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攀莲镇村党总支 2011年度
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有关要求,为落实攀莲镇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村党总支是抓好本村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村党总支书记是抓好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县十二届党代会四次会议及县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实到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实现开门红的具体实践中,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努力推动建设特色经济强镇、构建和谐幸福攀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保证目标
(一)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 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创建“六型党组织”和“六先锋党员”的基础上全面争创“十星基层党组织”和“五星共产党员”,扎实做好公开承诺、评星公示、评选表彰、典型引路以及新一轮星级标准确定等工作。突出抓好创先争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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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党员示范行动、党员志愿服务行动和机关“公开日”行动等“三大行动”,命名确定一批“示范岗”、“示范窗口”、“示范单位”,充分运用评星结果制定工作措施,实现“先进上水平、一般上台阶、后进换面貌”,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整体上档升级。
(二)基层党建工作保证目标
1、强化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行党总支(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双述双评”。党总支定期向镇党委报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年底进行一次述职测评。
2、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党的光荣传统教育、党性党纪教育和干部作风教育,集中表彰、宣传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3、深入开展“党旗引领群众,共建和谐家园”主题活动,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工作机制。
⑴加强以《村民自治章程》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强化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有规范制度、有议事记录、有宣传培训、有实际效果,覆盖面达100%;村党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和工青妇等其他村级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发挥作用,并对其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监督。
⑵扎实开展“星级农户”评选活动。按镇党委安排开展好3 -
作,落实文要求,进一步完善创建规划,协同市级、县级帮扶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安排落实的创建项目和措施,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4、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⑴农村党员培训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制度并发挥好农村党员(干部)实践培训基地作用,每年农村党员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深化党员“双向培养”、“精英人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近三年入党的新党员重点培训等工作;每年至少发展1-2名党员,新发展的农村党员中,致富带头人、农民经纪人和营销大户、农村实用人才要达到75%以上;开展党员队伍状况专题调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外出流动党员持证率达100%,党员服务中心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活动。
⑵做好党建工作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将其纳入党建目标,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支持帮助“手机建团”、村(居)“妇女之家”建设,按照要求配好年轻干部、女干部。
8、落实村级活动场所维修管理经费,加大村级组织活动阵地管理,场所设施制度规范、管理到位、使用有序,能充分发挥功能作用。
(三)远程教育工作保证目标
1、站点活动场所设备管理达到“五防一配套”的要求,站 - 4 -
点教学有规划、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站点每周下载不少于3次,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全年不少于48小时。
2、建立健全站点教学资源管理和使用制度,规范教学资源下载、储存、播放、更新等操作程序;做好“四簿一册”登记,有节目预告。
3、认真做好“百千万”示范站点创建工作,已创建的各级示范站点,要按照示范站点要求,切实开展好活动。其余各站点,要按照创建示范站点的要求,积极申报,争创示范站点。
(四)党建宣传工作保证目标
加强党建工作宣传,每月向镇党委报送2条及以上的党建工作信息。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镇党委、村党总支和镇督查办各存一份。
中共攀莲镇委员会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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