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成律师事务所奖学金申报规则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充分激发学生专长和实践能力,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2009年继续在光华法学院设立“岳成律师事务所奖学金”。
一、岳成律师事务所奖学金名额分配 1.本科生2名:四年级2名。 2.研究生3名
二、奖学金金额
获奖者每人各得奖学金2000元。
三、获奖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本科生英语通过国家四级以上;研究生英语通过国家六级以上;
3.同等条件下,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受省、校、院级表彰的同学优先;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者优先;家庭条件贫困者优先;
4. 符合前三个条件的同时,在上一学年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单独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且论文内容应理论结合实践,字数在2000字以上;
(2)获得学生课题立项或者科研奖; (3)在实习或其他专业实践中表现突出;
(4)在校际以上(含校际)学习竞赛、辩论赛、演讲赛等学习或专业实践类竞赛中获得前六名或三等奖以上。
四、申报程序
1.在12月30日前,符合前述条件的本科生个人、研究生个人向光华法学院本科教育中心、研究生教育中心提交书面申报,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 2.由光华法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
3.对学院公布的获奖候选人名单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院务委员会提出,院务委员会在三日内进行复议并作出决定; 4.由学院将获奖名单送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审核认定。
五、规则的解释
本规则的解释权,由学院院务委员会行使。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09年12月25日
《岳成律师事务所奖学金申报规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