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委员会日常管理办法(试行)
为促使公司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明确公司民主集中制的决策机制,强化经营班子对公司经营过程的责任及经营结果的承担,公司经研究决定成立经营管理委员会。
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最高决策、管理机构。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经营结果负责。
第一条 经营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审核/审议下述方案计划等事宜: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计划调整(包括管理提升项目)
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经营报告
公司年度重大整体管理方案(临时性的重大管理方案各部门先上报企管部汇总后报总经理评判)
公司一级部门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部门内部机构调整不需要上报经营管理委员会,但须总经理审批并公告告知公司)
会计核算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公司年度全面财务预算编制及半年度变更
公司全面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每季度由财务中心做总结汇总汇报) 集团年度资金计划
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核
听取审计报告
(二) 对下述事宜进行讨论批准:
公司级绩效考核方案及指标的确定、调整及考核
50万元及以上盘盈/亏处理
重大营销管理政策及相关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年度总体销售计划/市场规划
公司定岗定员定编方案(不含海外分公司当地员工)(公司整体定编人数10%以内的调整不需要上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由总经理审批)
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
公司年度培训规划
公司年度IT规划与预算
预算外(30万以上)重大被诉讼处理(通报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
第二条 经营管理委员会组成成员:
第三条 经营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形式
1.企管部为经营管理委员会日常会议的组织者;
2.经营管理委员会例会召开时间:每年
1、
4、
7、10月28日召开;
3.如有必要,总经理可以接受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提议,发起临时性经营
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频度为6-8次;
第四条 经营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程序:
经营管理委员会召开前,由企管部提前至少一周发文并收集各个中心、总办直属部门需要报请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工作事项,经提炼、初审后提前3天将议程提报经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以利于效率提升。
第五条 经营管理委员会决策方式:少数服从多数,相同情况总经理裁决。
第六条 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企管部提出并组织实施,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核。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属于经营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