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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4500字)

发布时间:2020-03-02 14:28: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澜沧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县卫生局的指导帮助下,全所干部职工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和工作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紧紧围绕2011年卫生执法监督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卫生行政综合执法,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依法行政,明确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以“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岗位请放心”为主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卫生监督工作科学发展,促进能力建设,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2011年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促进卫生监督工作全面发展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我党的重大举措,在县委学习活动指导组的指导下,结合我所实际,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认真按照县委的部署,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学习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找,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使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收到了实效。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党员干部明显增强了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发展思路更加科学,保障科学发展的制度更加完善,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推进了我所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为今后我县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层。

二、充实、完善单位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单位制度化建设

为了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今年我所继续加强了单位制度化建设。继续实行工作责任目标管理,签订《所—科工作责任目标书》,明确各科室工作任务和责任,年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晋升职务的主要指标,促进工作完成;在所内组织开展了卫生行政许可质量、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抽查和执法行为检查;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推行政务公开,将办案程序、职务职责、举报电话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手续完备、使用法律法规正确、证据材料归档及时、案件卷宗内容齐全规范开展,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 在实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我所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一重点,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一是所领导自觉带头学习,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论联系实际,把业务培训贯穿于执法监督的各个环节;二是组织在岗培训,对全所职工举行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文书书写与制作等讲座,并要求各执法科室每月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专业法规和工作规范的学习;三是大力开展学习交流和外出培训,全年组织全所卫生监督员参加市局举办的四期业务培训班,全所19名卫生监督员均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所卫生监督员的业务水平。

四、严格源头管理,规范行政许可准入关

在卫生许可过程中,以高效、便捷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保证了审批限时制和服务承诺制的落实。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法》的相关规定,严把卫生行政许可的准入制度,并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安排相关人员进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便民服务。

2011年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49户(新核发34户,延续核发115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户。完成医师执业注册41人次,变更注册47人次;完成护士注册16人,护士变更注册22人次。各项卫生许可均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法初审、依法报批、依法制作发证,严格卫生行政许可准入。

五、加强监管,全面做好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在完善日常监督措施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行医行为。一年来,共查处非法诊疗活动31起,其中取缔24家(含聘用乡镇卫生监督员取缔16家),立案查处7家,共处罚金87000元。

(二)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认真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严格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切实加强医疗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加强医疗服务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医疗服务秩序不断好转。全年对县城区医疗机构进行了4次以上监督检查,对乡(镇)级医疗机构进行了2次以上的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持证率100%。

2、加强医疗机构准入和执业管理,年内完成了普洱淞茂济安堂中医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报批、发证工作;并批复了澜沧明珠医院等2家医疗机构的设置申请。

3、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管,完成对乡(镇)以上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2次以上的卫生监督检查。全县共有23家医疗机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持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23家,持证率100%;共有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从业人员132人,持《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132人,持证率100%。

(三)加强血液安全管理,打击非法采供血,确保血液质量与安全。

做好血液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督,对4家临床用血机构进行了4次以上血液制品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监督覆盖率100%。4家临床用血机构均按《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储血、输血,未发现医疗机构自采自供和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等非法采供血行为。

(四)依法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促进传染病防治工作。

1、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力度,对各级各类医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传染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院内感染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传染病疫情专项检查2次。开展医疗机构控感监测工作2次,共采集空气、操作台面、医务人员手等样品182份。

2、开展对全县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卫生监督检查,为确保学校卫生安全,防止学校传染病及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县城区及部分乡镇中小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卫生监督员不定期到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等卫生监督检查。针对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五)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的生物安全

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完成县城区4次,乡(镇)2次的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施、防护设备、涉及主要菌(毒)种及样本情况;单位制定生物安全责任制、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及实验室生物安全及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情况、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情况等。通过检查,增强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法制化管理的意识,提高了生物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也积累了经验,提高了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执法水平。

(六)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职业、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1、完成了201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传活动,深入厂矿企业宣传26家次,设立咨询点2场次,接受咨询76人次;举办涉及职业危害企业培训班,共68家企业1360余人接受培训。发放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小手册、折页3000余份,悬挂横幅三条,展出相关卫生知识展板6块,群发职业卫生公益短信2次,共12000余条。

2、认真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完成县级医院4次、乡(镇)2次的监督检查工作。目前全县共有5家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并办理了《放射诊疗许可证》。建立了放射诊疗管理规章制度和放射事故应急预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均佩带个人剂量原件。配置了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防护用品,但未配置受检者防护用品。

(七)加强宣传,提升公共场所监管水平。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澜沧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针对县城区56家宾馆、酒店的主要负责人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切实做好法规的宣传工作。

为了规范公共场所的公共卫生用品的监督,我所规范制作了200余块提示牌,内容为《为了您的身体健康、请使用一客一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在各宾馆、酒店明显区域进行悬挂,同时配合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在公共场所粘贴防艾宣传标语80余张。

全年对宾馆、酒店、旅店、商场、理发美容店(院)、洗头按摩店(院)、洗浴中心、ktv室等场所194户进行现场巡回监督指导4次,有效许可证持证率达100%,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持证率达95%以上;按计划完成了公共场所的监督监测工作,对场所卫生存在问题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7份,并按要求限期整改。

(八)、饮用水监管和消毒单位监管情况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重点对城区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乡(镇)2家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监管、指导、监测工作,配合县水务局开展了我县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同时对县城区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及各乡(镇)中小学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指导,要求学校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饮用水安全。

按照消毒单位管理规范工作要求,我们对餐饮具集中消毒配送单位的场所卫生、从业人员健康培训合格证以及出产产品卫生质量进行监管和指导。我县涉及7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其中乡镇5家),1家棉织品集中消毒单位,全年共抽检136个样品,检品全部合格。目前已经按照市卫生局要求,完成了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的前期工作,准备接受市卫生局验收。

六、食品安全协调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协调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我们按照县卫生局的工作要求,参与了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元旦、春节”、“葫芦节”、“中高考”期间以及国庆、中秋节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同时加强了简报、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全年共群发食品安全预警手机短信4次共24000余条;县广播电视台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2次,完成了食品安全委员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专项整治工作,为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打下了基础,圆满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了今年我县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为我县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提供了用了保障。

七、体会和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通过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推进了依法行政,增强了卫生行政执法能力,为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二是通过开展综合执法,使分散的执法力量得到了整合,监管效果明显增强,对构建协调联动的卫生执法新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三是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后,政府财政逐年加大了对卫生监督机构的投入,逐步改善了卫生执法的工作条件;四是通过对卫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派出学习交流,开阔了卫生执法人员的视野,提高了卫生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卫生执法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人员数量与当前卫生执法任务不相适应,执法人员能力不强,执法效率低下,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执法力度上不去、不敢办案、不愿办案。

(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经费紧缺的矛盾仍未缓解;交通工具缺乏(19名监督员,只有一辆车)约束了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个体西医诊所存在着对卫生法律法规不够重视,依法行医意识不强。

(四)、由于我县没有符合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机构,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相对滞后。

八、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卫生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监督职能,实行综合执法,依法开展公共卫生和行业监管,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积极争取条件,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监督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完成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业务楼扩建项目。要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前期工作经费和缺口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完成,解决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二是加强卫生监督机构队伍建设。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人事编制部门的支持,按照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机构的名称、内部设置和编制,充实卫生执法人员。三是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现行卫生监督工作财政经费保障政策规定,解决卫生执法经费不足,执法工作条件差等问题,逐步健全完善卫生执法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和财政保障制度。四是加强卫生监督技术能力建设。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开展操作技能培训,规范设备使用,提高执法技术水平。五是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继续办好《澜沧卫生监督信息》。六是加强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做好聘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使其切实承担起辖区的卫生监督工作任务,推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二)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根据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新的运行机制。加强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办案能力。完善执法技巧和执法文书制作水平,防止行政复议变更和行政诉讼败诉事件的发生。

(三)推进综合执法,加强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完善以医疗市场管理、公共卫生执法监督为重点的卫生监管,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履行好卫生执法职责,维护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活动,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许可审批及校验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严肃查办上级交办、自查发现、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做好放射诊疗机构卫生许可和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的监督检查。按照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依法履行对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卫生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做好传染病执法检查工作。二要以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实施劳动者健康监护情况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情况为重点,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抓好对用人单位尤其是职业危害严重的中小企业、作坊式企业农民工健康监护的监督检查,推动创建职业卫生示范企业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的监管,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程序,指导企业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三要以生活饮用水为重点,做好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农村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加强宾馆、游泳场馆、理发美容店、公共浴室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无证经营活动。

四要适时举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培训班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提高卫生监督员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反应迅速,沉着应对,处理高效,规范处置。

五要按照省卫生厅和市卫生监督局的统一部署,按时启动和完成各项卫生监督执法行动以及公共卫生和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任务。

六要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做好资料收集、汇总等卫生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卫生执法工作是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将一手抓改革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一手抓行政执法的管理和行为规范,通过建设高效率的卫生监督机构和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努力创造一流的卫生监督执法业绩,不断开创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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