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总裁班班委会章程
(草案)
总 则
第一条:浙江大学总裁班102期班委会是全班同学的群众组织。是贯彻执行与班级有关的各种工作安排及班级工作计划。积极完成班长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班级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班委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即班长为集中领导,秘书长贯彻落实,部长委员分工负责相结合,其成员包括:班长、副班长、秘书长、财务部长、组织部长、纪检部长、班委、区长。
第三条:主要任务:为班级服务,增进同学感情,提升班级氛围。
第一章 班委会定位
第四条:班委会性质: 班委会直接对班长负责,班委会是负责班级日常工作的组织和执行,为班级同学服务的机构。班委会成员素质要求:
1、要有全局思想 班委会是班级管理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所从事的管理活动同样是服务于班级总体目标,服务于班级整体利益的。这就要求班委会在工作时必须培养全局观念,从班级的整体实际出发,以不断提高班级的综合实力为自己的工作宗旨。
2、要有高度参与意识,班委会作为班级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要经常直接参与或间接服务于班级的各种决策,在班级的决策、管理、
公共关系、信息沟通等各方面做好带头作用。
第二章 班委职责
第五条:班委会职责范围:
制定或修改本班委会章程;
(二)推选本班同学成为新的班委会成员;
(三)推选班级分组区长;
(四)组织班级各项活动;
(五)审定本班经费预、决算;
(六)接受全班同学对班委会的监督;
第六条:具体分工如下:
班长:在班主任,副班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班委为全班的学习组织活动,提供服务。召集班委制定班级规章制度,对班级的学习,组织活动安排进行决策,并交由秘书长具体落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并报班主任处。对班主任负责,在缺位时,交由各副班长负责。
副班长:在班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辅助班长负责全班事务工作的开展,可以作一定的分工,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工作一一开展,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执行班长布置的事宜,对班长负责。
秘书长:在班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和知道及监督,执行班长布置的事宜,
对班长负责。
财务部长: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负责班费的收集和作用,并对班费的使用情况向秘书长汇报,执行秘书长的指令,对秘书长负责。组织部长: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负责班级活动的考察和组织,指导各区活动的安排和落实,及时将情况报告秘书长,对秘书长负责。纪检部长: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负责班级学习,活动时的组织纪律。监督和执行班级的规章指导,对秘书长负责。
班委:在班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指导和协助所在区区长的工作,对班长负责。
区长;在各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工作,领导本区同学的学习和班级活动,通知本区同学到校上课和参加班级活动。做好统计和推动工作,协助三位部长的工作开展并对三位部长负责。
第七条:班委会成员进入机制 在现有的班委会框架下,原则上不再实行班集体大选。如有班委会成员离职,由班委会其他人员提出候选人经班委会讨论表决通过,超过半数或以上即为通过;如班委会讨论未果则由班长决定。
第八条:班委会成员退出机制
1、如因个人原因辞职,需向班长提出辞职申请;
2、如连续2 次不能出席班委会,即视为提出辞职申请; 班长收到辞职申请在班委会讨论通过。如班委会讨论未果则由班长决定。
第九条:班长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开班委会,定下时间、地点和讨论事项后通知各委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各委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收到
班长通知后按时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班长请假并取得同意。
第十条:班委会开会所列事项经班委会开会讨论表决通过即刻生效。表决超过半数或以上即为通过,如班委会讨论未果则由班长决定。
第三章 班级分组
第十一条:根据班级人数和其他各方面原因,在班级设立7 个小组,原则上每组设立一位区长协调班委会与同学之间的各项事宜,并负责本组学习和小组内部的各项活动的召集和组织。
第十二条:小组区长由班委提名表决通过,组成员根据行政地级市为单位划分。
第十三条:如班委会收到来自班级成员的反映,认为该区长不能胜任区长职务,班委会在经过了解和讨论后有权罢免区长,另选区长人选。第十四条:小组活动产生的经费由小组自行解决。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若有纰漏之处,经班委会半数以上同意,班委有权增删。
第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班委会所有。
第二十条:本制度从发布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