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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自查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2 23:35: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安庆市地税局迎江区分局 2011年度税收综合督查自查总结

市局《关于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2011年度税收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下达后,我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税收综合督查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分局税收综合情况自查工作。2011年7月26日到8月1O日我分局从效能建设开展情况、行政处罚实施情况、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等十六个方面开展了税收综合工作情况自查活动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积极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税费收入情况

2010年以来,我分局始终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税,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2011年1—6月,累计入库税收收入2.4亿元,同比增长41%,同比增收680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65%。

二、效能建设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创新,促进迎江经济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我们继续用足用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积极扶持经济发展,力求在优化税收收入结构的基础上,保持地税收入的可持续增长。2011年 1~8月份共落实22户下岗失业人员税收减免优惠,减免税收9.84万元。 (二)优化税收服务,促进征纳和谐

服务纳税人就是服务发展,在做好内部征管资源优化配置、业务流程优化重组的基础上,我们以减轻纳税人负担为目标,努力创新纳税服务措施,推进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畅通征纳互动,做好办税公开。为便于纳税人与我们联系沟通,分局为全体税干印制了纳税服务联系卡,向辖区 纳税人发放,同时在办税服务厅和一楼过道公开岗位设置、公开办税流程、公开监督电话、公示税务事项、公示行政审批、公示定期定额,为纳税人搭建一个了解涉税信息的平台。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情况。分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规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将政务公开任务落实到具体股所。围绕社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难点问 题,确保纳税人的信息需求得到满足,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2010年7-12月迎江区分局共对4户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累计处罚金额6000元;2011年1-6月份共对8户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累计处罚金额6220元。

(一)依法实施处罚。一是依法定权限实施处罚。分局严格按照法律规 定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分局下设的广圩所、龙狮所,只对 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做出决定。切实做到不逾越税务机关主管权限实施 处罚、不逾越管辖权实施处罚。二是行政处罚拥有法定依据。分局税务行政执法中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询问、调查、记录、复制等方式取得真实有效的合法证据作为实施违法行为的主体和违法事实的确认依据,力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三是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对适用一般程序的处罚,按照立案、调查、告知、陈述申辩、复核、审理、处罚决定、送达等环节依法依次进行,要求所有执法文书下达前必须报法制员审核,符合规定的文书才能送达纳税人。对于简易处罚,虽然简便易行,但我们仍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要求实施处罚,并及时对处罚决定进行备案。

(二)是保障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一是分局在实施税务检查和询问当事人员时,严格要求检查人员按照规定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并告知当事人法定义务和权利。严禁不持证执法情况的出现。二是积极推行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审查评议制度。一方面在行政处罚工作中发挥分局法制部门监督审核把关作用;另一方面。分局将行政处罚作为重要事项纳入集体评议决定的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安庆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违章处罚和举报奖励办法》为依据,统一分局行政处罚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促进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及时公开处罚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对内,分局定期开展行政处罚行为执法检查活动,跟踪罚款入库情况,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对外,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分局聘请了来自横江实业总公司、金华联等纳税单位的五名政风及执法监督员。2011年分局向各行业纳税人发放行政执法外部评议表300份,广泛征求纳税人对我们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一)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城建税和地方教育附加新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 0]35号),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被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地税函[2 011】78号),自2011年1月1日起,在我省境内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的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对于新出台的这些税收政策,我们通过公告栏和上门宣传等方式及时开展了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并严把申报征收关口,认真做好贯彻执行工作,确保政策顺利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管理。一方面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数据调查采集工作。分局就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管理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要求税管员在辖区范围内深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大户实地调研,及时掌握房产土地的权属、租金等的变动情况,加强与房产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利用有关部门房产土地调查的结果和税收管理中获取的数据,与纳税人申报的数据进行全面比对,查找漏征漏管房产、土地,完善税源数据库,为税收征管提供可靠的依据。

另一方面严格征管和搞好纳税服务。根据掌握的税源信息,对未及时 申报缴税的纳税人,及时追缴入库相应税款,进一步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管;对于符合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性减免条件的单位我们及时掌握企业情况将政策宣传到位,及时为纳税人解决经营中的困难。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迎江经济建设服务。分局主动走访政 府相关部门和纳税人,积极落实省局和市局支持与服务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税收政策和措施,主动为迎江区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纳税服务,促进税收收入快速增长。

二是规范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管理。我分局目前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事项主要有小型微利企业、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等。我们严格按照市局《转发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宜地税函[2009]220号)文件规定规范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管理。

1、备案时间。事先备案登记的优惠项目,由纳税人按规定报送相应的资料并提出备案申请,各股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事后备案的优惠项目,由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前,按规定报备相应的资料,各股所受理后,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

2、后续管理。对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逐一进行登记备案,建立明细台帐,加强跟踪管理,对优惠期限届满或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优惠条件的,及时督促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三)个人所得税管理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开展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我分局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扣缴单位全员金额扣缴申报工作。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缴工作有针对性地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重点单位开展“拉网式”重点清查,积极推动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有序进行。2011年1—7月,我分局共有4680人办理了明细申报,征收税款1512.37万元。已按规定程序向2538人开具并送达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正在推广应用中。

五、税收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依法治税。分局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把依法征税作为防范执法风险的重要环节。始终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征收税款,没有违反规定调增、调减应征税款行为。二是加强欠缴税金分类核算管理。

分局对欠缴税金按照规定分类核算管理,建立欠税台账,逐月上报欠缴税金变动情况,积极采取措施追缴欠税。没有人为调增、调减欠税金额和调整税种问题,分局征收的各类税收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科目、预算级次级缴库。

六、纳税服务开展情况 (一)确定纳税服务对象

我分局“一对一\"服务对象为3户,其中:省级1户(安庆曙光供销运输有限公司),市级2户(安徽雨润地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庆横江实业集团公司)。从201O年起,根据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分局经过认真研究,又增选重点税源或重大项目建设企业9户作为服务对象。

(二)纳税服务活动内容

一是在2011年年初即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一对一”服务纳税人活动的通知》,对服务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

二是在继续为“一对一”服务对象开展“四个一”服务活动的基础上,着力拓展服务内容。

1、开通绿色通道,为重点税源户优先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确保第一时间接待、办理(转办)、回复。

2、非经分局部署,股(所)及税收管理员不得自行开展涉税检查事项。

3、已报送过的基础资料以后不要企业再行报送。

4、要求企业办理的事项能电话通知就一次讲清,不要企业再跑第二趟。

5、企业办理纳税申报、领购发票、报送报表等日常性涉税事项,股(所)内人员全员代办,不要企业耗时等待。

6、坚持开展电话提醒服务,由税收管理员对企业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办结事项、涉税4审批情况(过程及结果)、评先评优情况进行电话提醒。

七、税收征管工作情况

一是规范企业注销清算工作。按照规定对企业经营期和清算期税收进行核查,把好企业注销关。二是抓好个体税收日常征管工作。一方面严格执行定额核定程序,重点抓好典型调查和民主评议等重点环节。在外勤管理股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局组成分管局长牵头负责的定额核定管理调查小组,开展国、地税定额核定信息比对、实际用票数和核定数比对,深入餐饮、娱乐等行业进一步核实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定额。另一方面强化工作的执行力,确保核定的税收按规定征收到位。分局要求所有个体税收定额全部录入征管软件进行管理;经营情况变化确需调整定额的,必须事前上报市局核准;对开具发票金额超过核定定额的,做好跟踪管理,及时足额征收税款。

八、税收信息化情况

(一)加强对数据质量的管理。2011年我分局全面应用数据监控软件加强对数据质量的管理,要求分局税干定期查看监控结果,并查找出异常信息产生的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因为我分局户管较多,目前系统中产生的需要比对的异常信息量比较大。分析这些信息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数据监控软件应用尚处于初始状态,市局的考核指标和分局的实际操作之间存在不匹配的地方导致了大量异常信息产生。还有少量的异常信息是由于税收执法人员税收征管系统操作水平不高弓I起的,比如税收基础资料录入不规范等。分局为此多次召开会议,要求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深入分析原因,要求税收执法人员抓好各项基础工作,切实履行税收管理员职责,规范TAx2009操作。

(二)加强信息安全建设。一是积极开展全员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分局计算机管理员和信息安全员队伍建设。今年,全市地税系统进行了机构改革,分局根据人员调整的情况,抽调了两名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同志担任分局信息安全员。为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我分局2 01 0年9月在市局的帮助下,完成了计算机办公内网和互联网的物理隔离工作。分局的所有办公用机只能用来上内网,此外为了满足工作需要,分局租用一条电信ADSL线路,为业务股、人秘股等股室单独配备上外网机器。

九、税收法制员制度执行情况 (一)税收法制员工作情况

一是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核监督。2011年1-8月份分局法制员共审核行政处罚行为10起,审核限期改正行为15起,审核税务行政许可审批2起。

二是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对内加强宣教,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2011年2月份以来,我分局先后五次聘请老师对税干从税收基础理论知识、税收征管知识、税收政策法规知识等方面系统进行培训。对外税法宣传工作及时、有效。分局一方面通过税法公告栏及时公告新的税收政策法规,在业务股设立接待解答点,对纳税人的涉税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税收服务地方经济的职能作用,全力跟进迎江区重点项目,深入到临港经济开发区等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提供纳税服务,保证重点项目税收得以及时准确入库。

三是发挥分局法制机构法律服务职能

为确保分局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性、正确性,分局法制部门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出击,提前界入各种税务争议,为税收执法保驾护航。要求税收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开展工作,规范税务文书制作、文书送审、文书送达等。注意收集本单位税收征管中的纳税人税务争议事项,并及时向分局法制部门汇报,及时发现、杜绝错误执法行为的发生。正是因为分局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才有效避免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并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

(二)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一是做好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工作。分局充分重视发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监督作用。2 011年卜8月我分局税干根据执法信息的提示共处理预警信息4712条。分局针对过错信息深入分析原因,要求税收执法人员规范TAx2009操作,认真核对市局考核结果,严格对经核实确属过错的执法行为责任人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二是强化执法风险管理。在日常的税收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分局强化执法风险意识的培养和执法风险防范,梳理出日常税收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点,比如行政处罚、定额核定等工作,向一线执法人员提出具体的岗位风险防范要求。抓好依法治税工作的同时,分局认真开展好廉政准则教育活动,强化分局税干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醒广大税干提高自身素质,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过去的工作中,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分局领导和全体税干的共同努力下,我分局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和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在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虚心接受市局检查组意见,及时改正不足,努力提高各项工作水平,将上级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0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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