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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0-03-03 21:50:4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提出了电焊工和手工气割(焊)工作业的特性及危害,规定了安全操作的基本要求和日常维护、应急措施的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本厂所属单位焊工焊接作业的通用安全操作要求。 2 电焊作业 2.1 基本要求

2.1.1 从事本工种工作者,应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定期接受安全教育,方可作业。

2.1.2 电焊作业场所应尽可能设置挡光屏蔽,以免弧光伤害周围人员的眼睛。 2.1.3 电焊作业点与易燃易爆物相距10米以上,并且焊接现场要配备灭火器。 2.1.4 电焊机不准放在高温或潮湿的地方,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电焊机、氧气瓶,乙炔气瓶要分开放,距离应不少于5米。

2.1.5未办理动火许可证,严禁易燃易爆、带压力的设备、容器和管道上在固定动火区意外的地方到货,特别是在或盛有易燃、易爆、有毒物的工作物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2.1.6 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2.1.7禁止焊接悬挂在起重机上的工件和设备。

2.1.8 电焊机必须设置单独的电源开关,禁止两台电焊机同时接在一个电源开关上;不准私自拆接电源线,电焊机电源的装拆必须由电工进行。

2.1.9 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3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二次线接头不得超过2个。

一、二次接线柱处应加防护罩。所有手把导线与地线不准与氧气、乙炔软管混放。

2.1.10 严禁利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

2.1.11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2.1.12 接拆电焊机电源线或焊机的修理应由电气维修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拆修。

2.1.13 焊钳、电焊线应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有损坏应及时修好或更换,电焊机外壳必须设有可靠的保护接零,必须定期检查焊机的保护接零线。接线部分不得腐蚀、受潮及松动。

2.1.14 焊接过程发现短路现象应先关好焊机,再寻找短路原因,防止焊机烧坏。

2.1.15露天作业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打雷或下雨时应停止焊接作业或高空作业。

2.1.16 禁止在可燃粉尘浓度高的环境下进行焊接作业。 2.2 防护用品的穿戴

2.2.1使用电焊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尘毒器具、绝缘鞋、电焊手套、脚盖、口罩、焊工用工作服、带有特制滤光镜片的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2.2.2 严禁穿化纤服、短袖、短裤、非绝缘鞋,女工辫发必须扎在工作帽内。 2.2.3 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2.3 焊接设备、用具及作业环境的检查

2.3.1 电焊工开始焊接前应认真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如:开关、电源线、电缆线、电焊机、电焊机外壳的接地〔接零〕保护线、电焊钳、焊条等进行检查、测试。不得有松动或虚连。

2.3.2 使用焊机前检查电器线路是否完好,二次线圈和外壳接零或接地是否良好,电焊机外壳必须必须有良好的保护。焊机、导线、焊钳等接点应采用螺栓或螺母拧接牢固。

2.3.3 使用焊机电焊前应检查焊机的电源线的绝缘是否良好,检查电焊钳柄绝缘是否完好。电焊钳不用时,应放到绝缘体上。

2.3.4 电焊机的配电系统开关、漏电保护装置等必须灵敏有效,导线绝缘必须良好。检查配电箱,应关闭牢靠,稳压电源指示正确。

2.3.5.焊钳线、接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脚手架、钢丝绳、铁板、管道等裸露导体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也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管道或机床设备上,焊钳线和回线必须良好。

2.3.6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四周工作环境是否允许烧焊,确认为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操作前必须检查周围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移开才能工作。 2.3.7 电焊工作台必须装好屏风板,肉眼切勿直视电弧。

2.3.8 电焊机的输入输出线头要接牢固,应有可靠的接地线,焊钳绝缘装置要齐全良好,电焊机工作温度不得超过60℃--70℃。 2.3.9 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

2.3.10 作业中注意检查电焊机及调节器,温度超限(A级60℃、B级80℃)应停止运转并冷却降温。电焊时的二次电压不得偏离60--80伏;发现故障、电线破损、熔丝一再烧断应停机维修或更换。 2.4 焊接过程中的安全规定

2.4.1 合闸刀开关时,应左手合闸,人体应偏斜站,头部要在开关的侧面,手套与鞋不得潮湿。开启电开关时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关焊机再关电源开关。

2.4.2 注意保护手把线与回线不受机械损伤,手把线、回线需要穿过铁路时,应从轨道下通过。

2.4.3 焊接密封容器应打开孔洞设立绝缘保护。

2.4.4在容器内焊接,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应把有害烟尘排出,以防中毒;容器内油漆未干不准施焊;严禁往容器内输入氧气。最少要2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视保护。

2.4.5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2.4.6 施焊地点潮湿时,焊工应站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

2.4.7 在存有毒物质的场所焊按时,要清除残存物,经化验合格后加强通风方可工作,工作者要戴好防毒口罩,工作场所有专人防护,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4.8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2.4.9 当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2.4.10 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2.4.11 多台焊机在一起同时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设置防光棚。

2.4.12 转动机器设备进行焊接时,必须断电和设有“修理施工、禁止运转”的安全标志或设专人负责看守。

2.4.13 在焊接各种胎型及笨重物件时,工件必须放置平稳,两人或两人以上抬放工作物,动作要协调,以免碰伤手脚。

2.4.14 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焊机发生故障或漏电时,立即切断电源,联系电气维修人员修理。

2.4.15 高处焊接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过程中设专人监护;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工作点要牢固,焊条工具等仿要放好,防止掉下伤人,下边做好安全措施和以及防火措施,设专人监视,注意行人等安全工作。严禁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2.4.16 电焊机如有故障或电线破损漏电或保险丝一再烧断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人员修理。

2.4.17 移动电焊机或往远处拉线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行移动;拉动手把线时,要注意防止绊动风动夹具阀门,以防夹具误动伤人。 2.4.18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2.4.19雨天或厂房漏雨时,应将焊机遮盖好,所有导线、手把线应架在干燥或不导电的建筑物上。

2.4.20 在转胎、交车线及其它移动场地上焊接时,要注意安全联系。 2.4.21 接近高压线作业时,必须经安技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焊接。

2.4.22 仰面焊接时,要扎紧衣领、袖口,防止火花烫伤。

2.4.23 直流焊机起动时,必用星形(Y)接法,待运转正常后,再转至三角形(△)接线进行工作。

2.4.24 焊接有锈工作物、进行除锈或清除焊渣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2.4.25 焊接完的灼热工件,不准放在电线、乙炔橡胶软管及氧气瓶、氧气橡胶软管及安全道上,应放置在规定的或安全的地方。

2.4.26 移动焊机时,不准用手把线或其它导线作捆绑绳索使用。

2.4.27 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严禁在火星能飞溅到的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地方焊接。

2.4.28 焊接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的液体或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槽车等)时,必须用清洗液等清洗干净,确认安全后,并打开孔盖或留下30mm的出气孔后,方准焊接。

2.4.29 在地坑或锅炉容器内部焊接时,应设专人监护;下地坑焊接时,应检查有无有毒气体;禁止在坑内使用瓦斯灯或电压超过12V的照明灯。 2.4.30 工作中,不准触摸焊机内部,以免触电; 焊条头不得乱扔,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2.4.31 进行高处作业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使用的梯子要求完好,放置必须稳固,与地面成60°~70°夹角;不准两个梯子接在一起使用,不准爬在梯子最上部的两蹬上作业。 —— 挂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具应用绳索传递,不准随手上下抛扔。 —— 高处作业处下面10m范围内,不准放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监护人员。 —— 高处作业时,焊具线应挂在安全可靠处所,地面设监护人员。不准将管线缠在身上,上、下及作业。

2.4.32 动火作业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安全规程》、《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2.5 电焊作业消防安全规定

2.5.1 在存在可燃物的场所内进行焊接时,以及焊接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的扩散区域施焊前应严格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做好充分准备后,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

2.5.2 施工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可靠的防护措施。 2.5.3 在已使用过的罐体上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查明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或物料,严禁在未查明之前动火焊接。

2.5.4 如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等)时,严禁焊接。 2.5.5 电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属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时,作业区环境应良好,人要在上风处。

2.5.6 电焊着火时,应先切断焊机电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等灭火器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2.5.7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一般不得进行焊接作业,需要检修的设备应拆卸移到安全地点修理。在这些场所焊接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要求进行电焊作业的地点要与易燃易爆车间、仓库、油库、气柜、堆垛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尽量远离正在生产易燃易爆的装置、设备和管道。 2.5.8 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施工应确定专人进行看守监护。在重点工程和重点部位进行电弧焊接时,应有科学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技术方案切实可行,并设有专人看护,施工指导,准备好灭火器材,以确保安全施工。 2.5.9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死角。 2.6 作业后的安全注意事项

2.6.1 停车时,要先关电焊机,再拉闸刀开关。

2.6.2 电焊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将电源线及焊接线整理好放在指定地点,将焊机擦拭干净,清扫场地,并检查操作地点,确定没有明火后,方可离去。

2.6.3 焊割完的灼热工件,应放在安全地点,工作地点溅落火星应彻底熄灭。 2.6.4 下班前特焊机电源切断,焊线绕好,露天的要盖好焊机,并详细检查工作场地彻底熄灭火种后方可下班。

2.6.5 做好交接班,并与接班者共同检查安全。 2.7 应急措施

2.7.1 焊机不符合规范要求,停止作业,自行整改,对不能整改的立即联系安全员或设备员处理;

2.7.2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切断电源,使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并按照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或立即报告厂调度和厂领导。

2.7.3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或呼叫周围人员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触电场所对受伤人员现场组织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或立即报告厂调度或厂领导;对触电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必要时采取人工呼吸或胸外复苏,并将受伤人员送周围医院或拨打120救护车。 3 手工气割(焊)作业 3.1基本要求

3.1.1从事本工种工作者,应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定期接受安全教育,方可作业.3.1.2 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整理好工作场地,作业点距氧气瓶、乙炔瓶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在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在5m以上。高空作业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乙炔瓶放置必须直立。

3.1.3工作前或停工时间较长时,应对相关设备、工具进行安全检查,氧气瓶、乙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仪表指示准确。 3.1.4工作前对焊件和工作场地应先行安全确认,包括:①带压设备禁止焊、割;②盛装过可燃气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有效清洗禁止焊、割;③带电工件禁止焊、割;④对焊、割件内的不明确物,须经专业人员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⑤不宜在水泥地面上进行气割作业,以防水泥地面崩裂或爆裂。 3.1.5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3.1.6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3.1.7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瓶上。

3.1.8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好现场,把气瓶放在指定地点,确认无火种后操作者方可离开。 3.1.9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必须检验合格有效。

3.1.10橡胶软管必须完好,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不准使用。 3.1.11软管长度一般为10-20米。不准使用过短或过长的软管。接头出必须用专用的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

3.1.12氧气软管为红色,乙炔软管为黑色,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 3.1.13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炬上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3.1.14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3.1.15每个气瓶必须装设两个防震橡胶圈。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准同车运输。运送时须罩上安全帽。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3.1.16氧气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氧气瓶应直立着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发生事故。 3.1.17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3.1.18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0.05Mpa的压力,并将阀门拧紧,写上“空瓶”标记。

3.1.19开启氧气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 3.2 焊(割)炬操作

3.2.1通透焊漏炬或割炬的射吸能力,办法是:先接上氧气管,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此时乙炔管与焊炬割炬应脱开),用手指轻轻接触焊炬上乙炔进气口处,如有吸力,说明射吸能力良好。接上乙炔气管时,应先检查乙炔气流正常,然后接上。

3.2.2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割炬及焊咀、割咀切割厚金属。 3.2.3工作地点要准备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咀用。当焊炬(或割炬)由于强加热而发出“劈啪”爆鸣声音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门:并将焊炬(或割炬)放入水中进行冷却。注意最好不关氧气阀。

3.2.4 短时间休息,必须把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准将焊具放在地上。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气瓶球形阀,除去减压气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然后收拾软管和工具。 3.2.5 焊炬(或割炬)点燃操作方法:

3.2.5.1点火前,急速开启焊炬(或割炬)阀门,用氧吹风,以检查喷嘴的出口,但不要对准脸部试风。无风时不得使用。

3.2.5.2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都应在容器外进行;

3.2.5.3对于射吸式焊炬(或割炬),点火时,应先微微开启焊炬(或割炬)上的氧气阀,再开启乙炔阀,然后送到灯芯或火柴上点燃,再调节两把手阀门来控制火焰;

3.2.5.4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放乙炔气,再放氧气引火;

3.2.6 熄灭火焰时,焊炬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当发生回火后,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喷火,应迅速关闭焊炬上的氧气阀和乙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3.2.7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来照明。 3.3 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切断气源,使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并按照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或立即报告厂调度和厂领导。

电焊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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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操作规程总结

电焊工技术操作规程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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