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和设备管理规定
公司各部室:
近期发现公司给员工配发的办公用品和设备出现较多的损坏和丢失现象,不仅影响了部门正常工作,也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经公司研究,特针对办公用品和设备加强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制度:
一、公司配发给部门的办公设备如打印机、电脑等需妥善保管,部门定期自查,如遇因操作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坏,赔偿落实到责任人,查不清责任人的由部门集体赔偿。
二、公司配发给个人的办公用品U盘、读卡器等,办公设备如手电筒、对讲机等由个人全权负责保管,出现损坏应及时报修,经办公室核查属正常损耗或老化的免予赔偿;属管理或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的,按原价(或修复价)进行赔偿;属故意破坏或损坏不报、调换他人物品的,按原价赔偿,并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办公用品和设备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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