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方案
教学质量考核是评价教师工作绩效的主要途经,是教师职称评聘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为配合我校人事制度的深化改革,正确评价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中的工作业绩,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教学质量考核主要在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督导室、教学部负责完成
2、每学期公布考核结果。
3、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在本校任课的全体教师,教师实行连续两年末位淘汰制。
二、组织机构
1、设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主任(副主任)、督导室主任(副主任)学生处主任(副主任)组成。
2、由督导室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三、考核内容及方法
(一)考核分值分配及方法 ,每学期由各教学部协同督导室负责
1、学生综合评价(占总考核分的 50)组织实施一至二次学生的测评。要求:(1)各班参加测评的学生人数必须达到本班人数的 80以上;(2)各教学部负责人员每次测评前要对学生进行教育,解说评分规则,要求学生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严谨的态度给科任教师做出合理的评价; (4)班主 (3)测评分值满 100 分或低于 30 分,则该份测评表作废;任不参加本班的测评(除班主任仅授本班课程外);对合班上课的取上课班级的最高分;(5)分值汇总时按 5的比例剔除最高分和最低分。 。教学督导考核评价包括:课堂
2、教学督导考核评价(占总考核分的 20)教学常规检查及教学听评课。(1)课堂教学常规检查:由教务处、督导室组织每周至少 5 次的定时或不定时的教学检查,每次教学检查组人员不得低于 2 人,侧重当时学生在课堂上的精神面貌及违纪情况,以及教师的教学态度、讲解是否生动、课堂管理等具体表现,最终以检查时的课堂效果作为评定依据;(2)教学听评课:由教学部主任负责组织安排本教学部教师听课时间表,督导组成员随堂听课。每次听课评估组成员不得少于 3 人,听课后评估组成员与教师本人及时评议,并将评议记录出示教师本人签字认可,以本次评估成绩的平均分值作为该教师的本次课堂授课考核分值(对授课效果不够理想的个别教师,教学部协同督导组必须再次组织听课)。最终以课堂教学常规检查及教学听评课平均分值作为督导考核评价分值。
3、教务考核:占总考核分的 20,由教务处负责实施。
4、各教学部对所属教师考核:占总考核分的 10,由各教学部主任负责。 (1)教学部所属教师评价:占总考
5、各教学部主任的考核评价分两部分:核分的 7;(2)主管副校长评价:占总考核分的 3 。 (注:
3、
4、5 项均实行上封顶、下不保底)
6、督导室成员业务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项目、内容及标准:
1、学生测评(100 分制) 学生测评项目及分值 分类 项 目 分 值
1、按时上课,着装整洁得体,言行举止规范。 5分
2、上课认真考勤,注重课堂管理。 8分敬业精神
3、对学生认真负责,爱护、尊重并公平对待学生。 8分(33 分)
4、课后积极下班辅导,耐心辅导学生。 6分 认真 2分
5、作业批改 及时 4分
6、注重灌输品德教育。 6分
7、普通话标准,语速适中,表达顺畅。 6分教育教学
8、结合学生实际,注重案例教学,讲解条理清晰。 10 分 能力
9、教学内容充实,理论联系实际,学生学有所用。 10 分(52 分)
10、讲究教学方法,讲解生动,课堂纪律良好。 10 分
11、注重激发、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课堂气氛活跃。 10 分 良好(12—15 分)
教学效果
12、学生对本学科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一般 (8—12 分)(15 分)
较差 (3—8 分)
2、教务处、督导室课堂教学常规检查标准(100 分制) 课堂教学分理论课教
学、操作课教学、体育课教学三大类。(1)理论课教学:对课堂秩序良好、教
师及学生无任何违规行为的,评价标准在 90 分以上; (2)对学生精力集中,
课堂气氛活跃,课堂效果极佳的,评价标准在 95 分以上。操作课教学:操作组
织井然有秩、课堂纪律良好的,评价标准在 90 分以上;学 (3)体育课教学:
组织生积极参与,操作效果仍佳的,评价标准在 95 分以上。井然有秩、课堂纪
律良好的,评价标准在 90 分以上;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效果极佳的,评价标准
在 95 分以上。对有以下违规行为的,以 90 分为上限,实行相应扣分:教师上
课时打手机,每发现一次扣 10 分;学生课堂上睡觉,每人次扣 5 分;学生课
堂上玩手机、看课外书,每人次扣 2 分;不参加操作且教师组织不到位的,每
人次扣 3 分;学生电脑上机操作上 QQ 或玩游戏的,每人次扣 5分;体育课上
有无秩序地坐在、站在操场边或随意走动的,每人次扣 3 分;课堂上超过 5 名
学生违规的将由督导室以书面形式实行问责制。
3、督导组成员听课评估标准
(100 分制) 按教务处听课评分标准执行(听课时兼检查授课教师教案,所扣
分值列入教务考核范畴)。
4、教务考核(20 分制) 内 容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每学期至少检查三次。期初一次由教学部检 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教务处;期
中听课检查一
1、认真搞好课前备课,写好教案。 次,期末一次由教务处负责
检查。教案项目不齐 全,每缺一项扣 0.5 分;督导组每次听课须检查授 课教
师教案,对不携带教案上课者扣 5 分。 上课迟到 10 分钟内扣 1 分,10 至 20
分钟内 扣 2 分,超过 20 分钟的按旷课论。中途离开教室、
2、坚守岗位,按
时上课。 提前下课: 分钟内每一次扣 1 分, 10 超过 10 分钟 的每一次扣 5
分。
3、上课考勤,组织管理好课堂教学秩序。 上课不考勤,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⑴不经教务处批准,擅自串课调课的双方各 扣 5 分。⑵私事请假(应提前一天
请假,不能临
4、不随意串课。 时打电话;特殊情况凭相应证明特殊处理)或
调 课者每次扣 1 分,病假串课者每次扣 0.5 分。⑶旷 课每节扣 10 分
5、课
后辅导:每班周课时在 6 节课以下 按月统计辅导次数,完成辅导规定次数一半
的,每班每周至少一次;周课时在 6 节(含 以上,但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当月计
扣 1 分,完成6 节)以上的,每周每班至少二次。 辅导次数不足一半的当月
计扣 2 分;没有进行辅 导的扣 5 分。 会议迟到早退 15 分钟内一次扣 0.5
分,超过
6、按时参加教学工作会议。 15 分钟一次扣 1 分;未请假不参加会
议按旷会论 处,扣 3 分;请私事假扣 1 分,请病假扣 0.5 分。
7、按教务处
要求及时出好试卷A、B 两 试卷迟交一天扣 2 分,少交一份试卷或答案卷并备
好答案。(教考分离的除外) 扣 1 分。
8、根据教务处安排,按时参加监考,
不 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 10 分;监考不认真,巡脱岗,监考严肃认真,遇到问
题及时处理。 视员发现一次扣 2 分。
5、教学部主任(副主任)对所属教师
考核(10 分) 内 容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1、服从本教学部工作安排。 不服从
工作安排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 2—3 分。 不按规定时间上交扣 1 分,且必须
在 3 天内
2、按规定时间制定并上交授课计划。 完成上交,否则扣 2 分。 不
完成作业量最低数的,每少一次扣 1 分。
3、完成所规定作业量(与周课时量相
当), 对有学生反映作业批改不认真,经核实后每次扣作业批改认真、及时。 0.5
分。
4、按时完成批卷工作,并将试卷上交所 评卷不准确,每发现一次扣 0.5 分;
试卷上交属教学部;评卷认真,符合标准,不出差 后每改动一次扣 0.2 分。错。
成绩单填写不全,缺一人次扣 0.5 分,成绩单
5、认真填写成绩报告单,不填
漏,并按 上交后每改动一人次扣 0.2 分。成绩单和试卷每有规定时间上交所属
教学部。 一种迟交一天扣 0.5 分,迟交二天扣 1 分,迟交 3 天扣 2 分。 会
议迟到早退 15 分钟内一次扣 0.3 分,超过 1
56、按时参加教学部工作会议。 分
钟一次扣 0.6 分;未请假不参加会议按旷会论 扣 处, 1 分;请私事假扣 0.3
分,请病假扣 0.1 分。
7、及时完成学期教学总结,认真填写教 教学总结及教
师考核表,每项每迟交一天扣学考核表,按规定时间交到所属教学部。 0.3 分。
8、听课工作。 每学期每位教师至少听课 10 节,少听一节扣 1 分。
6、各教
学部教师对本教学部主任(副主任)考核标准(7 分) 内 容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1、期初召开本教学部工作会议,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召开教学部工作总
结 每缺一项扣 4 分。会议。 因事外出时可交待教学部干事或其他教师主
2、
每周召开一次本教学部教师工作会议。 持,否则少一次扣 1 分。
3、期初一次
教案检查及期中两次作业次 少一次扣 1 分。数检查须在本教学部公布并报教务
处。
4、完成对本教学部教师听课工作。 少听 1 人次扣 0.5 分。(由督导室代扣)
5、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本教学部教师教 否则扣 2 分。育教学研究活动。 表现
良好 不扣分
6、关心本教学部教师的学习与生活。 表现一般 扣 0—1 分 表现
较差 扣 1—2 分 成效良好 不扣分
7、本学期本教学部工作开展成效。 成效一
般 扣 0—2 分 成效较差 扣 2—4 分
7、主管副校长对各教学部主任考核标准
(3 分) 内 容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1、不服从工作安排。 一次扣 3 分。
2、
不按时完成所交待工作事宜。 分情节轻重一次扣 1—3 分。 效果良好 不扣分
3、对各教学部工作开展成效综合评价。 效果一般 扣 0—1 分 效果较差 扣
1—2 分
(三)奖励加分:序 项目 内容 加分标准 考核方法号 ⑴每承担一次
校内的公开课、观摩课 1 教务处 教学 ⑵每承担一次校际的公开课、观摩课 1.5
会同各教学1 活动 ⑶在教学改革中有重大举措或重大贡献者,经教务 最高不
部 进 行考 例会认定后,报学校批准,可酌情加分。 超过 5 分。 核。 ⑴论
文在校内宣读或研讨。 1 ⑵论文在省级(行业)研讨会上交流。 1.5 ⑶论文在
地市级报纸或刊物上发表,或在省级(行 2 政)研讨会上交流。 凭相 关2 论
文 ⑷论文在省级报纸或刊物上发表 3 材料报督导 ⑸论文在国家级报纸、刊物
上发表。 5 室。 ⑹论文参加国家级论文研讨会。 8 同一篇论文不能重复加分,
且以论文研讨或发表的时间为准。一篇 论文多名作者,第一作者按标准加分,
其它作者按标准的 60加分。 ⑴代表学校或担任教练辅导 一等奖 5 三等奖 3
学生(教师)参加国家级(行 参加 政部门)比赛。(行业性质的相 二等奖 4 优
秀奖 2 校外 应减 1 分)3 教务处 比赛 ⑵代表学校或担任教练辅导 一等奖
3三等奖 2 会同各教学 活动 学生(教师)参加省级(行政 部 进 行考 部门)
比赛(行业性质的相应 二等奖 2.5 优秀奖 1.5 核。 减 1 分) 参加 一等奖 2
三等奖 14 校内 参加校内教学教研比赛活动 二等奖 1.5 优秀奖 0.5 比赛5
参编 ⑴参编校内使用教材。 由各教 教材 ⑵参编校外或省、地市级发行使用教
材。 3 学部收集相 ⑶参编省部级以上发行使用教材。 4 关原件及复 ⑷担当副
主编的与参编的比较,分别增加 1 分。 印件上报督 ⑸担当主编的与参编的比
较,分别增加 2 分。 导室。 获得 ⑴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56 荣誉 ⑵获省级荣
誉称号 3 ⑴获得省级课题研究成果奖一等奖。 6 课题 ⑵获得省级课题研究成
果奖二等奖。 5 研究7 ⑶获得省级课题研究成果奖三等奖。 4 成果 ⑷参与省
级课题研究成果活动。 3 奖 ⑸获得国家级课题研究成果奖的与省级的比较,相
应各加 2 分。
三、考核分值计算:
1、教师每学期考核得分学生评议分×50 教
学督导组考核分值 教务考核分值 教学部考核分值。
2、教学部主任每学期考核
得分学生评价均分值×50 教学督导组考核均分值 教务考核分值 所属教师考核
均分值 主管校领导考核分值。
3、教师每学年考核得分 (第一学期考核得分第
二学期考核得分)÷2。
四、考核实效:
1、教师每学期考核结果与本学期效
益奖挂钩。
2、学年考核结果作为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3、学年考核结果作为评聘的主要依据。连续一学年两学期考核不及格或末位者,
由考核办公室提出降聘、缓聘或不聘的意见,上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连续
两学年四学期考核不及格或末位者,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4、学年考核结果作
为教师年度评优的依据。教师每学年的两学期考核得分须在 90 分以上方有资格
参加评优,在此基础上加上奖励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并张榜公布(出现教
学事故者,上课迟到、早退、提前下课二次者,经一次问责处分者,或在教育教
学中有不良影响较大者,均取消评优资格)。
5、对出现教学事故者在全校教
师大会上通报批评。
五、附则:
1、教师不服从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的,不予排
课,交学校人事部门处理。
2、本规定如与学校制定的管理制度汇编相冲突,
以本方案为准。
3、本规定从 2010—2011 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督导室。
教务处、督导室
2012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