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部关于日常卫生和计划卫生的执行制度
为可更好地完善部门关于计划卫生与日常卫生的相关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日常卫生
1、区域划分
日常卫生区域包括部门工作范围内所有站立时即可实施打扫工作的区域,包括桌椅、工作间、餐具(需按要求消毒)、手可接触到的电器设备、地毯、沙发、茶几、绿色植物、家私、各种服务设施。
2、时间安排
每日早9:30至10:30,及开餐后收尾工作时。
3、责任人
各包间分工责任人,晚间收尾工作责任人。
4、考核标准
(1)直接责任人每发现一处在规定时间内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扣2元,并另规定时间内完成,落实再检查考核。
(2)监督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每发现一处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扣1元。
二、计划卫生
1、区域划分
计划卫生区域包括部门工作范围内所有日常卫生未能触及到的高空区域及牵涉到复杂的清洁方式的区域,包括:高空电器设备、落地玻璃、日常卫生未涉及到的深处。
2、时间安排
每周日早9:00至10:30及周日14:00至15:00
3、责任人
各区域计划分工责任人。
5、考核标准
(1) 直接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一处扣2元,并指定时间完
成,落实再检查考核。
(2) 监督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一处扣1元。
二、相关说明
1、考核制度部门采用垂直考核办法落实。
2、在落实卫生工作考核时部门有义务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实际困难
为前提斟情处理。
《餐饮部关于日常卫生和计划卫生的执行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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