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成律师事务所奖教金申报及推荐规则
为倡导教职工教学管理育人,表彰先进,依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奖教金的评定及发放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奖教金的名额及金额:
奖教金名额为5名;每名获奖者的奖金数额为人民帀2000元。
二、申报级推荐条件
岳成奖教金采取个人申报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或被推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光华法学院在编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职工;
2.热心学院公益事业,政治思想优秀,品行良好;
3.坚持在教学管理第一线工作,教学管理效果良好;
4.教师的科研成果显著,在学术领域具有较大影响。
三、评选程序与规则
(一)申报及推荐程序
1.自即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提出申报,各学科点、学院机关也可以组织推荐,申报材料及所附的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学院党政办公室。
2.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30日。
(二)评选程序
1.由学院院务委员会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
2.对学院公布的获奖候选人名单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院院务
委员会提出,学院院务委员会在三日内进行复议并作出决定;
3.学院将获奖候选人名单呈送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审核认定。
四、规则的解释
本规则的解释权,由学院院务委员会行使。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09年12月25日
《岳成律师事务所奖教金申报及推荐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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