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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19:08: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河口区学前教育调研报告

学前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幼儿的一生发展打好基础。为深入了解河口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找准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今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思路与措施,近日对全区学前教育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学前教育普及情况。截止2011年10月,全区3-6周岁幼儿3457人,其中入园幼儿3255人,入园率94.2%,其中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了100%,较好地实现了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

(二)园所建设情况。截止2011年10月,全区有幼儿园(班)36所,其中区直幼儿园2所,镇(街道)中心幼儿园4所,村办园(班)13所,民办园17所。区实验幼儿园达到省十佳幼儿园标准,新户镇中心幼儿园、新户镇太平幼儿园、义和镇中心幼儿园、六合街道中心幼儿园达到市级一类幼儿园标准。

(三)幼教队伍建设情况。全区现有在职幼儿教职工301人,其中公办90人,非公办211人。30岁以下的136人,占总数的45%;30-40岁的82人,占27%;40-50岁的65人,占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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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以上的3人,占1%。中专学历者107人,占35.5%;专科及以上学历者142人,占47.2%。其中专业学历达标率为57.1%。园长36人,其中公办7人,非公办29人。专任教师235人,其中公办67人,非公办168人。幼教专业教师172人,专业合格率占57.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100人,占33.2%。

二、主要作法

近年来,河口区学前教育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为目标,按照 “保基本、广覆盖、多形式”的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优化资源、科学发展,逐步建立了覆盖城乡、公益普惠、协调发展的学前教育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河口区始终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学前教育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2005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东河政发〔2005〕6号),对全区农村学前教育进行了布局调整,撤并幼儿园24所,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4所,园舍布局得到了进一步改善。2011年,区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印发〈河口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东河政字〔2011〕10号),明确提出了2011-2013年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2011年重点解决城乡幼儿园园舍标准化建设问题,2012年重点解决设施配套、教师队伍建 —2—

设和体制机制完善问题,2013年重点解决标准提升、完善提高问题。

(二)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园条件。区委、区政府把改善幼儿教育环境作为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基础,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改善办园条件。2010年,区镇(街道)两级政府投资280万元对5处幼儿园进行了改扩建。2011年,为进一步改善全区幼儿教育环境,区委、区政府将城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列入全区重点工程便民实事范围,新建镇(街道)中心幼儿园3所,达到每个镇(街道)至少要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任务;扩建镇中心幼儿园1所,新建农村社区(村集体)幼儿园9所。总投资5117万元,竣工后新增面积22600平方米。配套建设城区幼儿园1所,投资总额460万元。整个工程完成后,将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网络,“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将得到进一步解决。

(三)强化管理措施,提高保教质量。提高保教质量是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加强规范化管理是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的基础。一是加强学前教育规范化管理。按照《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鲁教基字〔2005〕17号),切实做好办园资格的审批注册。全面实施《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幼儿全面发展的需要。二是着力抓好幼儿园(所)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2010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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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共投资120余万元,为各级各类幼儿园安装了监控设施、报警系统,购置了防爆器材,配备了专职保安人员,人防、技防、物防措施进一步健全。每学期,区教育、公安、消防、卫生、疾控、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都对各级各类幼儿园(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三是加强幼儿园网络化管理。以区实验幼儿园为龙头带动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以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为龙头辐射所有村办、民办园,通过开展城乡幼儿园结对互助、骨干教师到基层支教等活动,带动了农村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促进了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四)培育幼教队伍,改善师资素质。坚持每年补充新幼师,幼师队伍学历水平进一步提高,年龄结构更趋合理。2007年以来全区新补充幼师23人。坚持培养、培训、管理三结合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培训活动,大力提高幼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学历水平和整体素质。启动了名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工程,2010年以来,先后有27名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参加了上级教育系统举办的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班,有15人次到北京、济南、潍坊、烟台等地参观学习。有17名农村非公办幼师取得国家颁发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努力提高幼师待遇,实现了城乡公办幼师在职称评定、评优、工资等方面与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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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越来越高。总体来看,我区学前教育与“黄蓝”两大战略的实施以及人们对优质学前教育需求还不相适宜,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矛盾和薄弱环节。

(一)经费投入缺乏保障。由于学前教育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体系,致使学前教育投入严重不足,特别是一些村幼儿园,处在一个苦力经营、难以为继的局面,严重制约了学前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我区绝大部分村级幼儿园完全依靠收费来维持园所正常的运转,因为投入没有保障,且收费偏低,办园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园舍、设施达标率较低,办园条件普遍简陋。大部分村级幼儿园只有幼儿活动室,没有必要的功能室,且大部分活动室不符合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面积狭小,采光、通风不良;厨房设施普遍简单,卫生条件较差,存在一定的卫生安全隐患。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要求,全区村办和民办幼儿园没有一所完全达到办园基本条件,有的根本不具备办园条件。

(二)幼儿园布局不够合理。我区自然村多,有的村人口较少,但相距较远,致使幼儿园布点分散,形不成规模,多为一村一师一班的学前班、混合班,个别村的适龄学前儿童不能及时接受学前教育,出现0—3岁婴幼儿接受早期教育难的问题。但有的幼儿园相隔太近,布局拥挤,生源太少。

(三)农村幼师得不到重视。一是农村教师队伍结构不够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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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现在我区农村幼教师资队伍以非公办幼儿教师为主,全区301名幼儿教师中,有227名农村幼儿教师,占75%,其中非公办农村幼儿教师205人,占农村幼儿教师总数的90%。这些幼儿教师不同于历史上的中小学民办教师,没有明确的身份,没有纳入教师序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二是农村幼儿教师学历层次不高。全区301名农村幼儿教师中,172人具备幼教专业学历,学历合格率为57.1%;其中第一学历幼教专业的108人,占35.9%;高中及以下学历的13人,占4.3%。另外由于农村幼儿园经费、人员配备不足,园长、教师不能及时接受继续教育,从教育理念到教育行为与素质教育的要求相距甚远,制约了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高。三是农村幼儿教师配备数量不足。《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中规定: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为1:6-1:7。而我区农村幼儿园师生比为1:13.4,远远高出国家规定标准,比城区幼儿园师生比高出56%。较高的师生比反映了农村幼儿教师配备严重不足,致使教师没有时间和精力研究儿童特点和教育规律,疲于应付。四是非公办幼儿教师待遇偏低,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建立。首先,工资待遇低。按照上年度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计算,2010年我区在职在册农村幼师待遇应为12609元/人.年(月工资1050.75元/人),根据2005年《河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镇(街道)应承担60%。但实际中心幼儿园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月工资,六合街道为635元,其中街道每月补贴150 —6—

元,其余靠收费解决;河口街道为800元,其中街道每月补贴300元,其余靠收费解决;义和镇为700元,全部靠收费解决;新户镇为700元,其中镇政府每月补贴400元,其余靠收费解决。全区村办幼儿园,除六合街道每月给予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补贴76元外,其它镇(街道)均没有补贴,全部靠收费解决。但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差,保教质量低,收费标准相应很低。其次,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建立。尽管目前在提高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和解决退休退养方面,部分镇(街道)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均未出台建立农村幼儿教师退休退养和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文件政策,这种状况严重挫伤了幼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影响着队伍稳定和保教质量的提高。

(四)民办学前教育管理相对滞后。由于我区城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数量不足,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同时响应多渠道、多形式办园的要求,近年来,我区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迅速。这些学前教育机构的存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幼儿园数量的不足,缓解了入园难的矛盾,但由于地方政府对这些幼儿园承办者的资格、办园条件、教师资格、登记注册、收费标准、办园质量与督导评估等缺乏有效的规范与管理;同时,一些办园者为经济利益所驱动,为降低成本,增加盈利,低薪聘用非专业、不合格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这些问题造成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园条件差,保教质量低,而且存在大量安全隐患。

四、加快学前教育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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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重视学前教育”,并首次将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予以强调。这表明,党和国家把学前教育不再看成是一个仅仅关系儿童自身和家庭的私事,而是看作消除贫困,保障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看作培养国家创新型人才的摇篮,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阵地。有专家说“未来世界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学前教育是人才竞争的制高点,谁赢的了儿童,谁就赢的了整个世界”。由此可见,学前教育事业已不再是简单意义上的公益事业,而是关系着国家未来与发展的大业。针对全区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际情况,借鉴一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对加快发展我区学前教育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学前教育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要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社会参与、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要实行政府领导下,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区国土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编办、区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要构建以区为主,区、镇(街道)两级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区政府负责幼儿园规划布局、公办教师配备与工资保障、公用经费筹措、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等; —8—

区教育局负责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注册、常规管理和业务指导;镇(街道)人民政府承担本辖区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责任,负责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建设并办好区域内中心幼儿园、社区幼儿园,扶持村集体办园,扶持并管理好民办幼儿园。

(二)建立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网络。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保障有力、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加强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和农村社区幼儿园建设。2011年,河口街道、孤岛镇、仙河镇各新建一所中心幼儿园,达到每个镇(街道)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新建12所农村社区幼儿园。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村社区建设,将学前教育规划作为住宅小区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的前提条件予以优先考虑和安排。

(三)加强学前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到2013年,全区各中心幼儿园全部通过省级认定。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对达不到标准的幼儿园进行改造,特别是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的幼儿园,要限期进行改造,使其尽快达到标准。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育教育工作要求,配足配齐幼儿园保教设施,逐步使全区所有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建立园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及保教设备使用培训、检测维修制度,严禁使用危房和不安全设施设备,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东政发〔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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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号)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心城住宅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东政办发〔2010〕26号)要求,通过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措施,进一步扩充城区教育资源,提高城区学前教育发展规模。

(四)大力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和其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实行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制度,将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晋职晋级、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鼓励在职教师自学进修,取得专业学历合格证书。到2013年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达90%以上,教师持证上岗率达80%以上。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待遇。制定落实非公办幼儿教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公民个人办园聘用教师的工资待遇,参照《山东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谁办园,谁负责,谁保障”的原则,逐步实现非公办幼儿教师社会保险全覆盖。对符合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经镇(街道)政府同意,相关部门审批注册的村办幼儿园、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中具备幼师资格的非公办幼师,由各镇(街道)负责做好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用工合同的签订工作,工资额要达到全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以上,并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所需费用由镇(街道)政府统筹,按镇(街道)政府承担60%,园所收费承担40%的办法解决,区政府适当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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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发展的长效发展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做到逐年提高。镇(街道)政府也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的投入,充分发挥中心幼儿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对于当地办园质量较高的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补助。二是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及年检制度,对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定期组织年检并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责任制。三是完善和强化督查考核机制。将幼儿园规划布局和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对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制度,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教育质量、经费投入与筹措、幼儿教师招聘、教师待遇等纳入督导内容,确保学前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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