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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发布时间:2020-03-01 20:19: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8-10 点击数:17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二、办事条件

(一)工程地址在原浦东新区,且除下列范围以外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向浦东新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消防设计备案手续: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7、设有上述1-6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8、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9、除上述规定场所、建筑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10、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11、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二)对重大市政管线工程中涉及易燃易爆的管线工程应到市消防局窗口进行备案。

三、备案程序

(一)建设工程消防备案采用两种方式:

1、建设单位将备案所需的相关材料,报浦东新区消防接待窗口,由窗口受理人员录入网上“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出具备案凭证;

2、建设单位可通过上海市消防局网站(www.daodoc.com)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竣工验收网上备案。

(二)申请单位(建设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已办理过消防设计备案的建设工程,应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复印件;

3、《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结果通知单》;

符合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范围的建设工程,应提交上海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结果通知单》。 需要进行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的工程范围:

(1)地上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建设工程(除室内装修工程); (2)地下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建设工程(除室内装修工程);

(3)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公共娱乐场所室内装修工程和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其他室内装修工程; (4)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监督检查中认为需要见证取样检验的材料。 因依法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而未办理消防设计备案的建设工程,应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改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填写确认单;

2、原建筑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验收备案受理凭证;

3、施工证明文件(如施工合同复印件);

4、符合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范围的建设工程,应提交上海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结果通知单》。

5、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提供规划许可证、审图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文化娱乐场所需提供《上海市设立文化娱乐场所预先通知书》。

(三)如该工程被确定为抽查对象,请于5个工作日内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所需提供的下列材料到所管辖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窗口进行申报,窗口人员应当场审核建设单位送审资料,若所送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应当场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

(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被抽查建设单位送审的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发布网上公告,审查不合格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违法通知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复查意见书》。

四、办结时间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检查完毕,未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当场办结备案。

五、收费标准

办理本项目不收费。

联系电话:22045074(浦东);68002983(惠南) 监督电话:68542222-80001

办理地址:合欢路2号市民中心2楼

42、43号消防窗口;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投资促进服务办公室分中心消防窗口)

六、消防提示

1、市消防局已开通全市统一的“96119”消防咨询热线,如有消防方面的疑问,可直接拨打“96119”进行咨询。

2、浦东消防支队已开通消防执法行为回访专用短信平台,每月以短信形式进行各类消防执法行为的满意度测评,请广大办事群众予以支持和配合。

3、对以消防局或某消防领导的名义向单位上门或电话推销书籍、产品以及组织消防培训的行为,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可疑情况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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