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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教育系统职称评定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3-01 20:21:2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08年冷水滩区教育系统职称评定工作要点

职称改革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逐步建立起一种充满生机活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都能在与本人知识、能力和客观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岗位上,更好地为发展教育及社会进步服务,其意义和作用是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有利于人才的公开、平等、择优竞争,有利于对人才的客观评价,有利于效率优先等按劳分配原则的贯彻落实,有利于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为了搞好2007年职称工作,根据今年省、市、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意见,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职称有关业务及2007年职称评定工作程序作一个介绍。

一、申请参评教师类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1、申请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1)学历:高中任课教师应具有相应或相近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初中、小学任课教师应具备相应或相近专业的专科以上学历。

(2)资历: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计算到2007年止)和博士学位(小学高级申报中学高级必须在中学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

(3)资格: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岗教师。

2、申请参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1)中学一级

①学历:高中任课教师应具有相应或相近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初中任课教师应具备相应或相近专业的专科以上学历。

②资历:担任中学二级职务四年以上或担任小学一级职务四年以上且在中学岗位上工作满四年(计算到2007年止)。

③资格: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岗教师。 (2)小学高级

①学历:小学任课教师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②资历:担任小学一级职务五年以上或中学二级职务四年以上(计算到2007年止)。

③资格: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岗教师。

3、申请参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1)中三资格满二年可申报中二;具有大专学历,小二满三年且在中学任教一年以上可申报中二;

(2)小二资格满三年可申报小一;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岗教师。

4、对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申报多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可不经转评,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凡所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一致的,不得聘任上岗,也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基本程序

1、各学校成立职评工作小组,根据《冷水滩区教育系统06年职称评定量化计分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职称量化计分细则;

2、个人申报(中小学校需有岗位职数方可申报);

3、群众民主评议,学校量化推荐;

4、学校公示推荐结果,上报评审材料;

5、职改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

6、职改部门进行参评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资历、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论文及计算机能力测试证等;

7、将通过的审查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审;

8、将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9、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下文确认资格(参评高级职务人员评审通过后须继续在原岗位工作5年);

10、评审材料归档。

三、上报材料要求

(一)教育局上报材料

(1)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二份,交市人事局)。 (2)计划审批表(一式二份交市人事局)。

(3)用职称管理系统录入导出的软盘和打印的花名册一份报市人事局(花名册上工作单位的填定要冠以具名);用职称管理系统内数据生成Excel文件,按附件规定的职称档案编号格式编号后,(编号必须与档案袋上的编号相对应)打印一份名册,并将编号后的Excel文件制成软盘报市教育局。

(二)学校上报材料

(1)上报量化计分细则及量化计分表。

(2)上报参评人员基本信息表(一式两份)。

(三)个人入袋材料

1、不装订材料(按下列顺序整理)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一份。 (2)参评中小学教师职务的填写《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参评中专教师职务的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填写该表时,工作单位要冠以县名。

(3)近三年内一个学期的全部教案(电子教案、打印教案必须要有教学后记或内化为自己教学需要的内容)或反映参评人员工作时和工作水平的其它材料。

(4)近三年内一个年度或一个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5)外语教师须提供反映本人口语水平的录音磁带一盒;美术教师须提供本人作品一至二件;音乐教师须提供反映本人水平的录音磁带一盒。

(6)《永州市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审核登记表》一份。

2、装订材料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按下列顺序用塑料封面装订) (1)封面。

(2)原始学历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

(3)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复印件、《聘任证》复印件。 (4)合格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5)省教育厅印制的《继续教育登记证》复印件。

(6)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5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不作要求)。 (7)54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的参评人员提供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8)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须提供的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证明。 (9)中专教师须提供外语成绩通知单原件。 (10)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破格材料。

(11)遗失学历证书补开证明人员要复印本人人事档案有关部分,并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12)申报中学高级和小学高级职务的提供近五年、申报中学一级和中专讲师职务的提供近四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原件。

(1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送审材料责任卡。

以上材料均按以上顺序用塑料封面装订,相应的原件按复印件的装订顺序单独装订(复印件必须用A4复印)。

3、装订材料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按下列顺序用塑料封面装订) (1)封面

(2)《个人述职评议表》 (3)个人述职报告一份

(4)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获得的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5)与教案同时间的学校课程总表。

(6)近三年来的本人任教年级的成绩排队表(至少一个学期)。 (7)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

(三)不入袋材料:申报中学高级、中级提供参评论文一式二份(按参评论文的要求装订)。

(四)整理送审材料应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2)所有送审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务、何学科,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

(3)所有参评材料中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两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装订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装订成册。

(4)个人入袋材料中的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审查材料均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每册分别打印“×××同志申报××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同志任职资格审查材料”的封面与目录。材料原件、复印件等的贴写必须使用70g以上的A4白纸作底。

(5)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学校公章并有三位证明人签名(不含提供原件的复印件).

四、参评中、高级职称的人员相关材料的要求

1、信息技术教育要求:

55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教师参评中高级职称,须提供信息技术等级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具有计算机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获得硕士学位,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4)参加全国计算机资格(水平)考试的合格人员。 (5)195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

3、继续教育要求

提供的《继续教育登记证》统一使用湖南省教育厅印制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证》。新一轮继续教育实施(即2004年)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者,其内容需从原证上过渡到新证上来,并由相应主管部门验印。凡申报人员自2004年来必须参加不小于192学时继续教育,尚未完成继续教育课程的申报人员暑假期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否则不予参评(不含单位每周组织的政治学习时间)。学历提升可算继续教育,但必须提供函授面授学习通知单或自学考试成绩合格单。取得省电教馆验印下发的《信息技术教育高级等级证》及普通话提升级别的可算继续教育。

4、论文要求

论文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专业水平的重要载体,是评委会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确保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人才,确保评审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专业工作水平的参评论文。

(1)对参评论文的具体要求

①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按省人事厅湘人发[1996]217号文件的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参评论文及相关材料,所谓要求提交的论文是指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关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

②对论文要求有“国家级”、“省级”的区别。“国家级”是指全国性报纸、期刊,即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报纸、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会刊发表的专业论文。“省级”是指地方性报纸、期刊,即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报纸、期刊以及本科院校学报。论篇幅要求在1500字以上。

③国家社会科学研讨会入选论文,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获奖论文,需提供已批复的该项目或该立项课题文件复印件。

④省级专业学会,是经省一级学会管理机构注册登记的省级学会。获省社科一级学会、省自然科研与教育学会二级学会的年会

一、二等奖论文,但需提供该年会入选论文和获奖论文目录,并经学会主管部门鉴证。

⑤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送的论文必须是反映本人从事和申报专业相关的内容。申报的“代表”作,应是该文章的第一作者;但县(含县以下)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为第二作者。申报的“代表”作还应提供覆盖了单位和姓名的复印件,便于各系列对论文学评审推行“双封闭法“打分方式。

(2)适当调整部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论文要求 从2005年起,现在企业和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评审的代表作既可以提供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提供一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成果分析文章,但须经相应评委会评审认可或答辩合格。

(3)下列文章和资料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①发表在增刊上(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②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论文。

③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④新闻报道、译文、文摘、文献综述、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病案、考试大纲、教学大纲、教学体会等。 ⑤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报告、文件汇编等资料性质的材料。 (4)参评论文的装订

申报参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参评论文实行“双封闭法”打分方式。申报人员的参评论文需打印封面,封面上的内容为:论文标题、参评科目、申报职务、工作单位、姓名等内容,论文首页上只需打印申报职务、参评科目即可,不得出现姓名、工作单位等字样,否则不予计分。区教育局职改办将申报人员的参评论文分高、中级、分科目分别装袋打捆报市教育局职改办。公开发表的论文参评时提供复印件,原件装入申报材料中。参评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评审通过后,全部参加论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参评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的人员论文是否答辩,待定)。

5、学历、资历要求

(1)根据湘职改字[1992]25号文件要求,规定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规定的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准予毕业所获得的学历。各种进修、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依据。

申报人员的申报学科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按文科类、理科类相近的原则对待。 (2)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历以周年计算(截止2007年底)。

因各种原因而缓聘、解聘、低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缓、解、低聘期间的任职年限必须扣除,不能累计计算资历。

教师在任职期间内脱产进修,获取学历的学习时间不能计算资历年限。 停薪留职、外出打工搞个体勤工俭学的时间不能计算资历年限。

(3)对跨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不经转许,但必须符合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原任职资历不连续计算(如:原来是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现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在中学岗位上任职5年以上)。

6、年度考核要求

根据湘人发[1999]37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正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其任现职以来每年的年度考核结论均须为“合格”以上;破格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论均须为“合格”以上,并须有一年的考核结论为“优秀”。

七、指标下达及评审工作纪律

1、对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含6年)、小学一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含8年)、截止到2005年底在农村工作满20年者,今年均可申报参评。在2003年机构改革时,办理了离岗退养手续,因教学需要被返聘(以教师管理中心的反聘材料为以据)现依然在岗的教师符合“6820”条件的仍可申报。

2、根据人事部门下达的岗位职数指标及有关政策,将岗位职数指标下达到各学校,并公示。

3、各校在评审工作中必须公正、公平、公开制定评审方案,必须客观的为各位参评人员进行考核记分。按照考核分从高到底确定参评人员。

4、不按时申报材料或材料不合格者一律不准补充材料,材料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被否决的,相应聘评指标不返回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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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教育系统职称评定工作要点
《冷水滩区教育系统职称评定工作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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