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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3 11:32: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家长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细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家长学校的要求,加强教学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家长学校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学工作考核细则:

一、备课

(一)总要求:

教案(课时教学计划)是上课的依据,应讲求实效,易操作,整体结构完整,主次分明,层次清楚,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恰当,前后衔接自然连贯。过程中应努力体现现代家庭教育的基本理念,不惟课本,不惟教参,不抄袭照搬他人教案。努力做到“三先三后”即:先钻研教材,后看家教资料;先个人备课,后集体备课,再个人备课;先吃透“两头”——教材和家长,后设计教法。

(二)具体要求

1、全册备课(学期教学计划)

内容包括:学情分析、教材分析(包括教材编排、重点、难点)、教学目标、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教学手段、方法)、教学进度(包括检测安排)、实验设计等。

2、单元备课

内容包括:单元知识结构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采取的主要措施、课时分配等。

3、课时备课

新授课内容包括:①明确、具体的教学目标;②教学重点、难点;③学法指导;④课前准备(课件、教具、仪器等);⑤教学过程(教学过程应努力体现各自的教学模式);⑥课后小结(教后记)等。

(三)备课说明:

1、教案虽然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应有必备的内容,可以在原来备课的基础上添加内容但不能删减。教案中需重点写的是备课者的模糊点、深入点、改进点、创新点,以及课堂教学的关键点。课后,教师要及时反思,总结经验与不足,及时写教后记。

2、不论详案还是简案都应以实用为标准。提倡创新,突出个性,提倡在备课本上进行反复修改。

(四)备课检查标准

1、教案质量要符合要求,每缺少一项扣0.2分。

2、有照搬抄袭他人教案(凡雷同教案)者,一个扣10分。

二、上课

(一)要求:

1、上、下课要准点,即小预备铃响后立即到教室门前,下课铃响后立即停止讲课。

2、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准坐着讲课(特殊情况经批准者例外)。

3、上课期间擅离课堂者,视为误课。记旷工现象一次,扣3分。

4、无特殊情况,每耽误一节课者,视为旷工半天,扣10分。

5、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否则视为违纪或严重违纪。

(二)检查标准

1、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指不超过3分钟)。

2、误课一次(超过3分钟)扣3分;误课一节扣10分。

3、私自调课一节扣3分。

4、违反第

2、5项规定,每次扣3分。

四、教研教改

(一)要求:

1、质量监控反馈:凡对学生、家长及教师反映存在问题较多教师,学校质量监控小组对其提出质询,监控小组成员将对其进行跟踪听课、集体会诊。确定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必要的要进行调换。

2、业务学习: ①认真学习学校规定的学习内容,及时作好笔记。

②结合教学实际,写好教学笔记,要书写工整,有实用价值。

3、教研活动:①按时参加上级教育部门、学校、组织的各种家长学校教研活动,如备课会、研训班、研讨会等。②教学论文:每学期每人至少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教学论文或经验介绍、教学随感等。

4、计划总结:①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写好班主任工作计划(班级家长学校工作计划)交政教处存档。② 班主任期终工作总结,学期末上交政教处。

(二)检查标准:

1、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者,每次扣5分。

2、缺少教学论文者,学期末扣3分;缺少教学计划或总结者,各扣3分;敷衍了事者酌情扣3---5分。每缺一次周工作计划扣1分。

五、六“不准”

1、上课不准开手机进课堂。

2、不准酒后上课。

3、不准上课照本宣科,枯燥无味。

4、不准无教案上课。

5、不准在教室内抽烟。

6、不允许私自缩短授课时间。 检查标准:1—6项每违反一次,扣考核分1分。

家长学校教师考核细则

为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以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同时为发放教学质量奖及其他各类奖励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第二条 考核内容: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第三条考核依据:上级下发的关于教师的文件规定等。

第四条考核方法:分级、分类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等。

(一)教学管理部门考评 (共60分) 1、教学常规工作质量方面(20%) (1)履行岗位职责态度是否认真,执行工作纪律是否严肃,是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是否有无故旷职、旷工或经常性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私自停课、调课现象,主要时间和精力是否用于工作。

考核方法:查阅相关考评记载。

得分:

很好4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2-0分。 (2)教学计划、备课质量是否符合学校规定;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作业布置是否明确;教案是否规范;书写是否工整。是否积极参加组内、校内教研活动,听课的节数是否达标;听课是否认真;评课是否讲究实效。

考核方法:教务处、教研组组织抽查或全面检查教学进度计划、教学日志、备课笔记,查阅听课笔记、教研组评课记录、教务处考勤记录。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3)完成教学任务情况是否良好,教学基本目标是否达成,是否准时上、下课;讲课内容是否正确;课堂结构是否合理;重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方法是否体现课改新精神,是否讲究师生互动;教学是否富于艺术性;课堂教学效果如何。

考核方法:查阅教学任务书、抽查教学进度;随堂听课;召开家长座谈会;

得分:很好7-6分,良好5-4分,一般3-2分,较差1-0分。

(4)作业量是否符合学校规定要求;作业是否具有典型;学员所做作业是否规范;批改是否正确及时;是否经常到班辅导、面向全体学员做好培优补差工作。

考核方法:查阅学员作业。查阅班务日志、教务处到班抽查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5)是否及时、认真地完成教务处安排的命题出卷、监考、阅卷任务,监考有无失职现象;阅卷是否始终如一坚持标准;评讲是否认真及时。

考核方法:查看所出试卷;抽查监考情况及监考记录;抽查所阅试卷;召开学员座谈会;查阅教务处值班日志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较差1-0分。 2.教学实绩方面40% 担任文化类课程考试科目的教师其教学实绩的考核主要依据其所教学科的期中、期末考试及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的名次差和差值差,确定本学期该科成绩进步综合名次,并给以相应考核分。

担任文化类课程考查科目或技能类课程的老师,其教学实绩依据该科学期考查成绩的合格率、达标率、优秀率确定其该科该项综合考核分。

考核方法:(1)查阅各科考试成绩表,与期初原始成绩比较;(2)统计文化课期中、期末考试和统考的平均分、合格率、优分率和标准差;(3)考查科.技能科根据其学期成绩合格率、优分率名次最后确定综合名次;(4)各科名次统计原则上依据标准分。(5)原则上同年级任课教师进行比较

得分(综合名次):

第1名40分;第2名35分;第3名30分。

凡积极参加教学观摩、公开课活动或课件比赛或积极指导学员辅导学员参加校内、外竞赛或发表论文者,依据公开课级别或辅导竞赛成绩所居名次的奖级、刊载学员论文的刊物级别质量给以适当加分。

家 长 学 校 教 师 考 核 细 则

一、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共20分)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并有记录;遵纪守法;贯彻执行教育方针。

2、热爱学校,关心爱护学员,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工作不计得失,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奉献精神。

3、不变相体罚学员。

4、言行文明,行为示范,团结协作,及时沟通,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履行值日职责,保持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在校不吃零食、不影响他人办公;办公时间不上网聊天、打游戏。

5、不私自向学员收费征订各种资料或向学员推销各类商品。

6、积极参加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成效明显。

二、工作量与出勤(共20分)

1、达到并完成家长学校规定的工作量,能乐于接受家长学校分配的临时性工作,并尽力完成。(15分)

2、自觉履行请假制度,上班及参加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活动无故不迟到、早退,出全勤。(5分)

三、教育工作(共10分)

1、重视在课堂教学中对学员进行(渗透)思想教育。(5分)

2、主动配合学校、班级等在课内外对学员开展的各类教育活动。(5分)

四、教学工作(共100分)

1、认真做好“教学五认真”工作,在教学工作检查中符合要求。(50分)

2、在随堂听课活动中,教学效果好。(10分)

3、能按照要求开展教学活动。(10分)

4、能根据学员实际,自行命制好检测试卷,并做好测试后的分析工作。(10分)

5、教学效果好。重视学员学习态度和学习兴趣的培养,学员合格率、优秀率在原有基础上有提高。(20分)

五、教育教学研究与继续教育(共50分)

1、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级各类教研活动,校内教研活动、备课组活动参与率高。(5分)

2、每学期至少上一节公开课。(5分)

3、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教学反思。(5分)

4、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有计划,有过程性资料,有阶段性成果。(10分)

5、积极参加各类教学评比和论文评比等活动。(5分)

6、每学期至少有一篇教学经验总结。(3分)

7、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业务学习,认真自学相关业务知识和理论,有记录。(5分)

8、积极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率高。(5分)

9、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加高层次学历进修。(7分)

学校家长学校工作考核细则 家庭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在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建好家长学校,加强家庭与学校、家长与任课教师的联系,对于学校育人这一核心宗旨来说,意义重大,效果显著。为此,我校特制订家长学校工作考核细则如下:

一、成立组织,健全机制

学校成立了家庭教育委员会、关工委领导小组、家长学校领导小组,家长学校教研组等机构组织,切实把其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列入学校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管理,班子成员集体配合,做到有具体工作安排,有制度,有检查落实,有总结汇报。

二、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

家长学校的中心任务是指导和帮扶学生家长,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宗旨,使家长先受教育,并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积极学习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

三、制订标准,规范办学行为

1、成立家长学校年级学员班,聘请优秀家长作为班长、副班长,

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家长学员的各项管理工作。

2、设立教研组,聘请退休教师、高级教师和各班主任、名师充当 家长学校的任课教师。

3、组织家长学校任课教师集体备课,安排教学工作,组织业务学 习,并每期培训1项。

4、整理家长学员名册,收集教师教案,整理存档。

5、每期以年级为单位,召开10人以上的家长学员座谈会,听取意 见,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反馈。

6、集中关注留守子女问题,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及时反馈总结。

7、各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充分考虑学生特殊情况,以下队、家 访邀请来校、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加强联系,取得共识。

8、定期召开家长会,鼓劲会,吹风会,形成长效跟踪管理机制。

四、明确责任,落实监督

1、学校要把家长学校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

2、教学任务纳入教师工作量,考评管理。

3、班级工作(班主任、任课教师均含)纳入班级量化管理。

4、对于家长学校优秀班主任、优秀任课教师、优秀班干部、优秀 学员要公开表彰,以激励先进,弘扬正气。

家长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细则

家长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细则

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红枫中学家长学校教师考核细则

教练员教学工作考核细则

家长学校考核细则讲解

红花一中家长学校教师工作考核细则

教师考核细则

教师考核细则

教师考核细则

家长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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