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红街VIP卡认筹协议书
编号: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认筹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VIP(贵宾、钻石)卡编号:
银行交款回执编号:
乙方已详细阅读清晰理解本VIP卡须知,并自愿交纳由甲方开发的将军红街VIP卡认筹诚意金,双方约定遵守以下条款:
一、乙方持有本VIP卡在甲方开发的将军红街开盘购铺日成功购买商铺后
1、VIP卡客户可享受项目开盘时每间商铺全款
折优惠,按揭
折优惠,至尊VIP卡比VIP卡多享受1%的优惠,此优惠金额直接抵冲相应的购铺款。
2、可参加开盘时举办的抽奖活动。
二、每张VIP卡限购壹间商铺,享有壹次性优惠权利,乙方所购的VIP卡号不作为本项目商铺开盘当日的购铺顺序号。所交之诚意金并非任何特定商铺的认购定金。
三、甲方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媒体告知等多种方式之一提前告知乙方将军红街购铺的时间和购铺的方式,乙方需在指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地点购铺。
四、乙方所购VIP卡须于将军红街商铺开盘之日成功购铺后,按甲方即时公布价格购买并办理正式商铺认购手续,并严格按照甲方规定时间签定商铺买卖合同和办理银行按揭等相关手续。所持VIP卡甲方收回。
五、乙方如未能在本项目商铺开盘之日买到和办理正式商铺认购手续,甲方有权取消本VIP卡优惠指标。
六、将军红街商铺开盘时,将采取摇号、排队、竞拍的方式认购,部分没有买到商铺的客户,公司将无息予以退还诚意金,其权益请参照VIP卡使用说明,持卡人对未能买到商铺无任何异议,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乙方在本项目商铺开盘购铺当日未能成功购铺和未进行正式认购的,其所持VIP卡及购卡权益即自动失效,甲方将在开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全额无息退还乙方用于购卡缴纳的诚意金,并收回VIP。
八、本VIP卡采取实名登记制度,并与身份证同时使用。请妥协保管该卡,如有遗失,持卡人须在开盘前七天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接待中心财务部挂失,否则一切后果持卡人自行承担。开盘购铺日之前如需更换VIP卡持有人,必须由更换双方到将军红街售楼部财务部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九、本协议书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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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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