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江山市大桥镇西坂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14:48: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江山市大桥镇西坂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自荐直选)

(2010年 1 1月30 日 西坂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西坂村第 八 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已满,将进行换届选举。为规范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西坂村第 九 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自荐直选”,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二、根据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该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推选工作由村民委员会主持。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通过召开户代表会议进行,村民代表按每(五户至十五户,具体几户为推选单位根据各村规模而定)推选一人。推选后,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名单向村民公布。村党组织成员不是村民代表的,应在村级组织选举结束后按程序增补为村民代表。其名额不占代表分配名额。村民代表行使职责至下一届村民代表产生时止。

本村新一届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名额按村民小组进行安排,本村共有 14 个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长 14 名,村民代表 30 名,其中妇女村民代表 10 名(不得少于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可另附表):

第一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1名,村民代表 3 名,其中妇女村民代表 1 名;

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过程与推选村民代表同步进行,通过书面或举手表决形式进行授权。

三、本届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4人。推选工作由村党支部主持,经村民代表会议投票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自荐报名

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3人或3人以上的,不再另行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3人的,所缺名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另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指导机构批准后,按有关规定重新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四、本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由 3 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 2 人,其中设妇女委员岗位1名,实行专职专选;

五、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为2010年12月22日。

六、选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和参加选举。凡截止2010年12月22日,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提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

已在其他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与本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精神病患者发病期间和无法表达意愿的痴呆人员,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的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事先通知到本人,因外出失去联系或未委托其他选民代其行使选举权的,视作自动放弃选举权,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不作选民登记;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由村选举委员发出通知,本人没有提出书面申请和经村民代表会议讨不同意的,也不作选民登记。

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

七、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在正式选举投票日的二十日以前张榜公布。村民如有异议的,应当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对村民选举委员会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在选举日十日前向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提出,选民名单以补正后为准。

八、自荐报名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竞选的选民,必须符合以下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模范执行党纪政纪,遵守选举工作纪律;

3、自觉履行公民基本义务,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品行端正,尊老爱幼,作风优良;

4、积极上进,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廉洁自律,热心公益事业,热心为村民服务;

5、思想解放,勇于开拓,积极创业致富,能够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积极投身“中国幸福乡村”创建,家庭人均纯收入在本村中上水平;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有较高威望;敢于负责,主持正义,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7、年富力强,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担任村主职干部的原则上应在55周岁以下,新进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在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

8、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村务管理工作,现任村干部自荐连任的,须有一定工作实绩。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能提名为候选人:



1、煽动群众或公然无理对抗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执行的;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2、2005年1月1日以来被查实严重违反党纪政纪的;参与非法上访、聚众闹事造成不良后果的;严重违反土管、林业、殡葬改革等法律法规的;违反选举工作纪律,进行非组织活动的;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

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其他违法犯罪问题的;

3、不主动交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拖欠或拒交村集体承包款等不履行村民基本义务的;不赡养老人,家庭、邻里关系不和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生活作风不正的;

4、不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现任村干部离岗6个月以上不参与村务管理的;存在经济问题以及办事不公,以权谋私,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曾在村两委干部岗位上无正当理由主动辞职的;

5、不能带头致富,没有致富途径和项目,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本村平均水平的;

6、现任村干部工作能力差,不敢负责,推卸责任的;现任村干部作风粗暴,独断专行,不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村务混乱,帐目不清及其他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现任党支部书记2008年1月1日以来没有发展党员的;现任村干部任期内拒不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的;现任村主职干部无特殊情况没有完成任期承诺目标的;现任村干部在届末述职测评中群众满意率在50%以下的;

7、文盲的;年龄不符合要求的;丧失行为能力的;

8、体弱多病,不能参加正常工作的。

九、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竞选的选民,由本人根据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到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报名。自荐的选民只能报名参加主任、女委员或其他委员中一个职位。经村民选举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组和县(市、区)有关部门三级联动审查,对符合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的自荐人,按姓名笔划为序予以张榜公布。

十、竞选人应当在自荐报名后的两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竞选承诺书(主要是竞职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后张榜公布。竞选人应当参加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竞职演说。不提交书面承诺书、不参加竞职演说的视为自动放弃竞选。书面承诺、演说稿须经村民选举委员会、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审核同意,严禁违法违规承诺、人身攻击等违背公平竞选的行为。

十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具有赡养关系的亲属。委托手续必须在投票日前三天办理,

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委托投票行为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后于选举日前公告。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参加竞选的自荐人不得接受委托。选举时,受托人凭《选民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受托人不得再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十二、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五日前确定并公布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方式和监票人、计票人。凡经任职资格审查合格的自荐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十三、(有两种方式进行表述,选举大会或设投投票站)选举实行投票站集中投票,选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投票站设立的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选票由选民本人填写,不能填写选票的应当委托代写员代写。代写员不得违背、泄露选民本人意愿。

十四、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民可以对选票上的自荐人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选民对选票上的自荐人,如同意的,就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画个“○”;不同意的,就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画个“×”;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果要另选其他选民的,可在自荐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其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画个“○”;只写姓名,不画“○”,视作无效。

十五、主任、妇女委员和其他委员的选举采取一张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的办法(或用不同颜色的选票分别印制,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十六、投票结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应将所有票箱集中到中心会场,由监票人、计票人负责当众开启票箱,分投票箱清点选票,混合后公开计票。本次投票有效,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将选票投入票箱的超过登记选民半数;选举收回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选票;发出的选票少于或等于选民数。

确认选举有效后公开计票,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在同一选票上选举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的,该被选人该张选票无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相等的竞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得票数都要记录存档。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由总监票人、总计票

人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并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市、区)民政局备案。

无法辨认,不按规定符号填写,标有明显记号的选票无效。对难以辨认的选票,是否有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

十七、经过选举,当选不足3人,应当就不足的职位进行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每个职位设差额数1名,即候选人名额应比应选名额多1名。原办理的选举委托手续仍然有效。正式候选人从未当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一。(另行选举一般在投票日当日或第二日进行)。

另行选举前,本人不愿意成为候选人的,要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尊重本人意愿确认并公告,在经任职条件审查合格的其他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补足候选人。 另行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民可以对候选人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选民如同意选票上的某一候选人,就在他姓名上面的空格内画“○”,如不同意选票上的某一候选人,就在他姓名上面的空格内画一个“×”;如果要另选其他选民的,可在候选人后面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他姓名上面的空格内画一个“○”;不画“○”的,视作弃权。

经另行选举,应选职位仍未选足,不足职位可以空缺。主任未选出的,由村民代表会议在当选的委员中推选一人主持工作。 十

八、参选者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调查核实,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宣布其当选结果无效:

1、有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任职条件的和法律规定当选无效情况的。

2、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不正当手段的。

3、违反选举纪律的。

4、其他严重干扰和破坏选举工作的。

符合选举办法第八条任职资格条件规定的,但未经任职条件审查的选民,选举结果符合当选要求,不能当场公布其当选,必须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指导组完成任职资格条件审查和选举合法性审查后,才能宣布当选结果。

如村民选举委员会不宣布的,可以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指导组宣布其当选结果。

十九、选举中如遇本选举办法以外的情况,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

十、本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西坂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印章)

村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界河口镇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乡镇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村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镇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江山市大桥镇西坂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江山市大桥镇西坂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