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根据社会发展,人们的思想变化,公司制度化、法制化管理措施的落实,目前公司有必要成立一个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从工会中选拔或由员工推荐产生,和企业负责人指定人选组成。
委员会的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2、对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3、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
4、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5、参与研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
6、协助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
《劳动争议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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