副部长组成。结合部门实际,拟定会议地点,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由部长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传达学习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系部决议和决定;
2、分析部门各项工作,研究部门发展策略,部署部门的重要工作;
3、建立健全部门各项工作制度。
第八条:部门例会传达干部例会决议、决定,总结上周工作,对本周工作作出计划并安排实施,听取干事意见,对本部门事项进行讨论、决定。
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会议由部长或受委托的副部长主持召开,根据需要主席和分管副主席可以参加会议。
2、会议每周举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各部门自行决定。
3、会议传达系部及主席团的例会的决议、决定,并制定工作实施计划。
4、开会时,本部干事可以对本部门工作自由发表意见,可以形成议题的,由部长主持讨论寻求解决办法。
5、正副部长对近期分管工作总结报告;
6、部长安排近期工作,总结会议。
第三章会议纪律
第九条:进入会议室必须着装整洁
第十条:在会议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说脏话。
第十一条:各项会议应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特殊原因需要取消或延期召开的会议由会议召集人提前通知。
第十二条:所有应与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请假。请假必须用正式的请假条并有部长及主席签字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会议期间,凡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特殊情况须报告主席或部长)、不得开“小会”、不得看阅与会议无关的报刊杂志、不得干“私活”
第十四条:所有与会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并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打闹和随意走动。
第十五条:学生会干部一律佩戴工作证出席会议,
第十六条:委员发言要有次序
第十七条:会议记录人员要登记到会情况,详实记录会议内容。
第四章 学生会办公室制度
第十八条:禁止在办公室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九条:禁止在办公室内抽烟、讲脏话、吃零食、大声喧哗、吵闹、乱扔垃圾
第二十条:办公室只用于学生会办公及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工做
及各部活动筹备用,并存放学生会各种财产
第二十一条:室内所有物品均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搬动、借用
第二十二条:损坏、丢失本室物品者,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轮值卫生和值班工作由主席负责统一安排
第二十四条:办公室的钥匙由主席助理控制,分学生会部长持有,未经主席助理批准不得个人自由配制或转借他人使用、配制。若有违反,负责换锁
第二十五条:非学生会干部不得随意进入本室进行聚会、娱乐等与学生会工作无关的活动。
电气工程系学生会
201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