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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创业型社区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03 19:33:5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开展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充分发挥社区(村)平台作用,扎实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中共攀枝花市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攀委发„2010‟13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09‟22号)和《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0‟47号)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开展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契机,搭建全民创业平台,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营造社区最优创业环境,全力激发群众创业热情,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标准

创业型社区(村)必须是在实现就业工作扎实开展的基础上,积极实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组织体系健全,创业政策落实,创业环境宽松,创业帮扶有力,创业成果显著。

(一)组织体系健全。社区(村)成立由社区(村)领导、共建单位、挂点干部参加的创建组织,对劳动者创业开展指导服务,要求社区(村)创业指导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配置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切实开展创建工作。

(二)优惠政策落实。切实落实《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09‟22号) 和《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0‟47号)文件,将扶持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人群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采取送政策上门、一对一指导等形式把政策宣传到位、指导到位、落实到位,使符合享受条件的创业者100%享受到创业扶持政策。

(三)创业环境宽松。制定宣传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和创业动员。辖区经济发展环境和创业氛围好,居民创业意识浓,对创业环境满意度高,参与创业活动人数多、指数高,社区(村)居民对提供创业服务的满意度高,社区(村)无因创业服务问题出现上访事件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四)创业帮扶有力。健全创业帮扶工作制度和服务工作流程,建有创业帮扶工作台帐,并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对有创业意向人员进行一对一创业指导,使有需求的创业者100%享受到创业帮扶,创业项目储备较充分,并能对有创业意向人员开展有效推荐。社区(村)创业指导组织实行跟踪服务,切实帮助创业人员解决项目、资金、场地、证照办理等问题。

(五)创业成果显著。社区(村)实现充分就业,且劳动者创业指数高于当地平均数,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占辖区内就业人数的20%以上((创业人数+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就业人数);初始创业成功率达50%以上,1-2年存活率达70%以上,创建期内新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增长率明显提高,新增创业人数及其带动就业人数之和占新增就业人数的比例达45%以上。

三、评定办法

(一)评审程序及时限要求

1、9月底前,社区(村)向各县(区)创建办自愿申报。填写《创业型社区(村)申报表》,并附自评总结报告。

2、各街道(乡镇)在10月底前完成初评。在审验申请表上填写评估意见。

3、11月底前,各县(区)创建办完成认定并授牌。县(区)创建办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进行审查认定,下文命名“创业型社区(村)”称号并授牌,并将评审认定情况书面报市创建办。

4、12月底前,市创建办将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看台帐、发放调查表、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各县(区)评定的创业型社区(村)进行抽查,并在创业型社区(村)基础上进行全市创业型示范社区(村)的评选。

(二)评审主要内容

各县(区)创建办负责组织实施对各自辖区内创业型社区(村)的评估审定工作,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审,各自县(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审内容。

1、定性主要评审内容为:(1)、工作重视程度和创建组织建立及活动开展;(2)、社区(村)创业指导组织是否建立及工作开展情况;(3)、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等创业政策宣传情况;(4)、辖区创业氛围和劳动者创业意识状况;(5)、创建工作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2、定量主要评审指标:(1)、社区(村)创业指导组织工作人员到位状况;(2)、失业人员及其他群体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享受数量(主要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场租费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贷款额度及贴息金额、个体经营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数量);(3)、创业指导数量及比重;(4)、帮扶创业数量和带动就业占就业的比重;(5)、创业活动指数及创业存活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创建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工作作为扎实开展全市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工作小组,狠抓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推动力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街道办事处(乡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业社区(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社区(村)创建创业社区(村)工作的协调与指导。各社区(村)也要成立由社区(村)居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业社区(村)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业型社区(村)创建工作,把创业工作纳入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周密安排部署创业社区(村)创建工作。针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保证创建社区(村)创建工作顺利推进。要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创建工作,将创业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保证各项工作有力开展。

(三)建立健全基础资料及工作台帐。各县(区)创建办要结合攀枝花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创业型社区(村)的五项创建标准,分门别类的建立和健全各项基础资料和工作台帐。各社区(村)建立反映本辖区工作实情的档案资料,清晰、准确地反映社区创业工作。对辖区内有创业意愿的人员,要摸清其家庭状况、技能水平、创业意向等基本情况,全面掌握各项基础信息,建立创业人员信息库,及时汇总上报创业相关数据和工作情况,规范创业就业工作管理。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业型社区创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各社区(村)创建工作情况以信息或简报的形式,向市创建办报送,特别是要把各社区(村)在推动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切实推进创建创业社区的建设。

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计划

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计划

创建创业就业型社区工作总结

创业型社区工作计划

创业型社区工作计划

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创建创业型乡镇申请报告

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总结

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创建“绿色健康型”社区

关于开展创建创业型社区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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