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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反腐败需要解决三个认识问题

发布时间:2020-03-03 08:06:1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深入反腐败需要解决三个认识问题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侯宗宾 当前,反腐败斗争在取得明显成果的同时,也出现一些错误认识和观点。先是有“对立论”、“自发论”、“代价论”,后来又出现“公有制产生腐败”、“私有制是遏制腐败的力量”、“共产党不能解决自身的腐败问题”之类的说法。尽管持有这些错误认识的是少数人,但这是原则问题,有必要明辨是非,澄清舆论,以保证反腐败斗争的顺利发展。

腐败在本质上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社会主义公有制是遏制腐败的基本条件 目前社会上有一种观点,认为公有制是滋生腐败的根源,私有制是遏制腐败的力量。这是一个是非颠倒的错误观点。

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它是与私有制和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出现相伴随的。剥削制度是少数人凭借占有生产资料侵占大多数人的劳动成果的制度,是产生腐败的经济根源;剥削阶级唯利是图的思想观念,是产生腐败的思想根源;为生产资料私有制服务的剥削阶级的国 家制度和政权,本身是剥削关系的产物,是产生腐败的温床。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为资本家阶级所有,资本占据统治地位。追逐最大利润,是资本的根本属性,为此,它可以不择手段,犯任何罪行。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来到世间,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在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充斥着“政治献金”、“走廊游说”、“金权政治”等种种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统治集团内部的腐败丑闻屡见不鲜。江泽民同志指出,腐败现象“从本质上说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这正确反映了历史事实,是科学的结论。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客观要求的、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所有制形式,是社会主义能够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腐败和不公正现象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消除了少数人剥削大多数人的剥削制度,从而铲除了产生腐败的经济根源;社会主义公有制消除了基于生产资料私有制而形成的

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关系,广大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和生

产过程的主人,使他们成为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同一

切损公肥私、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主体力量;

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的以为人民服务观念为

核心、以集体主义为特征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遏制

和消除腐败提供了思想条件。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条件下,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国有资

产存量的扩大,综合国力的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的发展以及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为有效地遏制腐败奠

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许多地方的实践看,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

走共同富裕道路,不仅推动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也为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政治条件。

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合资企业中国有

、集体资产部分的实力增强了,党政组织就更有能力为

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就更有能力加大对反腐败工作的

财力物力投入,从而增强在干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

力。公有制经济发展了,群众共同富裕了,就能够有效

防止由于分配严重不公乃至两极分化而产生的腐败现象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遏制腐败的基本条件,这本来是无可争辩的,但为什么当前出现了一些令人疑惑的现象和这样那样的说法呢?应当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呢?

首先,要明确,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要与现阶段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水平相适应。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份长期共同发展,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的一个基本方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据优势。但我们提出公有制经济是遏制腐败的基本条件,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当前要把公有规模搞得越大越好,公有程度搞得越高越好,不能理解为要限制甚至取消非公有经济成份的存在和发展。

其次,社会主义公有制在遏制腐败方面具有内在的优越性,但这种优越性能否成为现实,还取决于执政党的实践。如果教育、法制、管理等工作跟不上,如果不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地提高公有制经济的水平;如果公有制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正确,那么,公有制所具有的遏制腐败的力量不但难以释放出来,而且会在公有制经济形式中出现种种腐败现象。提高公有制经济水平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是要处理好公有制经济的内容与经营机制、管理体制的关系。比如,目前国有企业中存在的包括腐败现象在内的许多问题,都与经营机制不完善、管理责任制度和监督制约制度不健全有关。这说明坚持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完善管理体制,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第三,不能把公有制经济目前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归结于公有制经济本身,不能把腐败现象的存在看作是公有制经济本质方面的弊端。我们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其目的之一,就是要克服和消除公有制经济在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的这样那样的问题。公有制的表现形式不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它有一个发展过程。它的种种优越性将在自我变革、自我完善中进一步显示出来。总之,社会主义公有制在遏制腐败方面的优越性的实现,取决于客观和主观方面的多种因素,不能因为公有制具有的优越性在某些方面、某一时期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就简单地否定公有制,甚至把它看作是产生腐败的根源。在所有制关系这样的重大

问题上,我们要把思想观点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江泽民同志的有关论述上,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

共产党同腐败根本不相容,党的领导是新时期反腐败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共产党不能解决自身的腐败问题,也没有能力领导反腐败。这同样是错误的。

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能够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解决自身存在的腐败问题。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它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唯一的宗旨。这就是我们党能够克服自身缺点、消除内部腐败现象的内在根据。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共产党人是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腐败现象的存在从来都是为党所不容许、所坚决反对的。党的发展、壮大的历史充分表明,我们党完全有能力解决自身的腐败问题。党在7 0 多年的进程中,犯过一些错误,出现了一些腐败现象,但都是由党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去纠正、去克服的。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站在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现代化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在领导人民从事经济建设的同时,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并使之健康发展、逐步深入。这表明了我们党政治上的成熟,具有很高的领导水平和驾驭能力。有一种看法,认为反腐败不应当强调党和政府的领导,要靠民间力量,搞过去那种群众运动、政治运动去冲击腐败;还有的主张搬用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议会制等政治制度,以取得权力平衡去制约腐败。这都是错误的。极少数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借反腐败之名,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更是不能允许的。我们党既是现代化建设的领导者,也是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党的领导是反腐败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

当前,在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着一种现象:一方面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大,取得明显成效;另一方面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腐败现象仍然严重,在有些领域和方面还在滋生蔓延。如大案要案上升,涉及的领导干部职级层次增高,顶风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由此出现一种舆论:腐败为什么越反越多?以至怀疑我们党解决腐败问题的能力。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首先,必须明确,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仍然是党内消极腐败现象滋长的基本原因。我国有着漫长的封建社会历史,封建主义和其他剥削阶级影响将长期存在;对外开放以来,资本主义腐朽的东西又趁机钻了进来,这些毒素无孔不入,渗透到党和社会健康肌体之中,发生着腐蚀作用。一些党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严重扭曲,有的革命意志衰退,崇尚金钱万能,贪污受贿;有的信奉享乐主义,追求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方式,他们在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面前栽了跟头,最终都源于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有一种看法,认为剥削制度已经不存在了,不能把腐败的根源归结于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这种观点忽视了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将长期存在这样一个事实。当前党内腐败现象的增多,正说明了这种侵蚀的长期性和严重性。

第二,要看到当前党内腐败现象增多有其特殊的历史条件和背景。在目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的形势下,党内腐败现象较之革命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时期确实要严重得多。我们今天所处社会环境与五六十年代相比有很大不同。那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管理模式,现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那时实行比较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现在实行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私营、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并存;那时社会相对封闭,现在对外开放,打开国门。总之,我国目前正处于体制转轨的深刻变革时期。在这个时期,由于机制、法制、制度还不健全、不完善,由于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因此,社会在生机勃勃发展的同时,也会出现一些空隙与某种无序状态,这就使腐败滋生蔓延的机会增多,活动空间增大。而且,还应当看到,在新的形势下,腐败现象往往是同改革中的一些新事物相伴而来的,它有一个暴露的过程,人们对它有一个认识的过程,纠正它也要有一个过程。在这期间,某种腐败现象就可能一度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但是,只要我们按照中央的部署,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加大反腐败工作的力度,腐败就不会是越反越多,而将逐步减少。

第三,要看到目前的反腐败工作有相当大的进展,但还不适应形势的需要。一方面,目前查处大案要案的数量上升,当年作案有些当年即被查处,说明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大了,惩治措施更有力了。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治党不严,有的不抓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出现了思想混乱、组织涣散的状况;有的执纪

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腐败分子打击不力,有的甚至包庇袒护。这是腐败现象不能有效遏制的一个重要原因。还应该看到,我们对新形势下克服党内腐败现象的规律认识还不够深刻,某些方面惩腐的工作力度特别是治本的力度还不够大,滋生腐败现象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一时难以完全解决,预防腐败滋生、缩小腐败生存空间的措施还不够有力。这些都制约了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效果。这就要求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作,从严治标,着力治本,切实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以更好地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

“一手硬,一手软”是社会全面进步的障碍,“两手抓,两手硬”是保障社会协调发展的关键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进步的社会。它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使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同推进。实现这个目标,关键在于“两手抓,两手硬”。“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指导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基本方针,坚决执行这一方针,就能保证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就能保证反腐败斗争的顺利进行。这是一个重大的思想理论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一手硬,一手软”是与“两手抓,两手硬”相对立的。它片面理解经济建设和其他事业的关系,孤立地抓经济工作,忽视其他工作。其结果将会是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经济建设搞成功,但风气坏下去,会在另一方面使整个经济变质。对于“一手硬,一手软”的严重危害性,应当有足够的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全党按照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保证了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但是,正如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所指出的,“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解决。在这些地方和部门,之所以经济建设成果不巩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不明显,社会风气不那么好,党群干群关系不那么融洽,归根到底都与“一手硬,一手软”相关。为什么有些领导干部在这个问题上始终没能解决好呢?其原因主要是:第一,没有真正领会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两手都抓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命题的深刻含义,口头上讲的是“两手抓”,实际上还是受“对立论”、“自然论”、“先后论”的影响。第二,不注意廉洁自律,甚至放纵自己的不廉洁行为,己身

不正,因此对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能严格要求,对自己管辖的地区或单位的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监督。第三,有的任用干部重“才”轻德,有的对违法违纪的所谓“能人”袒护包庇,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了干部政策的误导。改革开放以来,“两手抓,两手硬”带来了丰硕成果,“一手硬,一手软”造成了一些沉痛的教训。全党都应当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坚决克服“一手硬,一手软”,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两个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目标,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落实。要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认识,还要从政策、制度着手,营造一个激励、宣传“两手抓”的良好环境。

破解征收拆迁难题需要解决三个问题

解决三个问题 提高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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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教学案”解决三个问题

围绕“三个创新”,解决“六个问题”

党员需要认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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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反腐败需要解决三个认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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