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稽核制度
材料采购
所有采购项目须签定正式合同,合同合约双方盖章后原件或复印件一份给财务存档。材料采购前,涉及新的型号或品种材料,与财务部门进行商榷核对后,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移交到财务部门时需填写合同移交确认单。财务部按新签采购合同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及合同整理归档。
材料入库
工程部在材料合同签订后,会定期将所签合同发票移交到财务部,并签订移交清单,根据移交的发票金额进行入库。
材料出库
材料出库是指工程部按标段施工进度要求领用材料。
工程部领用材料,必须开具领料单,工程部材料管理人员根据领料单制成出库单,一式两份,移交到财务部门,财务留存一份,财务根据出库单进行入账,并在每次移交出库单之中抽取一个标段出库情况与工程部内部同一标段领料情况进行核对,保证出库准确无误。
材料付款
所有采购合同付款申请须由材料合同管理人员出具《工程付款申请表(材料)》。 采购合同申请付款类型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所有涉及采购合同的工程完工并经项目负责人,工程部领导,生产技术部领导,营销部领导,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会计部门才能予以付款。《工程付款申请表(材料)》移交到财务部门时需填写合同移交确认单。如为进度款,则应在付款前将发票移交到财务部门。如为预付款,则应将收据移交到财务部门。并填写移交单。
《材料会计稽核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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