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基础知识
培训目的:让学员了解房地产行业基本情况,了解行业的发展前景,清楚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让学员对房地产行业产生兴趣,使学员认同公司,认同行业 重点、难点:房地产名词解释,行业发展前景,公司发展前景
第一节 行业基本状况
1、讲述房地产行业基本情况
2、分析国家最近政策对行业的影响
第二节 行业发展前景及中山市场分析
1、阐述房地产行业发展前景
2、分析中山市场情况
第三节 公司的基本状况及发展前景
1、公司的基本状况
2、公司的发展前景
第四节 房地产基础知识
1、房地产:房产和地产的合称,也称不动产 。房产是建设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地产是指土地和地下各种基础设施的总称。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指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包括住宅、商住楼、写字楼、厂房、商铺、仓库等。房产总是与地产联结为一体的,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2、房地产产权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是指产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房产证:
4、土地使用证:
5、国土局: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者的职权,以及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行业管理的一个政府部门。
6、房地产市场的三级结构:
⑴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
⑵二级市场:土地使用权及商品房开发市场(即增量市场) ⑶三级市场:消费者之间的市场(即存量市场)
7、房地产经纪人:是指在房地产投资、开发、交易等各环节中从事居间代理业务而收取佣金的个人或机构。
8、佣金:是中介机构完成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后获取的报酬。它是一种劳动收益、风险收益和经营收益的结果。
9、房地产转让指房地产权人通过买卖、交换、赠与等形式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按现时有关规定,预售及现售的房地产均可转让,但必须到国土局办理转让手续,房地产公司不得给预购房者更改姓名。
10、商品房指开发商以市场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并经过经过国土局批准在市场上流通的房地产,它是可领独立房地产证并可转让、出租、继承、抵押、赠与、交换的房地产。
11、发展商: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12、代理商:经政府批准成立,从事房地产的咨询、经纪、评估等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代办房地产的出售、购买、出租、承租及物业咨询评估报告,销售策划等业务提供有偿服务。
13、福利商品房:指政府按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免除房地产的地价,按房
屋的成本造价售给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职工,带有福利性的房屋。
14、自建房(集资房)指各单位自筹资金或合资兴建的房屋。产权属投
资单位所有,一般自用为主,不得在市场上流通(按规定已补交地价的除外)。
15、房产抵押贷款指以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一次性借
款的交易。
16、银行按揭指购房者购买楼房时与银行达成抵押贷款的一种经济行
为,购房者先付一部分楼款给原业主,余额由银行代购房者支付,购房者的楼房所有权将抵押在银行,购房者将分期还本付息。
17、建筑面积:房屋实用面积与分摊公用面积之和。
18、实用率:房屋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
19、以买卖方式转让房地产时同等条件下以下人有优先购买权: (1)国家;
(2)房地产共有人;
(3)房地产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