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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转专业手续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14:23: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办理转专业手续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本学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者。

3.校内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者。

4.由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特殊类型专业转入其他专业者。

5.招生时确定为定向者。

6.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专科(高职)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7.艺体类转普通类者。

8.再次转专业者。

9.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的行政处分者。

10.无正当理由者。

二.工作程序

1.各院系于6月30日前申报各专业所能接纳的学生数。

2.教务处于7月1日前确定各专业接收学生的人数。

3.学生于7月1日至7月10日办理申请转专业手续。

①学生准备转专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②转出院系同意。

③转入院系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4.转入院系于7月13日前将学生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5.教务处根据申请表、相关材料及有关规定审核并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报主管校长。

6.主管校长审定并批准转专业学生。教务处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为三天。

7.公示期满,教务处于开学第一周内正式下达转专业通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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