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朱爱荣总经理:
为构建本单位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建康发展,根据《萍乡市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请于 4 月 19 日前与本企业工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主要是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和工资总额、交通问题等,并由甲乙双方(企业行政(法人)为甲方),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作为乙方)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甲乙双方各派数名人员作为协商代表,甲方首席代表为企业法人,乙方首席代表为本企业工会主席。乙方集体协商的组成人员是李清竹(工会主席)、丁红、朱丽萍 ,请甲方组成相应的协商小组,并确定具体的协商日期,以书面形式回复工会.
工会委员会
2011年4月10日
《要约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品牌要约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