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树家居人员出差报销补助制度
编号:GZC-019
制定日期:2004年2月10日
修改日期:2006年5月1日
保密级别: A级
传达部门:各部门
一、公司所有外出人员应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
二、公司所有因公出差人员不得乘坐飞机、软卧、T字开头旅游列车、轮船二等舱以上,特殊情况,须事前向总经理请示,同意后方可提高乘坐标准。
三、公司外出人员按级别享受不同的出差报销补助标准,级别分经理、主管、一般人员三个等级。
1.一般人员出差补助标准:
(1)报销标准:
①车票:从晚上8点到次日7点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的可报销同席硬卧; ②市内公交车票实报实销;
③住宿:特区、省会城市80元/天,一般城市60元/天,市属各县30元/天。
(2)补助标准:
①出差超过徐州市市属地区范围的方可享受补助;
②乘车补助:夜间坐硬席的,一般按票价的60%补助,特快按50%补助,新型空调直达车按30%补助; ③出差补助:特区、省会城市20元/天,一般地区15元/天,本市周边地区、县区10元/天。
2.主管级出差补助标准:
(1)报销标准:
① 车票实报实销;
② 市内交通:公交车实报实销;
③ 住宿:特区、省会城市100元/天,一般地区80元/天,市属各县50元/天。
(2)补助标准:
① 出差超出徐州市市属范围方可享受补助;
② 乘车补助:夜间坐硬席的,一般按票价的80%补助,特快按60%补助,新型空调直达车按40%补助; ③ 出差补助:特区、省会城市30元/天,一般地区20元/天。
3.经理级出差补助标准:
(1)报销标准:
① 车票实报实销;
② 市内交通:在请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报销出租车票;
③ 住宿:三星级以下宾馆实报实销,如超标需报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2)补助标准:
① 出差超出徐州市市属范围方可享受补助;
② 乘车补助:夜间乘坐硬席的,按票价的100%补助;
③ 出差补助:特区、省会城市50元/天,一般地区30元/天。
4.以上出差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5.凡公司组织的参观、学习或厂方组织的活动,无差旅补助。
6.通讯费用的补助已包含在出差补助中,不再另行发放,有特殊情况的报总经理处理。
7.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8.报销的根据,一律为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白条、收据一律不准报销。
9.出差的票据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10.本公司人员因公出差可以借款,填写借款单,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借款,返徐十天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报销。
11.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销的,须经总经理同意后,在指定的日期内报销,否则过期不予报销。
12.出差借款不能及时还清,并有特殊原因,须经总经理同意后,在下月工资中扣除。
13.特殊事例由总经理签字确认方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