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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3 19:55: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秦坊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依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依法执教(10分)

认真学习和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特殊教育暂行规程》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法规法规,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勇于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树立科学的学生观,维护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实行公平教育,不歧视差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评分方法: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扣4分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扣2分

3.散布、传播消极、反动、不健康的思想或言论,每次扣4分;

(二)爱岗敬业(20分)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安于清贫和艰苦的生活作风,爱岗敬业,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能以主人翁的姿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其他事务献计出力。

评分方法:

1.不服从组织安排,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扣5分;

2.升旗或集会活动迟到1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2分,无故旷工1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有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网聊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扣5分。

4.有其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按其情节扣5分。

(三)关爱学生(20分)

树立以残疾学生为中心的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努力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坚持正面教育,不简单粗暴地训斥学生,注重培养学生个性特长。开展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评分方法:

1.使用简单粗暴言语训斥学生的扣4分;

2.经常说有辱学生人格的话扣10—20分;

3.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师德考核不得分;

4.师生关系紧张,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达不到80%的扣5分,达不到70%的扣10分。

(四)严谨治学(15分)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新规律,努力改进教育教学。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造性地开展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恪守学术道德,不弄虚作假,具有求真务实的学风、教风,努力提高教育科研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评分方法:

1.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发现一次扣2分;

2.对学生放松管理由此引发事故或值班不到岗学生出意外的扣10分;

3.在教学成果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扣10分;

4.有其他违背严谨治学行为的扣5分。

(五)团结协作(5分)

诚信待人,与同事和谐相处,互敬互爱。发扬团队精神,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关心集体利益,维护学校声誉,共创文明育人环境。

评分方法:

1.无根据搬弄是非,挑拨离间,影响同事人际和谐的扣3分;

2.不听劝阻,与同事争吵、斗殴,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扣3-5分;

3.有其他造成不利于安定团结行为的酌情扣1-5分。

(六)廉洁从教(10分)

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树立高尚情操,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公正廉洁从教,反对“金钱交易”,杜绝“以教谋私”,自觉维护教育和教师祟高职业形象。

评分方法:

1.有收受家长的礼品、现金和有价证券的扣5分;

2.做有偿家教,有向学生、家长推荐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与个人进行的家教及培训活动。有不经学校同意,推荐或征订教辅资料的。扣5分

(七)为人师表(15分)

遵守社会公德,加强自我修养,培养健全人格,衣着整洁端庄,言行举止文明大方,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论,不传播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不参与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评分方法:

1.奇装异服、衣衫不整或穿背心、拖鞋上班的扣5分;

2.在办公场所吃零食或在教学场所抽烟的扣3分;

3.升旗、典礼等庄重场合有不严肃言行举止的扣3分;

4.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集会活动者扣3-5分;

5.工作日中午饮酒的扣3分;

6.有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7.思想弱化,不思进取,有作风拖拉行为的扣1-3分;

8.有其他怠学、怠工情况的扣3-5分。

有以下“师德一票否决行为”者,师德直接计为不合格。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学校无原则吵架、打架,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安全较大责任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4.在考试、考核、职务晋升中,弄虚做假,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影响恶劣的。

(八)、师德考核办法

1.师德考核分为四等,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可定为优秀;

75-89分,定为合格;60-74分基本合格;60分以下者,定为不合格。“优秀”等第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20%以内,“不合格”等第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5%以内。

2.师德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由师德建设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教师师德考核方案》有关要求收集记载,凡属《月考核细则》中“师德一票否决”的对象,均不得参加当月月考核。

3.集中考核在每学期末采用“四评”方式进行。

(1)教师自评:即教师本人对照以上具体内容,逐项进行自我评议,确定本人师德分值。按20%计入总分。

(2)教师互评:由教师互相进行评议,确定的平均分作为该教师师德分值。按20%计入总分。

(3)家长(学生)评教师:由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学生)了解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确定被评教师师德分值。按20%计入总分。

(4)学校评教师:由师德建设考核领导小组收集的关于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确定被评教师师德分值。按40%计入总分。

(十)、考核结果的处理

1.积极宣传、表彰、奖励师德优秀者,并在日常工作中以多种方式,从不同角度肯定、支持、激励其优先发展。

2.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师德不合格者,取消相应月度、学期考核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校级以上的各项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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