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第 号
安乡城市广场车位认筹协议书
甲方: 湖南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甲方所开发楼盘“安乡城市广场”项目地下车位的认筹事宜,达成以下约定:
一、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认真阅读并同意“认筹协议书”的相关内容。
二、基于乙方对“安乡城市广场”项目车位的购买意愿,经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先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作为认筹排号的诚意金。
三、乙方须在开盘当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本“认筹协议书”及诚意金收据至本项目售楼部进行选车位事宜,认筹书编号即作为选车位的顺序号,开盘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认筹者参加车位开盘活动并成功购买车位的同时须签订《车位认购协议书》 ,认筹诚意金自动转为定金;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场办理选购车位手续,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筹,认筹号自动作废。
五、若乙方自动放弃认筹或因乙方延期被取消认筹的,乙方可以在开盘之日起7天后凭本人身份证和本“认筹协议书”及诚意金收据至本项目营销中心办理退还认筹诚意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不计利息。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销 售 代 表: 授 权 代 表: 电 话: 0736-4788888 电 话:
日 期: 2018 年 月 日 日 期: 2018年 月 日
《车位认筹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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