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工作组职责
一、综合组:
1、联系省委督导组,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有关要求,按计划组织开展校内教育实践活动;
2、组织安排全校性的有关会议;
3、配合省督导组开展工作,做好督导组校内工作期间的服务工作;
4、依照活动方案和要求,协调教育实践活动具体事宜和工作进度,制定工作进程表;
5、征订、发放专题学习材料;
6、处理与上级有关的往来文件,编发重要工作信息;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材料组:
1、起草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起草各个环节党委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
3、起草有关环节的专项工作方案、总结报告、情况通报、整改方案、活动总结等。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导组:
1、检查督促各基层党委、总支抓好学习教育工作;
2、指导基层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掌握基层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3、全程参与所督导单位处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向领导小组提交专题报告;
4、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并认真落实整改方案;
5、向校领导小组推荐先进典型,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组:
1、利用校内各种媒介营造氛围,开展宣传教育;
2、制定、落实学习计划,组织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专题讨论活动;
3、适时报道活动中的重大事项;
4、总结、宣传活动中各基层单位创造的先进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5、掌握舆情,加强正面引导。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2月20日
《工作组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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